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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培训资料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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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培训资料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课件.ppt

    n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n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n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医院维权法律法规一、医院维权法律法规n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盗窃、诈骗、哄抢、抢夺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n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一)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命令的; ; ( (三三)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车等车辆通行的; n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以下罚款: (一)(一);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三); (四)(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n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的。n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或者拘役。n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n医师权利医师权利n医师义务医师义务n医学文书与伪证罪医学文书与伪证罪n急救责任急救责任n药物使用与制售假药罪药物使用与制售假药罪n尊重患者隐私权尊重患者隐私权n收红包与商业贿赂罪收红包与商业贿赂罪n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时听从调遣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时听从调遣n遇非正常死亡报告遇非正常死亡报告n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二、医师自律与法律责任二、医师自律与法律责任一、一、医师权利医师权利 医师法第21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n(1)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n在执业范围内在执业范围内n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出具医学证明文件n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n(2)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n(3) 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n(4)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n(5) 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n(6) 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n(7) 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二、医师的义务二、医师的义务 医师法第22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 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 3)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不侵犯患者的名誉权暨隐私权不侵犯患者的名誉权暨隐私权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01101条: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n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20120条:条: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医学证明文件与伪证罪三、医学证明文件与伪证罪 医师法第23条n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一)(一)及时及时卫生部: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试行)病历书写规范(试行)n第9条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n第17条 住院志(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24小时内完成。n第23条 病程记录: (一)首次病程入院8小时内完成; (二)日常病程:危重患者 随时记,每天至少记1次; 病重患者 至少2天1次; 病情稳定的患者 至少3天记录1次; 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至少5天记1次。 n第23条(三)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入院48小时 内完成。n第23条(五) 交(接)班记录(经治医师变更) 交班前和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n第23条(十三) 手术记录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n第26条 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n第27条 死亡记录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n第28条 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死亡一周内完成。(二)伪造(二)伪造伪证罪n刑法刑法第第305305条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本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急救责任四、急救责任 医师法第24条n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急诊抢救工作的补充规定n一、凡急诊抢救病人,不受划区医疗限制。医疗单位一律实行医院、科室、医生的急诊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院间、科室间和医生之间相互推委病人的现象。n二、(合理分流抢救病人)n三、抢救急、危、重病人,在病情稳定以前不许转院。因首诊医院床位、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需要转院而病情又允许转院的患者,必须由首诊医院同有关方面联系获允,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都要做好交待和妥善安排。n四、(分诊迅速)n五、(加强急救中心建设)n六、各医院急诊科(室)的设施和一切制度、规定,都要有利于分秒必争地争取抢救时机。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不能因为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有紧急手术抢救指征的急诊抢救病人,应立即直送手术室。n七、(落实急诊科人员、设备)n八、(急诊人员医德医风要好)n九、(医院加强对急诊领导)五、药物使用与制售假药罪五、药物使用与制售假药罪 医师法第25条n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n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刑法第141条:n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n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n第34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 n第48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表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六、尊重患者处分权 医师法第26条n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n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n第11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n民法通则第71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处分的权利。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试行)n第10条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试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七、收红包与商业贿赂罪 医师法第27条n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医生收受回扣与商业贿赂罪n立法背景n犯罪构成n警示录(一)立法背景(一)立法背景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刑法修正案(六)草案 对原刑法对原刑法163163条的修改条的修改: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 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二)犯罪构成客观方面(二)犯罪构成客观方面n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n索取他人较大数额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较人大数额财物 n谋取利益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n处方权n选择医疗方案的权利2、索取他人较大数额财物或者非法收受 他较人大数额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3、谋取利益n索贿 是严重的受贿行为,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n受贿 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构成条件,至于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三)警示录(三)警示录n数额警示n贿赂方式警示n“充公”警示1、数额警示n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2、贿赂方式警示n钱财n资助学术活动n出资考察3、“充公”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n医疗单位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构成单位受贿罪n帐内明扣,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387条 单位商业受贿罪处罚: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八、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 时听从调遣 医师法第28条n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调遣。九、遇非正常情况报告 医师法第29条n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n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十、法律责任十、法律责任 医师法第37条 行政处罚n警告;n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n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n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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