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自 2003 年 3 月 25 日起施行前言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 GA 27-199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的的修订版;本标准与 GA 27-1992 相比,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如:单位风险、部位风险、目标风险、单位防护、目标防护、入侵推迟、处警响应时间 等;2. 规定了实体防护装置防破坏才能的要求;3. 规定了保卫人员到达现场的要求;: 增加了第 2 章“ 标准性引用文件”;对原标准第 3、4. 对原标准的章节和内容重新做了调整 4、5 章 现标准第 4、5、6 章 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和补充;将原标准的第 6 章“ 组织措施” 和第 7 章“ 认定、审批与验收” 合并为一章:“ 治理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联合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公安部三局、公安部一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刘起富、杜绍熔、顾岩、刘希清、杨志蓬、刘铭威;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及其藏品、藏品部位风险等级的划分、防护级别的确定、安 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和治理要求;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本标准适用于文物系统博物馆,也适用于考古所、文物治理所、文物商店、各级文物爱护 单位;非文物系统博物馆可参照使用;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勉励依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 于本标准;GB/T 16571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标准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章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博物馆 museums 文物、标本的保藏、展现、讨论和开展相关训练、服务的单位与场所;3.2 藏品 antique 馆藏文物、标本的总称;3.3 风险等级 level of risk 博物馆、藏品部位、藏品所处的危急程度,分别表示为单位风险、部位风险和目标风险;3.4 防护等级 level of protection 为爱护博物馆、藏品部位、藏品的安全多实行的技防、物防、人防等防范措施的水平;3.5 保卫力气 guard force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为实施安全防范所配置的系统操作、治理、爱护人员和响应报警大事的专业队伍;3.6 探测装置系统 detectiondevicessystems 对入侵、盗窃、抢劫、内部作案等行为具有探测、报警功能,并按需要予以声音、图像复 核的技术防范装置系统;3.7 入侵推迟时间 intrusion delaytime 对非法入侵者的盗窃、抢劫行为,实施探测、报警、设置障碍、拦截,以推迟入侵者的侵 犯行为的措施;从入侵者侵入戒备边界线开头,到实现其侵害目的所需花费的最小时间,称为 入侵推迟时间;3.8 报警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for alarm 从探测器探测到入侵目标、发出报警信息到报警监控中心设备接收并显示报警信号所需要 的时间;3.9 处警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for handing alarm 保卫队伍接到报警信号后,在小于入侵推迟时间的范畴内,到达报警现场所用的时间;3.10 目标防护 object protection 对藏品实物目标的防护;3.11 部位防护 site protection 对博物馆内存有藏品的局部场所、局部空间的防护;3.12 单位防护 protection of organizational unit 对整个博物馆的防护;3.13 复合探测 multiple detection 对一个详细目标,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探测技术或装置进行戒备的技术措施;3.14 室内周界防护 bound alarm in building 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入侵探测戒备线;3.15 实体防护装置 physical protection devices 用来防护各级藏品的实体屏障,如保险柜、防爆玻璃展柜、防弹玻璃展柜、防盗门、防盗 窗、放火文件柜等;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4. 风险等级的划分4.1 风险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爱护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博物馆藏品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 风险分为单位风险、 部位风险和目标风险; 目标风险的划分依据 文 物藏品定级标准的规定进行分级,本标准只对单位风险、部位风险进行如下分级;4.2 风险分级4.2.1 三级风险 4.2.1.1 三级风险单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三级风险单位:a10,000 件藏品以下的博物馆;b有藏品的县级文物爱护单位;三级风险部位 4.2.1.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三级风险部位 : a三级藏品 300 件以下的库房;b陈设 500 件藏品以下的展厅室;4.2.2 二级风险 二级风险单位 4.2.2.