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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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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程序.ppt

    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刑事特别程序刑事特别程序n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n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n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没收程序n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方针、原则和重要制度方针、原则和重要制度1.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感化、挽救方针2.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3.分案处理制度分案处理制度4.审理不公开原则审理不公开原则5.社会调查制度社会调查制度6.隐私特别保护制度隐私特别保护制度分案处理制度分案处理制度n强制措施的羁押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分管分强制措施的羁押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分管分押押n共同犯罪案件与成年人分案处理共同犯罪案件与成年人分案处理n监禁刑的执行与成年人分管分押监禁刑的执行与成年人分管分押审理不公开制度审理不公开制度n审判时审判时不满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的案件,不公开周岁的被告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审理n不公开审理,宣判仍公开进行不公开审理,宣判仍公开进行n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员到场(并非审理不公开的例外)可以派员到场(并非审理不公开的例外)社会调查制度社会调查制度n调查内容调查内容1.能够证明未成年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犯罪轻能够证明未成年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犯罪轻重的一切事实情况,尤其是犯罪动机、目的重的一切事实情况,尤其是犯罪动机、目的2.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及与之相联系的各种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及与之相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3.查清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对致其犯罪产查清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对致其犯罪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人和事件生过重要影响的人和事件4.查查清未成年人的个性特征清未成年人的个性特征5.注意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上有无畸形变态注意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上有无畸形变态等等隐私特别保护制度隐私特别保护制度n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诉刑诉法第法第275条条犯罪的时候不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人和单位和个。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人和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况予以保密。n新闻报道的限制新闻报道的限制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第58条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n总体特点总体特点n立案程序的特点立案程序的特点n侦查程序的特点侦查程序的特点n起诉程序的特点起诉程序的特点n审判程序审判程序n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总体特点总体特点n更突出教育改造的方针更突出教育改造的方针n赋予未成年人更多诉讼权利和更多保证实赋予未成年人更多诉讼权利和更多保证实施的措施施的措施n更高的证明要求更高的证明要求n程序设计灵活多样、缓和宽松程序设计灵活多样、缓和宽松立案程序立案程序n查明嫌疑人确切的出生时间,从立案阶段查明嫌疑人确切的出生时间,从立案阶段进行社会调查进行社会调查n立案报告着重写明嫌疑人的出生时间及社立案报告着重写明嫌疑人的出生时间及社会调查所得会调查所得侦查程序侦查程序n不得公开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不得公开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和影像n讯讯问:问:1.讯问前进行社会调查,有针对性地讯问讯问前进行社会调查,有针对性地讯问2.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3.地点:公安机关、住所、单位或学校地点:公安机关、住所、单位或学校4.耐心听取陈述或辩解,进行疏导和教育耐心听取陈述或辩解,进行疏导和教育5.不得影响其正常学习不得影响其正常学习6.讯问女性未成年人,应有女工作人员在场讯问女性未成年人,应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强制措施的适用强制措施的适用n严格限制并尽量减少使用逮捕严格限制并尽量减少使用逮捕n可不捕的不予逮捕可不捕的不予逮捕n执执行逮捕不得使用械具行逮捕不得使用械具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及及时办理时办理分管分押分管分押起诉程序起诉程序n社会调查社会调查n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n分案起诉与合并起诉分案起诉与合并起诉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n概念: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概念: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义果在法定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义务,检察机关就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务,检察机关就应作出不起诉决定。n理论基础:起诉便宜主义理论基础:起诉便宜主义适用条件适用条件n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n符符合起诉条件合起诉条件n有悔罪表现有悔罪表现n程序要求程序要求1.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意见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意见2.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异议的不适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异议的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查n考查机关:检察院考查机关:检察院n考验考验期:六个月以上期:六个月以上1年以下年以下n考考查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查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常规义务常规义务附加义务附加义务n附条件不起诉的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撤销1.新新罪、漏罪罪、漏罪2.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分案起诉与合并起诉分案起诉与合并起诉n原则:分案起诉原则:分案起诉n例例外:合并起诉外:合并起诉1.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犯罪的主犯2.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分案起诉可能妨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分案起诉可能妨碍案件审理的碍案件审理的3.涉及附带民事实施,分案起诉妨碍附带民涉及附带民事实施,分案起诉妨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审理的事诉讼部分审理的4.其他其他审判程序审判程序n少年法庭少年法庭n庭审特点庭审特点n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1.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2.隐私保护隐私保护3.通知指派辩护通知指派辩护执行程序执行程序n少年法庭的帮教责任少年法庭的帮教责任n减刑、假释标准适度放宽减刑、假释标准适度放宽n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事和解程序刑事和解程序n概念:公检法机关在法定范围的公诉案件概念:公检法机关在法定范围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被害人谅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不同方,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不同方式的从宽处理的程序。