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软件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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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软件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
(管理制度)软件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软件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创新软件产品认定办法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二八年六月)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信息产业“十壹五”发展规划纲要及我国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十壹五”发展规划,规范创新软件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以软件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软件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对创新软件产品的评价包括产品设计理念、产品技术、产品功能、自主品牌等方面。 第二章认定评估机构 第三条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18号)第十壹章第38条规定,“软件行业协会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其所承担的软件企业认定职能”,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按照该规定承担我国创新软件企业的认定评估工作。 第三章创新软件产品认定条件 第四条申请创新软件产品认定的软件产品应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产品是独立自主地完成研制,或者以合作形式联合研制,企业对研制的产品拥有自主的软件版权; 2、产品设计新颖独特,具有开创性的创意; 3、产品研发采用较为先进的技术,且能形成技术专利,或获得产品自主版权,或者成为行业/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4、产品功能独特高效、性能安全稳定,且有较高的性价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产品具有壹定程度的超前性,不仅适应和满足用户当前的需求,仍能引领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业界普遍见好,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 6、软件产品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著作权登记或产品登记。 第五条于满足必要条件的基础上,对申请创新软件产品的认定,依据创新软件产品指标评价表(见附件1),对设计理念、技术水平、产品功能、自主品牌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1、设计理念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产品设计新颖独特; (2)超越传统的理念,具有开创性的创意; (3)同国内外同类型产品相比较,有明显的特色,有突出的创新点。 2、技术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产品研发采用的技术于行业内达到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先水平;(2)产品及研发所用技术取得的自主版权/著作权数量; (3)产品研发所用技术形成国家/行业标准、国际标准; (4)研发产品能替代进口。 3、产品功能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产品功能独特高效、性能安全稳定; (2)产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3)产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产品能够明显地提升用户的管理水平。 4、自主品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产品品牌的行业带动性 (2)产品有自主品牌; (3)产品于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4)产品于市场份额上有很高的占有率。 第四章创新软件产品评估及评审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创新软件产品的企业应首先向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提出创新软件产品申请,同时坚持企业自主申报、各地软件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来进行(申报表见附件3)。 中软协于受理企业申请及地方软件行业协会推荐后,根据指标体系进行独立、客观地评估,且出具评估方案、做出评估结论。 中软协有责任向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推荐通过评估的创新软件产品。 第七条对于评估满足下列条件之壹的申请企业的软件产品,中软协能够认定该产品通过创新软件产品评估: 1、软件产品的技术水平先进,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壹: (1)产品核心技术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 (2)产品获得过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 (3)产品获得过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奖。 2、产品是企业联盟的核心产品,且该联盟组织本身的运作模式具有创新性。 3、创新软件产品评价表综合得分为“良”及之上(见附件2)。 第八条评审程序如下: 1、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专家评审; 2、将通过专家评审的创新软件产品名单于关联媒体上进行公示; 3、于创新软件产品大会上向社会公告认定结果,且进行授牌; 4、颁发创新软件产品认定证书,且向社会推荐。 第九条所有从事认定评估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于评估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壹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起施行。 附件1: 创新软件产品指标评价表产品名称: 注:满分为100分。 附件2: 创新软件产品综合评价表产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