《连锁经营超市进货查验记录操作规范(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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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超市进货查验记录操作规范(报批稿)》.pdf
ICS 01.100.01 A10 团团 体体 标标 准准 T/CCFAGS 0XX-2020 连锁经营超市进货查验记录操作规范 Incoming inspection recor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of Chain Supermarket (报批稿) 2020-XX-XX 发布 2020-XX-XX 实施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发布 I 目 次 引 言 . I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准入 . 2 5 收货查验实施过程控制 .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1 预包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 . 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2 初级农产品-蔬菜收货记录表 . 9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3 肉类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 . 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4 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表 . 1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5 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 . 1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资质证照查验要点 . 13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C.1 特殊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要点 . 19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C.2 非食品类产品标签审核要点 . 24 参考文献 . 33 I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量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对超市引进商品、进 货查验的过程,保障商品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零售企业商品采购合法合规、透明,尽 到企业主体责任。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永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欧尚(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楚东、任涛、程军、唐金艳、姜海英、吴明、陈涛、李海岚、梅皇铭、潘 秉纬、任婧、陶骏、梁宝龙、陈建国、孙文波、姜星。 1 连锁经营超市商品进货查验记录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进店前审核要求,现场收货查验的要求以及进货查验记录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连锁经营超市规范其商品进货查验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2 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4 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 GB/T 5296.5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5 部分 玩具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连锁经营 chain operation 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 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 SB/T 10465-2008,定义 3.1 3.2 总部 headquarters 又称“连锁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的开发、配置、控制和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 SB/T 10465-2008,连锁经营基础3.5 3.3 门店 outlet 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按照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经营业务。 SB/T 10465-2008,连锁经营基础3.6 3.4 收货 receiving 2 商品到店后,店铺员工接受商品的过程,包括质量查验、数量核对等内容。 SB/T 104652008,定义 8. 2.1 3.5 信用评价 trustworthiness assessment 对信用主体在某一时期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估,并用特定符号标明其诚信状况的活 动 GB/T 22119-2017 术语与定义 3.2 4 准入 4.1 索证索票制度 连锁经营超市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供应商及商品准入索证索票制度。 4.2 供应商准入审核验证 4.2.1 总则 连锁经营超市应向供应商索取其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明、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等各项证 明文件,并通过官方网站或相应平台对证照信息、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法律 资质审核要点参照附录 A),并留有审核记录,鼓励企业使用电子手段进行验证及管理。供应商应 主动配合提供其经营主体证明,商品对应的相关法律资质证书、证明,鼓励供应商提供电子版本文 件。 4.2.2 食品类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包括: a) 供应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b)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c) 依法经营人工繁育的野生水生动物时需提供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d) 企业执行标准; e) 进口商品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进口商要出示承诺书,注明该类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 侵权、冒用商标等行为均由进口商承担。 f) 供应商为进出口贸易公司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g) 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4.2.3 非食品类商品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包括: a) 供应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 b)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d)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 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f)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g) 烟草经营许可证; h) 影音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信部门入网许可证;专利证书 ; i) 进口商品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 进口商要出示承诺书, 注明该类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侵 权、冒用商标等行为均由进口商承担。 