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二级风险单位:a10,000 件藏品以上, 50,000 件藏品以下的博物馆;b省市级文物爱护单位;4.2.2.2 二级风险部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二级风险部位:a二级藏品及专用库房或专用柜;b三级藏品 300 件以上含 300 件的库房;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c陈设藏品 500 件以上含 500 件的展厅室;d陈设的现代小型武器;e二、三级藏品修复室、养护室;4.2.3 一级风险 4.2.3.1 一级风险单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一级风险单位:a国家级或省级博物馆;b有 50,000 件藏品以上的单位;c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单位或全国重点文物爱护单位;4.2.3.2 一级风险部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定为一级风险部位:a一级藏品及其专用库房或专用柜;b二级藏品 300 件以上含 300 件或三级藏品 500 件以上含 500 件的库房;c保藏、陈设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古脊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以及经济价值珍贵的文物金、银、宝石等的场所;d陈设 1,000 件含 1,000 件藏品以上的展厅室;e一级藏品修复室、养护室;f 武器藏品专用库房或专用柜;5. 防护级别的确定5.1 概述防护级别的确定,原就上应与风险等级相对应,即一级风险单位、一级风险部位的防护级别应到达一级防护要求;二级风险单位、二级风险部位的防护级别应到达二级防护要求;三级风险单位、三级风险部位的防护级别应到达三级防护要求;5.2 目标防护级别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2.1 防护级别 对藏品目标,只使用一种探测装置或只使用一种实体防护装置的技术防护措施;5.2.2 防护级别 对藏品目标,在防护级别的基础上增加声音复核或图像复核手段的技术防护措施;5.2.3 防护级别 对藏品目标,使用两种探测装置进行戒备布防或使用一种探测装置和一种实体防护装置进行复合戒备布防,且配置声音、图像复核手段的技术防护措施;5.3 部位防护级别5.3.1 防护级别 对防护部位所在空间实行复合探测技术,配置声音复核或图像复核装置的技术防护措施;5.3.2 防护级别 对防护部位所在空间的门、窗、通道或一间至几间房屋组成的区域实行复合探测技术,配置声音复核及图像复核装置或出入口掌握与实体防护装置组合的技术防护措施;5.3.3 防护级别 对防护部位实行室内周界探测技术、空间复合探测技术,配置声音复核、图像复核和出入口掌握与实体防护装置的技术防护措施;5.4 单位防护级别5.4.1 防护级别 和目标防护级别 的要求,应参照纵深防护体系5.4.1.1 三级风险单位应满意部位防护级别的要求,建立技术防范系统,可只设防护区;5.4.1.2 技术防范系统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5min,处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min,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 2S;5.4.1.3 重要的三级文物应有实体爱护装置,其本身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 2min;5.4.1.4 三级风险单位应设置报警值班室,应有专业保卫人员负责保安巡逻和安防设备的使用和修理工作;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4.2 防护级别 5.4.2.1 二级风险单位应满意部位防护级别和目标防护级别 的要求,应依据局部纵深防护体系的要求建立技术防范系统,可只设防护区和禁区;二级风险部位应置于防护区或禁区内;5.4.2.2 技术防范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8min,处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min,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 2S;5.4.2.3 重要的二级藏品应有防抢劫的实体爱护装置,其本身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 3min;5.4.2.4 二级风险单位应配置专职保卫人员负责保安巡逻和安防系统的修理使用工作;报警中心应配有防卫器具和通讯工具;5.4.3 防护级别 和目标防护级别 的要求,应依据整体纵深防护5.4.3.1 一级风险单位应满意部位防护级别体系的要求建立技术防范系统;一级风险单位的技术防范系统,应设置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一级风险部位应置于防护区或禁区内;5.4.3.2 技术防范系统的入侵推迟时间不小于10min,处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min,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 2S;5.4.3.3 重要的一级藏品应有防抢劫的实体防护装置,其本身的入侵推迟时间应不小于 5min;5.4.3.4 一级风险单位应建立专业保卫队伍,在防护区或禁区内设立报警监控中心,中心掌握室应配备防卫器具、通讯工具和卫生、通风设备;6.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6.1 总就各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应符合GB/T16571、GA/T367、GA/T368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同时要符合以下各级防范系统的详细要求;6.2 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名师归纳总结 6.2.1 三级风险单位应建立以报警和实体防护为主的防盗窃、防抢劫防范系统;实体防护装第 7 页,共 11 页置的防破坏才能应符合5.4.1.3的要求;-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6.2.2 三级风险部位大于100 时,应以报警装置组成室内周界报警系统,部位内的二级藏品应采纳实体防护措施加强防护;设置在室外的大型三级藏品要实行适当的实体防护措施;6.2.3 重要出入口及文物库房应安装电视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和 对讲装置;6.2.4 应建立报警值班室,室内报警掌握器应能显示、记录、储存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记录在磁盘上;6.3 二级安全防范系统6.3.1 二级防范系统在重要的局部区域应依据局部纵深防护的指导思想进行设计;应综合或挑选设置入侵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掌握、实体防护装置;系统应有报警、电视监控及声音复核、信息储备等功能,实体防护装置的防破坏才能应符合 5.4.2.3 的要求;6.3.2 二级风险单位应建立室外或室内周界报警系统,可以是全部周界防护或局部周界防护;6.3.3 