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目录就 求 求 视 作 作 施 施 度 度 度 度 施 施 电 电 地)施 业 定 施 业 线 备 洗 业 护 业 隙 子 业 验 作 作 作 作 验 验 作1 总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2.1一般安全要2.2 高压设备的巡2.3 倒闸操2.4 高压设备上工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3.2 工作票制3.3 工作许可制3.4 工作监护制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4.2 停4.3 验4.4接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6 带电作6.1 一般规6.2 一般安全技术措6.3 等电位作6.4 带电断、接引6.5 带电短接设6.6 带电水冲6.7 带电清扫机械作6.8 感应电压防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6.10 保护间6.11 带电检测绝缘6.12 低压带电作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实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10二次系统上的工11 电气实11.1 高压实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1 / 29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29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11.3 用钳形电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量工作流表的测11.4 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12 电力电缆工作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3 一般安全措施附录1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附录2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3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4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5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6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附录7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附录8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附录9 标示牌式样附录10 绝缘安全工器具实验工程、周期和要求附录11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实验标准表附录12 登高工器具实验工程、周期和要求附录13 紧急救护法- 1 总就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治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结 合 电 力 生 产 的 实 际 , 制 定 本 规 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1.2.2 常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常常检现查使、的安补工器充应合或并更有换要求;1.2.3 场用全具格符合关;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 理 措 施;1.3 作 业 人 员 的 基 本 条 件1.3.1 经 医 师 鉴 定 , 无 妨 碍 工 作 的 病 症 < 体 格 检 查 每 两 年 至 少 一 次 )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学问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识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 格;1.3.3 具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 学 会 紧 急 救 护 法 , 特 别 要 学 会 触 电 急 救 ;1.4 教 育 和 培 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训练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 本 规 程,并 经 考 试 合 格 后,方 能 恢 复 工 作;1.4.3 新参与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与劳动的人员 治理人员、临时工等 >,应经 过 安 全 知 识 教 育 后 , 方 可 下 现 场 参 加 指 定 的 工 作 , 并 且 不 得 单 独 工 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识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与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治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形、危急点和安2 / 29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9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全注意事项1.5 任何人发觉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形,应立刻禁止,经订正后才能复原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觉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形时,有 权 停 止 作 业 或 者 在 采 取 可 能 的 紧 急 措 施 后 撤 离 作 业 场 所 , 并 立 即 报 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 位 总 工 程 师 批 准 后 执 行;1.7 电 气 设 备 分 为 高 压 和 低 压 两 种:高 压 电 气 设 备:对 地 电 压 在 1000V 及 以 上 者;低 压 电 气 设 备:对 地 电 压 在 1000V 以 下 者;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 <包括基建安装、农 电 人 员),其 他 单 位 和 相 关 人 员 参 照 执 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 备;各单位可依据现场情形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就,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总工程师 > 批 准 后 执 行;2 高 压 设 备 工 作 的 基 本 要 求2.1 一 般 安 全 要 求2.1.1 运行人员应熟识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仍应有实际工作体会;2.1.2 高 压 设 备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者 , 可 由 单 人 值 班 或 单 人 操 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 以上,安装坚固并加锁者;2)室内高压断路器 <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 <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 构 者;2.1.3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如有必要移开遮 栏 时 , 必 须 有 监 护 人 在 场 , 并 符 合 表 2-1 的 安 全 距 离 ;表 2-1 设 备 不 停 电 时 的 安 全 距 离电 压 等 级 <kV)安 全 距 离 <m)10 及 以 下 <13.8)0.70 20、35 1.00 63<66)、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注:表 2-1 中 未 列 电 压 按 高 一 档 电 压 等 级 的 安 全 距 离2.1.4 10 kV、20kV、35 kV 配电装置的暴露部分在跨过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如导电部分对地 高 度 分 别 小 于 2.7m 、 2.8m 、 2.9m , 该 裸 露 部 分 两 侧 和 底 部 须 装 设 护 网 ;2.1.5 户外 35kV 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依据表 2-2 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表 2-2 车 辆 < 包 括 装 载 物 ) 外 廓 至 无 遮 栏 带 电 部 分 之 间 的 安 全 距 离电 压 等 级 <kV)安 全 距 离 <m)35 1.15 63<66)1.40 110 1.65<1.75 注)220 2.55 330 3.25 3 / 29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9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00 :4.55 内数字为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系统所使用;注括号110kV中性点不接地2.1.6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 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2.1.7 待用间隔 <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出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管辖 范围 ;其 隔离 开 关刀 闸> 操作 手柄、网 门 必须加锁 ;2.1.8 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必需观看隔离挡板是否可* 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 母 线 的 终 端 备 用 孔 必 须 用 专 用 器 具 封 闭;2.1.9 运 行 中 的 高 压 设 备 其 中 性 点 接 地 系 统 的 中 性 点 应 视 作 带 电 体 ;2.2 高 压 设 备 的 巡 视2.2.1 经本单位批准答应单独巡察高压设备的人员巡察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 移 开 或 越 过 遮 栏;2.2.2 雷雨天气,需要巡察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 * 近避雷器和避雷针;2.2.3 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难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察时,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 单 位 有 关 领 导 批 准 , 巡 视 人 员 应 与 派 出 部 门 之 间 保 持 通 讯 联 络 ;2.