j) 供应商为进出口贸易公司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k) 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复印件,同时留存企业盖章复印件。供应商经营范围应 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应与营业执照注册人一致、如不一致则需核准转 让注册商标证明或提供使用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资质审核要点参照附录 B。 4.3 商品准入审核 4.3.1 总则 连锁经营超市应对拟售卖的商品包装标签标识、说明书进行合规审核,对与质量有关的内容真 实性、准确性进行查验,根据产品类别对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核。鼓励连锁经营超市委托专 业第三方对商品标签、标识进行审核。供应商应提供待售卖的商品样品及对应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资 质证明供连锁经营超市审核查验。食品类标签审核要点按照 GB 7718 相关要求,非食品商品审核 要点参照附录 C.2。 4.3.2 应对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a)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b) 成分或者配料表; c)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d) 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e) 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f) 贮存条件; 4 g)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h)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 中文说明书, 且中文标签、 中文说明书符合 食品安全法 的规定; i) 食品标识标注警示标志、警示语或者注意事 项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规章和食品安 全标准等规定进行标注。 j) 其它特殊食品类标签审核请参照附录 C.1 k)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食品标识应当予以标注。 4.3.3 纺织品和服装应符合 GB/T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有关规定; 4.3.4 化妆品应符合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的有关规定; 4.3.5 家用电器类应符合 GB/T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2 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有关规 定; 4.3.6 玩具类商品应符合 GB/T 5296.5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5 部分 玩具的有关规定; 4.3.7 进口商品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4 审核结果 对于审核未通过的,零售商须向供应商说明原因,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限期补充资料,若发现 提供资料存在造假行为则终止审核,将供应商列为不诚信企业,鼓励零售企业将不诚信企业信息共 享给行业组织。 4.5 资质管理 对供应商及商品各项资质文件存档保管,文件到期前进行提示并发布警示公告,到期仍未补齐 商品应进行下架处理。 鼓励企业应用电子信息化手段进行保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零售企业, 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 4.6 供应商评价制度 4.6.1 现场审核 连锁经营超市应根据商品风险等级分类,并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风险、非知名 品牌、顾客投诉较多、政府及新闻媒体曝光、技术含量低或自有品牌等生产型供应商企业进行实地 审核。 4.6.2 商品抽检 在与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中应建立商品抽检制度, 要求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 品进行每年不低于一次的超市现场抽检, 如高风险食品建议每季度或每个月进行一次食品安全质量 5 检测。鼓励有条件的连锁经营超市可自行建立商品检测中心,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进行质量检测, 统一配送的企业可由总部统一进行商品检测。 4.6.3 投诉记录 连锁经营超市应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赔偿的商品进行记录,对供应商提供商品出现的质 量问题进行追责、警告,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不定期检查,问题严重的要求限期整改,未能整改 的应停止其供货资格。鼓励零售企业将高风险不合格商品信息共享给行业协会组织,以便行业协会 组织牵头起到净化市场作用。 4.6.4 信用评价 连锁经营超市宜综合供应商现场审核、投诉记录、商品抽检、资质提供、进货查验等信息对供 应商信用进行评价,为合同续签、实施奖惩提供依据。 5 收货查验实施过程控制 5.1 收货查验的程序和控制 5.1.1 连锁经营超市应建立和执行收货查验程序,制定程序文件,并规定相应的措施,以确保不合 格的产品或原料不被销售或使用。 5.1.2 进货查验程序应严格按照程序文件执行。 5.1.3 应对采购的商品从供货者资质、运输(载)工具卫生状况、外观质量状况,保质期等方面实 施验收。有温度要求的食品还要对食品及车辆温度进行查验。查验合格的商品方可入库。对于查验 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有可疑迹象的产品应暂停进货,产品做退回或销毁处理。查验情况及处置措施 应记录在采购/进货记录中。发现供货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5.1.4 收货时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的产品,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应的标准要 求进行收货查验。 采购冷藏冷冻食品的应查验来货温度是否符合标签标示或相关参照标准的温度条 件。 5.1.5 商品应有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还应注明批次、日期,等内容。 5.1.6 连锁经营超市应当建立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核对、记录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 凭证。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 明文件,进行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其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配送商品台账。鼓励连锁经营超市使用电 子化台账进行记录。 5.2 收货查验的保障条件 5.2.1 文件 5.2.1.1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协议中应明确提供相关许可证和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查验的相关要 求。 如在合格证明的基础上提供产品批次岀厂检测报告、 产品标识测试报告、 定期型式检验报告等。 6 5.2.1.2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证明主要包括有关部门出具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 自检合格证明等。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或收购者可以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生产者包括食用农产品 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种养散户等;收购者包括食用农产品收 购贩运企业或个人等。合格证全国统一样式内容应至少包含: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产地、生 产者或收购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开具日期及承诺声明。