直接通向藏品展现厅和文物库房的通道应设置电视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或 对讲装置;藏品修复室应设立出入口掌握装置,室内应配备藏品贮存柜和紧急报警装置及通信工具;6.3.4 大于 200 的藏品展厅或藏品贮存库应建立室内周界报警系统,文物库房门应设置出入口掌握装置,展厅的窗房应采纳报警与实体防护相结合的防护方式;6.3.5 二级文物的字画、 丝织品、玻璃陶瓷等藏品应放在防弹玻璃制作的专用框架或展柜内;一般玻璃展柜可粘贴钛金薄膜以增加抗爆才能;6.3.6 设置在室外的大型二级藏品,可建立高8001200mm的栅栏墙或砖制围墙,围墙与文物的距离可在 35m范畴内;有条件的,可通过地下缆线安装振动报警器接到报警掌握室;6.3.7 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应建立报警掌握室,报警监控装置应能显示、记录、贮存并打印所有的报警信息;报警监控装置应留有与上一级报警网络进行通信的接口;重要报警信息资料应存在光盘、磁盘、硬盘或录像带上;6.4 一级安全防范系统6.4.1 一级安全防范系统要依据整体纵深防护的指导思想进行设计;应综合设置入侵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掌握、实体防护等装置;系统应具有报警与图像信号显示、声音复核、信息名师归纳总结 储备、系统自检等功能,出入口掌握、实体防护装置的防破坏才能应符合5.4.3.3的要求;第 8 页,共 11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6.4.2 一级风险单位应建立室外周界报警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应掩盖全部周界;周界的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掌握装置或电视监控装置或必要的报警装置;周界步行巡逻时间大于30min 时,宜设立巡更系统;6.4.3 工作人员使用的重要出入口、直接通向藏品展厅、 藏品的通道和入口 包括藏品库房、藏品修复室应配置出入口掌握装置,重要出入口仍应加装电视监控装置;供参观的文物展区的出入口掌握装置,在参观期间可停止工作,清场后应进入工作状态,出入口处宜设置紧急报警装置或 对讲装置供工作人员在报警时使用;6.4.4 藏品、展品所处房屋、厅、室的门窗均应设置报警装置,位于一层的窗户仍应有实体防护栅栏或安装防弹玻璃;6.4.5 一级风险部位大于100 时,应在其周边设立周界报警系统,展现的一级藏品应放在防弹玻璃展柜或防爆玻璃展柜中,其防破坏推迟时间应不小于 在专用藏品保险柜内,并且上锁;5min,一级藏品在贮存时,应放6.4.6 一级文物的字画、丝织品、玻璃陶瓷等藏品在展现时均应有防弹玻璃制作的专用框架或装有报警装置的展柜对其进行防护;设置在室外的大型一级藏品,要实行不低于 6.3.6 规定的防范措施;6.4.7 文物修复室要安装防盗安全门,修复室内应有存放一级文物的保险柜或文件柜,室内应有紧急报警装置和通信联络工具;6.4.8 一级安全防范系统应有特地的报警监控中心,该室一般应有双门进入室内的结构,两门之间的距离一般在 2m以上,以形成一个预警通道; 双门应使用防盗安全门, 并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 / 或电视监控装置;6.4.9 系统中使用的全部设备、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供电系统应配置不间断电源;6.4.10 报警信号、电视监控图像信号、声音复核信号应做到同步自动切换,同时也可以手动任意切换, 报警信号显示屏的信号显示应能指出报警现场的位置;贮存全部的报警信号、图像信号,并可随时打印;报警监控装置应显示、 记录、名师归纳总结 6.4.11 全部报警信息资料应存在光盘、磁盘、硬盘或录像带上,重要资料应长期储存;第 9 页,共 11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7. 治理要求7.1 认定、审批与验收程序7.1.1 一级风险单位的等级认定由本单位依据本标准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公安机关审核,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批准;二、三级风险单位的等级认定,由本单位依据本标准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治理部门、公安机关审核批准;7.1.2 一级风险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批准;7.1.3 二、三级风险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公安机关审核批准;7.1.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 GA/T75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依据 GA308的有关规定,共同组织验收;7.2 建设方责任7.2.1 博物馆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法定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标准的贯彻实施;7.2.2 上级文物治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本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7.2.3 博物馆应依据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依据“ 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就和本标准第 5 章中关于处警响应时间的要求,建立相应的保卫组织,配备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卫人员;7.2.4 博物馆的报警监控中心应配备值班人员和设备修理人员,值班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和考核合格,方能上岗;7.2.5 博物馆应在年度经费总额内划出相应比例,保证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经费;7.2.6 博物馆应制定周密可行的防盗、防抢、防火等应急预案;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时应实行应急措施;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11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7.2.7 报警系统显现故障后,一级风险单位应在三日内、二级风险单位应在七日内、三级风险单位应在十五日内修复完毕;建设方应与承建方签定售后服务合同;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