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周朝法律制度.ppt
第二章周朝法律制度,主要掌握:1、西周“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产生及其内容;2、周礼、吕刑及礼与刑的关系;宗法等级制度与刑事、民事法律内容;3、司法机关体系的建立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色;4、春秋战国时期儒、道、墨、法各家的法律思想与争论焦点;5、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制定、公布及其意义;6、战国时期法制改革的主要成就等。,第一节概述,商末统治日趋腐败,社会危机不断加剧。为了挽救垂死命运,殷纣王变本加厉,以严刑峻法疯狂镇压民众,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起兵灭商,建立周政权,定都镐京,史称西周。到公元前770年平王东迁洛邑时止,西周共传十一世十二王历时二百余年,成为继夏商之后的一个十分发达的宗族城邦制国家。它所确立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和礼刑并用的法律体系,是中国早期法制建设初步走向成熟完备的典范,直接影响到后世两千多年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春秋后期的孔子,就曾高度赞扬西周的法制文明和礼乐制度:“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他不仅毕生为恢复周礼所铸造的社会秩序而孜孜以求,并且还以西周的礼乐刑政思想为基础创立了儒家学派。,第二节西周立法概况,一、“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西周对夏商的法律思想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其中最大的变化是从天讨、天罚的法律思想发展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政治思想和“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二、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周礼的制定、内容、分类、原则、作用、实质等。“九刑”与吕刑。三、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诰、誓、训、命等王命;习惯法;“遗训”;“殷彝”。礼与刑的关系。礼与刑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显著区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第三节西周法律内容,一、行政法律内容行政管理体制;职官管理制度二、民事法律内容所有权的规定。土地王有制及其变化;“有亡荒阅”。债的规定。“质剂”、“傅别”等契约。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一妻多妾制;妻贵妾贱制。婚姻关系的成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六礼”。婚姻关系的解除。“七出三不去”。家庭继承制度。男尊女卑;父权与夫权支配制;宗祧继承。三、刑事法律内容刑罚体系。五刑;圜土之制;嘉石之制;赎刑等。刑罚适用制度。三赦之法;三宥之法;疑罪从轻惟赦;同罪异罚等。,第四节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体系司法机关的设置与职责。大司寇、小司寇、士师、司刑等。周王及各级宗主拥有司法审判权。二、诉讼审判制度诉讼程序。“狱”与“讼”的区分;“束矢”、“钧金”;“读鞫”、“乞鞫”。审判制度。证据制度;“五听”;“五过之疵”。监狱制度。,第五节春秋战国法律制度,一、各家法律思想的争鸣与交锋(一)儒家法律思想。孔子与孟子的“礼治”、“德治”、“人治”等法律思想。(二)道家法律思想。老子与庄子的“无为”、“法自然”等法律思想。(三)墨家法律思想。墨子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非乐”、“非儒”等法律思想。(四)法家法律思想。商鞅、韩非等人的“事断于法”,“刑无等级”;“重刑轻罪”,“以刑去刑”;公布法律,“明白易知”等“法治”、“重刑”思想。,二、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一)成文法的制定与公布成文法的制定。晋国的“被庐法”、“常法”、“刑书”等;楚国的仆区法、茆门法等。成文法的公布。郑国的“铸刑书”、“作竹刑”;晋国的“铸刑鼎”。(二)公布成文法的争论与意义子产与叔向对郑国“铸刑书”的争论;孔子对晋国“铸刑书”的反对。公布成文法的意义。,三、战国时期的立法成就,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秦国商鞅变法。赵、楚、齐、韩、魏、秦等各国的立法。法经的编撰及其体例内容、主要特征、历史地位。,四、战国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国君对司法权的控制;中央司法机关的设置;地方郡县长官兼理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