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可视同合 格证,生产者、收购者不用重复开具。 5.2.1.3进口商品需要提供海关机构签发的报关单,需要检疫的还需要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 疫证明,证明标注信息需要与商品信息、批次对应。 5.2.1.4 经营者和供应商之间应有相应的交易凭证,如发票、收据、进货单和记录等。 5.2.2 人员 5.2.2.1 连锁经营超市应设立收货部门,由专人专岗对来货进行验收。收货人员应掌握收货程序及 商品的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能够辨别商品合格与否。 5.2.2.2 连锁经营超市应建立收货区人员的培训制度,定期对收货人员进行培训,并保留记录。 5.2.2.3 直接接触食品的收货人员应提供健康证明。 5.2.2.4 收货人员在上岗前应穿好工作服,并保持干净,对于进入收货区的相关送货人员应遵循个 人卫生规范。 5.2.3 查验用设备 查验用检验设备、仪器、仪表和测量器具(含冷链设备的表面温度检验设备)等应满足现行检 验方法、检验能力及精度的要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外部校准或内部校验。 查验设备应该商品风险等级进行区分。 5.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 连锁经营超市应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应规定收货部门的具体实施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a)收货区的地面应保持无污水,下水道口应每天清洁、除垢、消毒;垃圾应在专门的垃圾处理区 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 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可定期对 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 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 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b)应保持收获区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收货处高频接触的物体 表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c)收货人员、送货人员、采购人员等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其他人员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 传递文件或物品前后应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定期对手部进行消毒;对于负责收发文 件或其他用品频繁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手套。 5.4 货品验收 5.4.1 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标识与内容物一致,符合相关国家法规及标 准中对于包装商品标签标注要求的内容;内包装无破损,商品形状完好。 7 5.4.2 商品应清洁,并符合连锁经营超市相关验收标准,商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虫害现象, 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卸货期间,冷藏、冷冻食品中心温度波动幅度不应超过其 规定温度的3。 5.4.3 食品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质 量、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 5.4.5 检查商品的运输环境、运输温度、包装、感官性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数量等信息并记录。 5.5 记录 5.5.1 应如实记录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应 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5.2 推荐有条件的连锁经营超市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方式,建立食用农产品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5.3 附录 A 为超市提供了预包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蔬菜进货查验记录表、肉类食品进货查验 记录表、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表、非食品进货查验表以供参考或使用。 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1 预包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 客户名称: 联系方式: 客户地址: 来货日期: 名称 供应商 名称 数量 生产日期 保质期 标签是否符 合要求 产品质量 运载车辆温度 商品温度 备注 备注: 1.卸货期间,冷藏、冷冻食品中心温度波动幅度不应超过其规定温度的3。 2.标签要求: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 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营养标签等) 9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2 初级农产品-蔬菜收货记录表 客户名称: 联系方式: 客户地址: 来货日期: 名称 供应商名称 单位 数量 产品质量 送货车辆卫生状况 农残快筛检测结果% 注:蔬菜质量通过感官进行判定,合格的质量:蔬果无病虫害,生理病害以及污染。 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3 肉类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 客户名称: 联系方式: 客户地址: 来货日期: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送货车辆 卫生情况 生产 日期 保质期 标签完整性 产品温度 产品质量 报告 检疫检验 证 注:瘦肉精检测报告,药残检测报告,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生猪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实际收货数量 检验检疫证上的数量;采购的进口生猪产品应附有合法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1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4 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表 客户名称: 联系方式: 客户地址: 来货日期: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送货车辆卫 生情况 生产日 期 保质期 标签完 整性 产品温度 产品质量 产品检测 报告 12 12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A.5 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 客户名称: 联系方式: 客户地址: 来货日期: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日期 保质期 产品质量 产品检测 报告 送货车 辆卫生 标签完 整性 13 13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资质证照查验要点 法律资质名称法律资质名称 审核要点审核要点 涉及类别涉及类别 经销商资质经销商资质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经营范围与商品类型相符合 D. 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要有 I 类 II 类 III 类医疗器械产品经 营项目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且有年审 C. 经营范围与商品类型相符合 D. 