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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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docx
2022年合肥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合肥市国土资源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引领财经网细心为大家整理了合肥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希望对你有帮助。合肥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市设置的各服务点分布如下:(一)合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地址:东流路100号联系电话:0551-63537083,63537087;(二)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地址:长江东路915号春晖大厦2楼联系电话:0551- 64233327;(三)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庐阳分中心地址: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二楼联系电话:0551-62640972;(四)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蜀山分中心地址:长江西路36号联系电话:0551-62837882,62828398;(五)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河分中心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联系电话:0551-63358016;(六)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素大市场地址: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大市场D区二楼联系电话62617115;(七)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办证点,地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551- 65310684;(八)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办证点,地址: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51-63830859;(九)国土资源档案馆地址: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联系电话:0551-62643354。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自助查询放在自助查询机上,根据屏幕提示,选择用途类型选项,并通过红外脸谱双重确认,一分钟内就可打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材料。近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还出台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方法指南,明确哪些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本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自助查询记者留意到,想要自助查询,必需是本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别人的不行以。详细办理时,携带身份证即可查询。自助查询结果材料加盖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专用章,与人工查询结果具有同等证明效力。自助查询试运行首日查询量达553人次。启用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系统,既减轻了人工查询工作量、又为档案信息利用者供应更加便捷的服务。近期,合肥市国土资源局正在扩大自助查询机政府选购数量,分别在各登记分中心布点安装。不动产(房产)登记资料都可查询其实,个人的不动产(房产)取得方式一般为购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或拆迁安置所得,其登记时提交的登记材料要件有:申请书、买卖合同(拆迁安置房为拆迁协议及安置证明)、契税发票、询问笔录、权利人身份证件、面积测绘报告(房屋所在的报告单页)、房屋分户图等。而这些登记资料都可在自助查询系统内查到。代查资料须要身份证原件和托付书我想查询老公名下的房产状况是否可以?打算买某套房能否查询该房产信息?个人的不动产(含房屋)登记档案资料原件一般有哪些材料?这些问题都能在指南中得到答案。依据要求,想要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托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依据要求,一份申请只能查询一套房。即使是夫妻之间代查一方不动产登记资料也还须要出具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托付书。这主要是因为物权已明确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一方全部,所以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不动产,另一方查询其登记资料,需按托付方式进行查询。如能出示结婚证原件,可按不动产详细坐落位置,查询出具不动产查询结果证明。买卖租赁均可查询房子抵押查封状态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也可查询。可以查到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报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等情形,尤其是对二手房买卖中特别重要的一块,就是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等情形。但是这类利害关系人查询、律师受利害关系人托付或持法院调查令查询是不能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留意,在现登记新系统的不动产登记簿中查询不到房屋竣工时间,因房屋竣工资料属房屋不动产建筑资料,查询须要到城建档案馆查询。不过,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只能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簿记载的信息出具查询结果,不能依查询人要求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原房屋出售时间证明、原房屋状况证明、未享受拆迁安置房证明等。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