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 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 8m 以内;进 入 上 述 范 围 人 员 必 须 穿 绝 缘 靴 , 接 触 设 备 的 外 壳 和 构 架 时 , 应 戴 绝 缘 手 套 ;2.2.5 巡 视 配 电 装 置,进 出 高 压 室,必 须 随 手 关 门;2.2.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它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察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 队 伍 的 工 作 负 责 人 使 用 , 但 应 登 记 签 名 , 巡 视 或 当 日 工 作 结 束 后 交 仍 ;2.3 倒闸操作2.3.1 倒闸操作必需依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精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 包括对方复诵指令 >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明白操作目的和操作次序;对指令有疑问;类;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2.3.2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必须满足有关技术条件2.3.3 倒闸操作的分2.3.3.1 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识者作监护;特殊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娴熟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2.3.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操作时,运行人员依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工程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治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完;2.3.3.3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成的操作;1)经设备运行治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企业的检修人员,可进行 220kV 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 行 人 员;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治理单位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审 定,并 报 相 关 部 门 和 调 度 机 构 备 案;4 / 29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29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2.3.4 倒闸操作由操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附录1)票作2.3.4.1 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 见;2.3.4.2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运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样;操作票票面应清晰洁净,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依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工程,并分别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每张操作票只程能必填须写填一个操作任务;2.3.4.3 下列工入操作票内:1> 应拉合的设备 断路器 开关 >、隔离开关 刀闸>、接地刀闸等 ,验电,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掌握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切换爱护回路和自动扮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等;2> 拉 合 设 备 断 路 器 开 关 >、 隔 离 开 关 刀 闸 >、 接 地 刀 闸 等 后 检 查 设 备 的 位 置 ;3> 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 刀闸 >、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 开 关 > 确 在 分 闸 位 置;4> 在 进 行 倒 负 荷 或 解 、 并 列 操 作 前 后 , 检 查 相 关 电 源 运 行 及 负 荷 分 配 情 况 ;5> 设 备 检 修 后 合 闸 送 电 前 , 检 查 送 电 范 围 内 接 地 刀 闸 已 拉 开 , 接 地 线 已 拆 除 ;2.3.4.4 2.3.5 2.3.5.1 2.3.5.2 的 2.3.5.3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指示及设备相色等;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便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 长 或 发 电 厂 当 班 值 长 批 准,并 应 按 程 序 尽 快 投 入;2.3.5.4 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 <规范的操作术语),并使用经事先审 核 合 格 的 操 作 票;2.3.5.5 下 列 三 种 情 况 必 须 加 挂 机 械 锁:1> 未 装 防 误 闭 锁 装 置 或 闭 锁 装 置 失 灵 的 刀 闸 手 柄 和 网 门 ;2> 当 电 气 设 备 处 于 冷 备 用 时 , 网 门 闭 锁 失 去 作 用 时 的 有 电 间 隔 网 门 ;3> 设 备 检 修 时 , 回 路 中 的 各 来 电 侧 刀 闸 操 作 手 柄 和 电 动 操 作 刀 闸 机 构 箱 的 箱 门 ;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2.3.6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2.3.6.1停电拉闸操作必需依据断路器 开关 >负荷侧隔离开关 刀闸 > 电源侧隔离开关 刀闸 >的次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次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2.3.6.2 开头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 <单人操作时也必需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必需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 ” 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2.3.6.3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2.3.6.4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刻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换操作票,不准随便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 <钥匙)必需封存保管,全部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如遇特殊情形,必需经值班调度员、值长或站长批准,方能使用解锁工具 <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如需解锁,必需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后,履行批准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 <钥匙)5 / 29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29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使用后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应及时封存2.3.6.5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仍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2.3.6.6 装卸高压保险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2.3.6.7 断路器 <开关)遮断容量应满意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 板 与 该 断 路 器 < 开 关 ) 隔 开 , 必 须 进 行 远 方 操 作 , 重 合 闸 装 置 必 须 停 用 ;2.3.6.8 电气设备停电后 <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2.3.6.9 2.3.6.10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外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 示 已 同 时 发 生 对 应 变 化 , 才 能 