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docx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附件2: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以及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部级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三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是在各勘察设计单位评选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情况每一年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 一、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含专项设计)、检测、监测等成果。岩土工程勘察及咨询项目,应为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及以上(以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证明的日期为准);岩土工程检测、监测应通过地基基础或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具有项目建设单位、成果使用单 位评价证明; 二、工程测量项目:包括工程测量(含城市规划测量)及其信息化成果。工程测量应取得有关单位成果验收文件(或质量检验报告)与评价证明; 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包括水文地质勘察(含供水)、水资源论证或评价及地下水控制等成果。水文地质勘察应经过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验证,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及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水资源论证或评价和钻井工程应经过相关单位认可并有实施效果证明; 四、岩土工程项目:包括岩土工程治理项目成果。岩土工程治理应通过地基基础或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具有项目建设单位、成果使用单位评价证明; 五、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工程勘察项目,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或勘察合同,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第七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 一、工程设计项目应建成投产并已竣工验收,经过一年及以上生产运营或使用(以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证明开始运营的日期为准),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二、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或设计合同,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第八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 由勘察设计单位自行或合作编制,经有关行业或地方或单位审查批准出版,并在工程建设中使用满一年及以上,且使用效果良好的标准设计图集。 第九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评选范围包括: 由勘察设计单位自行开发或合作开发的软件,或者经二次开发的应用成果或数据库等。计算机软件应经过自测、鉴定或测评,并经过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经济效益或能提高管理效率等。 第十条引进国外(境外)技术或者中外合作设计建在境内的工程设计项目,凡由中方进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的项目可以申报;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承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申报材料需附参评项目的合同,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竣工质量验收证明,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验收的环保、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第三章评选的条件和标准 第十一条申报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取 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获得本单位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勘察设计合同)和验收文件(或验收证明),以及建设单位、生产运营(使用)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 五、申报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申报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奖项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等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冶金行业同类项目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水平,在技术创新方面有比较突出成绩,对推动冶金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二等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冶金行业同类项目领先水平,在技术创新上有显著成绩,对推动冶金行业技术进步具有较大意义; 三等奖项目:其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冶金行业同类项目先进水平,在技术创新上有较好成绩,对推动冶金行业技术进步具有一定意义。 第四章申报、评审及评选结果的公布 第十三条参加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需由申报单位按照勘察、设计、标准设计、计算机软件奖,分别填写“申报表”、“评选项目次序表”并附本办法所要求的材料和相关证明等(见附件一、二、三、四)。 第十四条向冶金行业申报项目数量不限,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由于生产运营(使用)时间不足等原因而缓评的项目,符合条件可再次申报。 第十五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报到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或指定地点)。首先由各专业评选组进行初评,然后由专家委员会对初评项目进行评选。 第十六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专业评选组评选专家由冶金行业高级技术专家、担任甲级勘察或设计单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第十七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程序: 一、专业组进行初步评选,申报材料由专家审阅后,采取充分讨论协商或投票方式,提出本专业组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建议名单,同时专家负责对每个申报项目填写“评选意见表”(见附件五),并由评选专家及评选组组长签名; 二、专家委员会(一般由专业评选组组长组成)对各专业组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选,采取充分讨论协商或投票方式,评选出行业最终获奖项目。 三、获得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公布。 第五章奖惩 第十八条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向获得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见附件六)。 第十九条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和优秀工程设计奖,单项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大型项目获一等奖可增加3-5人);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标准设计和计算机软件奖,单项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第二十条对获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将其业绩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和晋级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申报评选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视情节轻重,降低其项目奖励等级,撤销奖励等。 第二十二条参加评选的专家应以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评选工作,对违反纪律者,取消其评选专家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冶建协(2022)3号废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 附件二: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 附件三: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申报表 附件四: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申报表 附件五: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意见表 附件六:获奖项目单位荣誉证书式样 附件七:获奖项目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荣誉证书式样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制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材料说明 一、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含在本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电子版一式1份(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网“网上申报系统登录”窗口申报)。其中:“工程勘察的难点及先进性”一栏应包括申报理由及与当前国内外同类项目主要技术成果的对比情况。 二、工程项目简介及证明材料等均在网上申报(容量超大的可刻光盘寄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1、工程项目简介:包括合同及任务书要求,场地条件及复杂程度,完成任务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所采用的方法、手段、先进技术与装备等;勘察成果的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附必要的图纸(少而明)和工程照片; 2、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勘察合同及任务书复印件; 3、成果验收文件或质量检验报告或认可文件等复印件; 4、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对项目成果的评价意见及本评选办法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评价单位盖章); 5、申报单位相应的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完整的勘察成果报告书(单位盖章)均在网上申报(容量超大的可刻光盘寄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四、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项目次序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寄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并发电子版1份,Email:zyf6206 。 附件一-3: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 在本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注1:主要工作职责分:项目总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 注2: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单项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大型项目一等奖可增加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