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安全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消防管理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安全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8、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 10、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1、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2、现场奖罚制度 13、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4、卫生保洁制度 15、不扰民措施 16、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17、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8、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9、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部署下阶段工作,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重大事宜。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大会,对上年度安全工作全面总结和表彰,而且计划部署下年度安全工作。 二、公司安全设备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设备安全例会,总结汇报安全生产及设备管、用、养修情况,提出本月计划,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讨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三、各工程处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月的工作。 四、各工程处的驾驶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精神,学习安全规程,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动态,进行车辆、设备维护和安全性能检查。 五、施工工地施工队安全会在认真组织,队长在安排总结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本队的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点,要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解决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管理人员(八大员)在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公司企业的 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2、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3、特殊工种教育 规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5、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6、职业健康教育 7、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劳资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 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 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 学时。 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 的方式进行。 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 学时。 e、专业性安全教育:分公司级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 学时。 f、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 学时。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要体现各级交底的原则,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安全部门、施工现场安全部门、班组长分别对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2、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3、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4、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 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区应使用36V 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施工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 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特别对她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指在企业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5、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它作 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 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第五条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分公司报公司安环科审查同意后,报常州市建设局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