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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三数学高考知识点总结 胜利的道路上,确定会有失败;对于失败,我们要正确地看待和对待,不怕失败者,则必胜利;怕失败者,则一无所取,会更失败。学习也是如此,不能被考试的一次失败打倒,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高三数学高考学问点总结,希望能帮助到你! 高三数学高考学问点总结1 一、排列 1定义 (1)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根据肯定的依次排成一列,叫做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的一排列。 (2)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的全部排列的个数,叫做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的排列数,记为Amn. 2排列数的公式与性质 (1)排列数的公式:Amn=n(n-1)(n-2)(n-m+1) 特例:当m=n时,Amn=n!=n(n-1)(n-2)×3×2×1 规定:0!=1 二、组合 1定义 (1)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并成一组,叫做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的一个组合 (2)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的全部组合的个数,叫做从n个不同元素中取出m个元素的组合数,用符号Cmn表示。 2比较与鉴别 由排列与组合的定义知,获得一个排列须要“取出元素”和“对取出元素按肯定依次排成一列”两个过程,而获得一个组合只须要“取出元素”,不管怎样的依次并成一组这一个步骤。 排列与组合的区分在于组合仅与选取的元素有关,而排列不仅与选取的元素有关,而且还与取出元素的依次有关。因此,所给问题是否与取出元素的依次有关,是推断这一问题是排列问题还是组合问题的理论依据。 三、排列组合与二项式定理学问点 1.计数原理学问点 乘法原理:N=n1·n2·n3·nM(分步)加法原理:N=n1+n2+n3+nM(分类) 2.排列(有序)与组合(无序) Anm=n(n-1)(n-2)(n-3)-(n-m+1)=n!/(n-m)!Ann=n! Cnm=n!/(n-m)!m! Cnm=Cnn-mCnm+Cnm+1=Cn+1m+1k?k!=(k+1)!-k! 3.排列组合混合题的解题原则:先选后排,先分再排 排列组合题的主要解题方法:优先法:以元素为主,应先满意特别元素的要求,再考虑其他元素.以位置为主考虑,即先满意特别位置的要求,再考虑其他位置. 捆绑法(集团元素法,把某些必需在一起的元素视为一个整体考虑) 插空法(解决相间问题)间接法和去杂法等等 在求解排列与组合应用问题时,应留意: (1)把详细问题转化或归结为排列或组合问题; (2)通过分析确定运用分类计数原理还是分步计数原理; (3)分析题目条件,避开“选取”时重复和遗漏; (4)列出式子计算和作答. 常常运用的数学思想是: 分类探讨思想;转化思想;对称思想. 4.二项式定理学问点: (a+b)n=Cn0ax+Cn1an-1b1+Cn2an-2b2+Cn3an-3b3+Cnran-rbr+-+Cnn-1abn-1+Cnnbn 特殊地:(1+x)n=1+Cn1x+Cn2x2+Cnrxr+Cnnxn 主要性质和主要结论:对称性Cnm=Cnn-m 二项式系数在中间。(要留意n为奇数还是偶数,答案是中间一项还是中间两项) 全部二项式系数的和:Cn0+Cn1+Cn2+Cn3+Cn4+Cnr+Cnn=2n 奇数项二项式系数的和=偶数项而是系数的和 Cn0+Cn2+Cn4+Cn6+Cn8+=Cn1+Cn3+Cn5+Cn7+Cn9+=2n-1 通项为第r+1项:Tr+1=Cnran-rbr作用:处理与指定项、特定项、常数项、有理项等有关问题。 5.二项式定理的应用:解决有关近似计算、整除问题,运用二项绽开式定理并且结合放缩法证明与指数有关的不等式。 6.留意二项式系数与项的系数(字母项的系数,指定项的系数等,指运算结果的系数)的区分,在求某几项的系数的和时留意赋值法的应用。 高三数学高考学问点总结2 不等式的解集: 能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叫做不等式的解。 一个含有未知数的不等式的全部解,组成这个不等式的解集。 求不等式解集的过程叫做解不等式。 新一轮中考复习备考周期正式起先,_我为各位初三考生整理了各学科的复习攻略,主要包括中考必考点、中考常考学问点、各科复习方法、考试答题技巧等内容,帮助各位考生梳理学问脉络,理清做题思路,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果!下面是2022中考数学学问点:不等式的判定,仅供参考! 不等式的判定: 常见的不等号有“”“”“”“”及“”。分别读作“大于,小于,小于等于,大于等于,不等于”,其中“”又叫作不大于,“”叫作不小于; 在不等式“ab”或“a 不等号的开口所对的数较大,不等号的尖头所对的数较小; 在列不等式时,肯定要留意不等式关系的关键字,如:正数、非负数、不大于、小于等等。 不等式分类: 不等式分为严格不等式与非严格不等式。一般地,用纯粹的大于号、小于号“”“”连接的不等式称为严格不等式,用不小于号(大于或等于号)、不大于号(小于或等于号)“”(大于等于符号)“”(小于等于符号)连接的不等式称为非严格不等式,或称广义不等式。 通常不等式中的数是实数,字母也代表实数,不等式的一般形式为F(x,y,z)G(x,y,z)(其中不等号也可以为,中某一个),两边的解析式的公共定义域称为不等式的定义域,不等式既可以表达一个命题,也可以表示一个问题。 高三数学高考学问点总结3 1、集合的概念 集合是数学中最原始的不定义的概念,只能给出,描述性说明:某些制定的且不同的对象集合在一起就称为一个集合。组成集合的对象叫元素,集合通常用大写字母A、B、C、来表示。元素常用小写字母a、b、c、来表示。 集合是一个确定的整体,因此对集合也可以这样描述:具有某种属性的对象的全体组成的一个集合。 2、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属于和不属于两种:元素a属于集合A,记做aA;元素a不属于集合A,记做a?A。 3、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详细对象,则x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状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例如A=0,1,3,4,可知0A,6?A。 (2)互异性:“集合张的元素必需是互异的”,就是说“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它的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 (3)无序性:集合与其中元素的排列次序无关,如集合a,b,c与集合c,b,a是同一个集合。 4、集合的分类 集合科依据他含有的元素个数的多少分为两类: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如“方程3x+1=0”的解组成的集合”,由“2,4,6,8,组成的集合”,它们的元素个数是可数的,因此两个集合是有限集。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如“到平面上两个定点的距离相等于全部点”“全部的三角形”,组成上述集合的元素不行数的,因此他们是无限集。 特殊的,我们把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错F,如x?R|+1=0。 5、特定的集合的表示 为了书写便利,我们规定常见的数集用特定的字母表示,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数集表示方法,请牢记。 (1)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做N。 (2)非负整数集内排出0的集合,也称正整数集,记做N_或N+。 (3)全体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为整数集Z。 (4)全体有理数的集合通常简称为有理数集,记做Q。 (5)全体实数的集合通常简称为实数集,记做R。 高三数学高考学问点总结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