乳制品经营范围需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 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婴幼儿乳粉审核需注 意经营范围有无婴幼儿乳粉 乳制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 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 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在国家质检总局生 产许可审查细则中,乳制品的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 0501,婴幼儿 配方乳粉的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 0502. 乳制品不包括生鲜乳、含乳食品(如食品标签注明“乳饮料”或 “乳酸菌饮料”的含乳饮料、奶油冰棍雪糕等冷饮、含奶油的面 包蛋糕等糕点。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 书书 A.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B.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 J J4 位年代号 4 位顺序号与食药监总局 ( tml)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行比照、核查 进口保健食品 销售代理授权书销售代理授权书 A. 授权范围(期限、地域、商品类别)与商品相符 B. 从厂家到最终经销商的授权关系连贯,授权方盖章确认 C. 授权许可合同需备案/或有备案的回执/或合同中表达双 方发生纠纷时,与善意第三方无关的意思 非经销商本企业商品 法律资质名称法律资质名称 审核要点审核要点 涉及类别涉及类别 14 1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 B. 在有效期限内 C. 商品与证书内容相符 以下商品不需申请以下商品不需申请: 普通诊察器械体温计/血压计 /物理治疗设备 磁疗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脱脂棉/医用脱 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 条/妊娘诊断试纸(早孕检测试纸)/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避孕 套/避孕帽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轮椅/敷料/ 医用无菌纱布/ 电子血压脉搏仪/梅花针 /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测试纸/手提式 氧气发生器 生产商资质生产商资质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经营范围与商品类型相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要有 I 类、II 类、III 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营项目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且有年审 C. 商品与所示经营范围相符 D. 婴幼儿配方乳粉应与食药监总局 ( tml)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行核查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 /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 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蜜饯及水果制品/炒货 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制品/食糖/水产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 剂/其他食品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且有年审 C. 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与样品相符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501 A. 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 B. 乳粉(全脂乳粉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 配方乳粉、牛初乳粉); 其他乳制品(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产品类别包含被审商品 C. 在有效期限内且有年审,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D. 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 G4 位年代号4 位顺序号 与食药监总局 ( 国产保健食品 15 15 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行比照、核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且有年审 C. 经营范围包含样品 D. 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核查: 助力车/电热毯/压力锅/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特种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帽)/农药(含杀虫剂)/蓄电池/橡胶制品 /带电作业工器 具/输水管/制冷设备/燃气器具/人民币鉴别仪/防伪技术产品/危 险化学品/锂离子电池/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的产品目录的公告(2012 年第 181 号公告)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且有年审 C. 商品与所示经营范围相符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化妆品卫生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项目与商品相符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含牙膏) 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 许可批件许可批件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项目与商品相符, 国产特殊化妆品类(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 臭、祛斑、防晒共九类) 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 A. 对声明 R 的注册商标收取商标注册证 B. 商标有效期(10 年) C. 商标使用范围包含样品 条码证书条码证书 A. 证书在有效期内 B. 公司名称与所盖公章及其他证件一致(如若不一致需提 供相应说明或协议) C. 条码证书不得借用 使用条形码进行销售的商品适用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商品类型与样品相符 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 16 16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 B. 在有效期限内 E.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 商标授权委托书商标授权委托书 A. 授权时间有效 B. 授权地域符合 C. 授权商品类型包含样品 D. 授权方盖章确认 非经销商本企业商品 形象授权书形象授权书 A. 授权范围(期限、地域、商品类别)与商品相符 B. 从形象所有人到生产商的授权关系连贯,授权方盖章确 认 产品使用他人注册的造型或图案 商品法律资质证件商品法律资质证件 质检报告质检报告 A. 产品名称与商品相符 B. 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乳制品、豆制品质检报告为 3 个月内出具,其他 食品质检报告为 6 个月内出具,非食品类质检报告一年以内出具 C. 包括质检报告和评价报告两部分,且质检报告评价为合格 D. 由县级以上官方检验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 如产品 送检单位为非供应商送检,质检报告书需加盖送检公司印章 E. 进口商品如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则无需提供质检报告 F. 厂商自检报告非特殊情况下认可,特殊情况是指因国家规定或检查需 要, 必须提供由县级以上官方检验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 出具的质检报告的情况 质检报告原则要求每个单品须提供对应的质检报告。