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docx
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一部分课堂争论1. 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 你如何说明该合同的标的?3. 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说明的学问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商定的权益义务所指向的目标。课堂摸索题争论记录表1参与争论人员: 4 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61 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据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其他人发言摘要: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样看法。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T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说明有点过于依据自己的意思说明合同,严格依据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恳信用原就不太符合。依据诚恳信用原就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晰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 不 应 该 自 己 单 方 面 解 释 合 同 , 给 对 方 造 成 被 动 。甲公司的主见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但是依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详细情形,在供应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看法。假如不能达成一样看法 的,就依据合同法规定的说明原就解决双方争议。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说明,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就说明,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说明。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就说明,依据交易习惯原就,甲公司与乙公司常常有供应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 蔬菜 的, 在本 合同 争议 中也 应当 参 照平 时交 易习 惯确 定合同的 标的 。课堂摸索题争论记录表 2 电视高校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高校生专业沟通论坛7b2C"h3W。.4D9q&Qo 参 加 讨论 人 员 :4个 同学 的名 字( 包括 自己 ) 发言提纲:( 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 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点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益。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舍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恳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主要观点概括:主要观点是指两者的共同点都是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都是由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引起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对第三人的权益,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需依靠人民法院才能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一、单选题1、应当实行书面形式的是 A,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标的的让渡,应当以文字形式来确定,以便于合同的履行以及一旦产生争议,解决争议有明确的依据,对此法 律 作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此 类 合 同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订 立 。2、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的点是B 合同承诺生效的 , 第 34 条承诺生效 的 的 点 为 合 同 成 立 的 的 点 。 1.59Q.u%.n-Y$K*&H2l'Q 3、 法律规定应当采纳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 有效成立4、 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形之一是B, 第 55 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毁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5、 C,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益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6 、 D, 合同 法第 一百四十 一条 : 出 卖人 应当依据 商定 的的 点交 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商定交付的点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的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的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的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的交付标的物。7、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益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8、 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A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9、 B, 合同法其次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商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靠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挑选租赁物的除外。10、 C, 寄存人未依据商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有留置权,将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保管物拍卖后所得的价款扣除保管费用与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应返仍寄存人。二、多选题1、A ,B,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的条件是撤回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2、合同终止的缘由中必定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ABCDE3、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全部权的、双务有偿的、多为标准的、要式的、要受方案的掌握的合同。 ABCDE4、ABD ,出租人应当依据商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占有,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商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依据商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全部,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承租人并不具有对租赁物的全部权,当然无权处分租赁物,转让是处分的一种,自然不被答应。从我国合同法第 424 条的规定可知居间合同的特点。三、填空1 民 事 行 为 根 据 是 否 以 意 思 表 示 为 要 素 , 分 为 表 意 行 为 和事 实 行 为 。2. 要约是期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 合同义务又可分为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4 撤 销权 的行使期 间为 1 年, 从知 道 或应 当知 道撤 销事由之 日 起运算 。5 招 标 签 约 是 通 过 招 标 、 投 标 、 开 标 和 验 标 来 订 立 合 同 的 。6 易 货 交 易 为 双 方 当 事 人 移 转 标 的 物 所 有 权 的 合 同 。7.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对第三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8.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托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9. 托付合同的的受托人即可以以托付人的名义处理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四、名词说明外挂1、 合同法基本原就: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就。主要有公平原就 、 自愿 原就 、 公 平 原 就 、 诚恳 信 用 原就 、 公 序 良 俗 原 就 、 合法 原就 。2、 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全部应价中挑选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3 、 不 可 抗 力 : 是 指 不 能 预 见 、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客 观 情 况 .4、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依据商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即只有在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商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 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畴内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学 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一般不能作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5、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的点运输到商定的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五、简答题1 、 讲 述 合 同 法 基 本 原 就 的 法 律 意 义答: 1,凝固和表达了立法的根本精神 2,是合同法详细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 3,供应了最高 的 行 为 尊 就 , 确 立 了 一 般 性 的 行 为 模 式 4, 是 实 施 法 律 的 根 本 依 据2、 简要回答强制缔约的特点有哪些?答:强制缔约的特点如下:( 1)强制缔约依旧要实行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需承诺的法定义务。( 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 或 行 业 标 准 的 , 按 合 理 的 标 准 确 定 。 %H6.M9h/s9p 。 m.Y( 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缄默,通常即懂得为默示承诺。3、 简述合同权益让与的构成要件答: :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益存在。 3、让与合同权 利 须 个 有 可 让 与 性 。 4 、 债 权 人 须 通 知 债 务 人 。4、 简述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点答: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到期返仍借款并支付利息 的合同。 法律特点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 ,也可以 为无偿合同。六、论述题试述全面履行原就答:(即除经债权人同意外 ,债务人必需在债的标的物以及其数量、质量、格、债的履行期限、履行的 点、方法等各方面严格依据债的内容 ,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面履行原就的具体内容表现为: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 依据合同商定的主体履行合同是特定当事人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合同的履行只能是作为该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向作为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债权人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同意,否就,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2) )依据合同商定的标的履行。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所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是合同的核心。没有明确确定的合同标的,就没有合同的存在。(3) )依据合同商定的质量履行,合同的全面履行,意味着必需精确的依据合同商定的质量履行。不依据合同商定的质量履行,不行能精确而完整的履行合同,有时甚至会使合同变得毫无意义。(4) )依据合同商定的价款或者酬劳履行。价款或酬劳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它是交付的商品、完成的工作或供应的服务的对价。如不按合同商定的价款或酬劳履行,就构成严重的违约。(5) )依据合同商定的履行的点履行。只有在履行的点履行,才可以产生合同债务毁灭的法律成效。( 6)依据合同商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时间,履行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债的主体应依照规定的期限履 行 债务 和接 受 履 行 。 任 何 一方 都 不 应无 故 迟 延 履 行 或 迟 延 接受 履行 。(7)依据合同商定的履行方式履行。履行方式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法。七、案例分析: 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 1999 年 1 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 500 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 30 元,共计 15000 元。某中学负责供应布料、服装型号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通知后 2 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款后 3 天内将校服送达某中学。服装厂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服装加工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 3 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处于调整之中,无人负责接收该批校服。连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受校服。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在提存之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待领导班子确定后再通知某中学来领校服。 15 天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某中学在领取提存物时被要求交付 15 天的保管费用,某中学拒交,认为服装厂未能准时通知学校去取校服,导致校服提存 15 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试分析:( 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说明。(2)服装厂的行为中有无不当之处?(3)此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 1 ) 某 中 学 拒 绝 支 付 提 存 费 用 的 理 由 有 法 律 依 据 。依据合同法第 102 条的规定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准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案中,债务人提存的缘由是 债权人的领导班子处于调整之中,暂无人负责工作造成校服无法送达,属于债权人迟延受领而非债权人下落不明。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准时通知某中学。15天 后 才 通 知 属 于 不 及 时 通 知 , 故 某 中 学 不 应 为 此 承 担 责 任 。(2) )服装厂未能准时通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为自己的迟延通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准时通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法通知,不能成为其没有准时 通知的法 律上 的理 由。 服装 厂的 行为 中有迟延 通知 之过 。 有 你更 出色 .(3) 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向某服装厂追索该保管费。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