式的从宽处理的程序。适用范围适用范围n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刑法分则第四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3年有期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徒刑以下刑罚的。n除渎职罪以外的可能判处除渎职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n禁止性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禁止性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案件,不适用和解。内曾经故意犯罪的案件,不适用和解。n检察院自侦案件不得和解检察院自侦案件不得和解刑事和解的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的诉讼程序n当事人和解的主体:加害人与被害人当事人和解的主体:加害人与被害人n当事当事人和解的条件:人和解的条件:1.加害人自愿真诚悔罪(前提条件)加害人自愿真诚悔罪(前提条件)2.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n和解方式和解方式1.加害人通过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加害人通过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得被害人谅解2.被害被害人自愿和解人自愿和解3.公安司法机公安司法机关介入审查关介入审查n审查主体:各诉讼阶段的主导专门机关审查主体:各诉讼阶段的主导专门机关公检法机关公检法机关n审审查程序与内容查程序与内容听取各方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审审查内容:和解的自愿性、(实体和程序)查内容:和解的自愿性、(实体和程序)合法性合法性n审查结果审查结果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达成和解后的处理达成和解后的处理n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n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1.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2.提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并起公诉,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并移送和解协议书移送和解协议书n审判阶段:法院应当从宽处罚审判阶段:法院应当从宽处罚独立没收程序独立没收程序n概概念:念:在特定案件中,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特定案件中,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进行处理的特别诉讼程序。财物进行处理的特别诉讼程序。n特点特点n适用条件适用条件n审理审理特点特点n范围特定,只能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恐怖范围特定,只能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案件以及被追诉人死亡的活动等重大犯罪案件以及被追诉人死亡的情况情况n没收对象仅针对财物没收对象仅针对财物n保障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适用条件适用条件n适用的案件范围适用的案件范围贪污贿赂犯罪、恐怖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被追诉人逃匿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被追诉人逃匿的;被追诉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追缴的;被追诉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n被追诉人不能到案被追诉人不能到案n有追缴财产的需要有追缴财产的需要n程序启动要件程序启动要件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没收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违法所得的申请独立没收案件的审理独立没收案件的审理n审判管辖审判管辖n公告程序公告程序n利害关系人的参与原则利害关系人的参与原则n审理方式审理方式n审理结果审理结果n对裁决的上诉、抗诉对裁决的上诉、抗诉n终止审理终止审理n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精神病与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与刑事责任能力n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n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n无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n受审能力受审能力n服刑能力服刑能力刑诉法中有关精神病人的规定刑诉法中有关精神病人的规定n法律援助:强制辩护与强制代理法律援助:强制辩护与强制代理n鉴定人出庭义务鉴定人出庭义务n专家辅助人专家辅助人n强制医疗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法律援助法律援助n强制辩护强制辩护刑诉法第刑诉法第34条第二款:条第二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法律援助n强制代理强制代理刑诉法第刑诉法第286条第二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供法律帮助。鉴定人的出庭义务鉴定人的出庭义务n刑诉法第刑诉法第187条第三款:条第三款:n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n刑诉法第刑诉法第192条第二款条第二款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强制医疗程序强制医疗程序n适用范围适用范围n强制医疗的程序强制医疗的程序n强制医疗的复查和监督强制医疗的复查和监督适用范围适用范围n精神病人实施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暴力行为,危害,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或或者严重危害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公民人身安全n经法定程序经法定程序鉴定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n有继续有继续危害社会危害社会可能的可能的强制医疗程序强制医疗程序n启动启动(285条)条)n强制医疗的司法审查原则强制医疗的司法审查原则n临时性保护约束措施临时性保护约束措施刑诉法第刑诉法第285条第三款:条第三款: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护性约束措施公安部规定公安部规定n第第333条条n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医院接受治疗。Fn第第334条条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时,应当对精神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时,应当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并注意约束的方式、方法和病人严加看管,并注意约束的方式、方法和力度,以避免和防止危害他人和精神病人的力度,以避免和防止危害他人和精神病人的自身安全为限度。自身安全为限度。对于精神病人已没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解对于精神病人已没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解除约束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公安机关除约束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启动权分工启动权分工n刑诉法第刑诉法第285条第二款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决定。n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提出强制医疗意见书提出强制医疗意见书n检察院检察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提出强制医疗申请n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1.审判组织审判组织合议庭合议庭2.告知程序与法律援助(告知程序与法律援助(286条)条)3.审理方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方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审理为例外4.审理期限审理期限一个月一个月5.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复议权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复议权强制医疗的复查与监督强制医疗的复查与监督n定期复查制度(定期复查制度(288条)条)n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机构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机构n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权n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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