部分商品按 系列提供一份质检报告(同一系列指为同一原材料相同加工方法 生产,不同的型号规格的商品为同一系列)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 许可证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证书范围/项目与商品相符 水生野生动物 17 17 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禽畜肉类生产商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证证书(CCCCCC)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商品与证书内容相符 插头插座/开关/电动工具/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电风扇/空调器/ 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器/真空吸尘器/皮肤和毛发 护理器具/电熨斗/电磁灶/电烤箱/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微波炉/电 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吸油烟机/液体加热器和冷暖饮水机/ 电饭锅/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乳 胶制品(橡胶避孕套)/玩具类(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 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 /无线局域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 案证明案证明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类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 生许可备案证明生许可备案证明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进口特殊化妆品类(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 臭、祛斑、防晒共九类) 烟草经营许可证烟草经营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烟草类 音像经营许可证音像经营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音像制品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工信部门入网许可证工信部门入网许可证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电话机/传真机类 18 18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 书书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D. 限期使用的商品在有效期内 进口食品类 进口商品报关单进口商品报关单 证书与商品对应 进口商品类 专利证书专利证书 收取最新年费发票或知识产权局签发的收据 标识上具有"专利"字样的商品 质量认证证书质量认证证书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相符 宣称经过质量认证的商品: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 /HACCP/ISO 等 各类荣誉证书各类荣誉证书 A. 主体名称与厂商一致 B. 在有效期限内 C. 证书范围或项目与商品符合 包装物上注明的各类荣誉称号的产品 19 19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C.1特殊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要点 / 标 示标 示 内容内容 审核要点审核要点 重点问题重点问题 免责条款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预 包预 包 装 食装 食 品品 强 制强 制 标 注标 注 内容内容 参照 GB 7718、GB 28050 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其 实施条例 转 基转 基 因 食因 食 品品 其 他其 他 需 要需 要 标 示标 示 内容内容 A. 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 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 XX 食品”或“以转基因 XX 食品为原料”。 B. 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注“本品转 XX 食物 基因,对 XX 食物过敏者注意”。 / / / 保 健保 健 食品食品 其 他其 他 需 要需 要 标 示标 示 内容内容 A. 术语 a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 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 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 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 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b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 如果因包装 设计原因, 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 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 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B. 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C.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并标明 下列内容: a 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可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 近标示保健作用声明短语, 短语的字体不能大于保健食品名称 的最大部分。适宜人群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保健作用” 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 愈的宣传 不得用“治疗”、“治愈”、 “疗效”、“痊愈”、“医治” 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 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 图形、符号或其它形式 暗示前述意思。 20 20 之后,标题为“适宜人群” b 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c 贮藏方法; d 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不能明确功效 成分的, 则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功效成分应标 于“信息版面”,位于“配料表”之后,标题为“功效成分表”。 e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f 保健食品标志; 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 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 面积大于 100 个平方厘米时, 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 小于 2 厘米; 2.2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 上行为“卫 食健字()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进 口保健食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 食品标志。 g 应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的明显位置标示卫生部颁发的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警示性标识内容”。 h 当保健食品的食用量过大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或不适宜于 发挥保健作用时,应在食用方法后,标示不适宜的食用量,其 字体应略大于“食用量”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