确 认 该 设 备 已 操 作 到 位 ;2.3.6.11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 事 后 应 立 即 报 告 调 度 和 上 级 部 门;2.3.7 下 列 各 项 工 作 可 以 不 用 操 作 票:1)事 故 应 急 处 理;2)拉 合 断 路 器 < 开 关)的 单 一 操 作;3 ) 拉 开 或 拆 除 全 站 < 厂 ) 唯 一 的 一 组 接 地 刀 闸 或 接 地 线 ;上 述 操 作 在 完 成 后 应 作 好 记 录 ,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应 保 存 原 始 记 录 ;2.3.8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运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次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 作废” 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 未执行 ”字 样 , 已 操 作 的 应 注 明 “已 执 行 ”字 样 ; 操 作 票 应 保 存 一 年 ;2.4 高 压 设 备 上 工 作2.4.1 在 运 用 中 的 高 压 设 备 上 工 作,分 为 三 类:2.4.1.1 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 <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 <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 内);2.4.1.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 门 并 未 全 部 闭 锁;2.4.1.3 不 停 电 工 作 系 指:1> 工 作 本 身 不 需 要 停 电 并 且 没 有 偶 然 触 及 导 电 部 分 的 危 险 ;2> 许 可 在 带 电 设 备 外 壳 上 或 导 电 部 分 上 进 行 的 工 作;2.4.2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1 工作票制度;3.1.2 工作许可制度;3.1.3 工作监护制度;3.1.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3.2 工作票制度3.2.1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以下6 种:6 / 29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9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2.1.1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附 录32 ) ;填 用 变 电 站 < 发电 厂 ) 第 一 种 工作 票 < 见3.2.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3.2.1.3 填 用 变 电 站 < 发 电 厂 ) 第 二 种 工 作 票 < 见 附 录 4 ) ;3.2.1.4 填 用 电 力 电 缆 第 二 种 工 作 票 < 见 附 录 5);3.2.1.5 填 用 变 电 站 < 发 电 厂 ) 带 电 作 业 工 作 票 < 见 附 录 6 ) ;3.2.1.6 填 用 变 电 站 < 发 电 厂 ) 事 故 应 急 抢 修 单 < 见 附 录 7 ) ;3.2.2 填 用 第 一 种 工 作 票 的 工 作 为:3.2.2.1 高 压 设 备 上 工 作 需 要 全 部 停 电 或 部 分 停 电 者;3.2.2.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2.2.3 高 压 电 力 电 缆 需 停 电 的 工 作;3.2.2.4 其 他 工 作 需 要 将 高 压 设 备 停 电 或 要 做 安 全 措 施 者 ;3.2.3 填 用 第 二 种 工 作 票 的 工 作 为:3.2.3.1 控 制 盘 和 低 压 配 电 盘 、 配 电 箱 、 电 源 干 线 上 的 工 作 ;3.2.3.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2.3.3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3.2.3.4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3.2.3.5 大于表 2-1 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 分 的 工 作;3.2.3.6 高 压 电 力 电 缆 不 需 停 电 的 工 作;3.2.4 填 用 带 电 作 业 工 作 票 的 工 作 为:带 电 作 业 或 与 邻 近 带 电 设 备 距 离 小 于 表 2-1 规 定 的 工 作 ;3.2.5 填 用 事 故 应 急 抢 修 单 的 工 作 为 : 事 故 应 急 抢 修 可 不 用 工 作 票 , 但 应 使 用 事 故 应 急 抢 修 单 ;3.2.6 工 作 票 的 填 写 与 签 发3.2.6.1 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清晰,不得任意涂 改 ; 如 有 个 别 错 、 漏 字 需 要 修 改 , 应 使 用 规 范 的 符 号 , 字 迹 应 清 楚 ;3.2.6.2 用运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工作票一份应储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 作 许 可 人 应 将 工 作 票 的 编 号 、 工 作 任 务 、 许 可 及 终 结 时 间 记 入 登 记 簿 ;3.2.6.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3.2.6.4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治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治理单位审核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治理单位备案;第一种工作票在工作票签发人认为必要时可采纳总工作票、分工作票 , 并同时签发;总工作票、分工作票的填用、许可等有关规定由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总工程师 >批准后 执 行;3.2.6.5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 工 单 位 或 用 户 单 位 签 发;3.2.7 工 作 票 的 使 用3.2.7.1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 分 为 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就答应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使用一张工作票;7 / 29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9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开工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3.2.7.2 如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就全部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具体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 , 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 人 , 在 工 作 班 成 员 栏 内 , 只 填 明 各 班 的 负 责 人 , 不 必 填 写 全 部 工 作 人 员 名 单 ;如至预定时间 , 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连续工作而不阻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形,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连续工作;3.2.7.3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其次种工;作票3.2.7.4 在同一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带电作业工作票3.2.7.5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工作负责人应将其中一份工作票交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上 述 单 位 的 工 作 票 签 发 人 和 工 作 负 责 人 名 单 应 事 先 送 有 关 运 行 单 位 备 案 ;3.2.7.6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形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形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答应变更一 次 ; 原 、 现 工 作 负 责 人 应 对 工 作 任 务 和 安 全 措 施 进 行 交 接 ;3.2.7.7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工程;如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需填用新的工作票,并 重 新 履 行 工 作 许 可 手 续;3.2.7.8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 在 工 作 票 登 记 簿 和 工 作 票 上 注 明;3.2.7.9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预先送达运行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局域网传送,但传真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头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其次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3.2.7.10 3.2.8 3.2.8.1 3.2.8.2 工 作 票 有 破 损 不 能 继 续 使 用 时 , 应 补 填 新 的 工 作 票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第 一 、 二 种 工 作 票 和 带 电 作 业 工 作 票 的 有 效 时 间 , 以 批 准 的 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