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正式版).docx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正式版)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 日期:_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教职员工、学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限于柳树镇第三中心小学校试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 实行安全责任由校长负总责和安全办公室、班级负全责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要自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当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并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学校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 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 并主动与社会各有关方面配合, 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实施安全防范教育, 提高实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防止事故发生, 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七条学校校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 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 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 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检查安全工作, 及时消除隐患, 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第八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 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 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申报制度、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法, 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 具备分辨安全、危险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九条全体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 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防意外伤害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第十_大型活动中。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 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 制定应急疏散预案, 组织师生进行应急逃生演习。 学校安全办公室、班级应将放假前、开学初、季节变换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 重点向学生进行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游泳安全和校内外活动安全的专题教育, 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校安全办公室、班级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周一)等活动, 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 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_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或个人, 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章校内设施安全 第二十_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 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 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 应报请学校安全办公室备案, 校长批准同意方能成行。 学校活动组织者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教师带队。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第二十_大课间操、体育课教学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 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 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符合学生 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 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 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应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服用药品的有关规定, 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 应依据法律法规, 按国家统 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任何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学校有责任抵制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学校师生服务部、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 在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销售等环节, 加强管理和监督, 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学校应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采购食品时必须索证, 严把食品质量关, 把好加工过程的卫生关和食品存贮关, 落实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严禁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 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 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 实行持证上岗, 并进行 定期体检。学校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 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堂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七章校园秩序安全 第三十_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 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 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三十_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 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第四十_大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第九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十_大安全隐患, 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 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四十_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作出决策, 并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6、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7、落实安全经费, 改善安全设施, 满足学校安全需要。 二、分管领导管理工作安全职责 1、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二责任人, 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安全工作职责; 3、与学校各部门和岗位分别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位; 4、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 5、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和报告, 按照处理程序处置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 按时限和要求上报有关安全工作信息; 7、安排学校安全教育, 督促少先队、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8、负责指导、督促学校保卫工作, 安排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行政值周领导工作安全职责 1、行政值周领导是当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及时处理当周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 并上报校长; 2、负责当周校园、教学楼巡查,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 3、监督当周值周教师履行岗位职责, 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对当周各班的纪律、卫生进行评分; 4、监督住校生生活教师做好学生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及其他安全工作; 5、监督检查门卫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坚决杜绝学生走出校门发生安全事故; 四、值周教师工作安全职责 1、值周教师在课间要定期不定期地巡查自己执勤范围安全情况, 对师生的不安全行为和校园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排除, 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周行政值周领导或学校安全办公室; 2、值周教师遇学校集体活动、集会时, 到达各楼道门口维持学生上下楼秩序; 3、负责加强课余时间校园内学生的安全管理; 4、学生放学时督促学生及时离校返家, 认真检查学生的路队护送工作。 五、班主任工作安全职责 1、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 及时了解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