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 资源ID:26500678       资源大小:16.91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近日,司法部召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张军部长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229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出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会议精神和意见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 服务资源,在盟市、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全区统一、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电话热线平台和智能一体化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2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在盟市、旗县(市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苏木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有条件嘎查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将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型窗口。 (一)名称场所 盟(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名称统一为“×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盟(市)法援中心或司法局其他独立服务场所,或当地政务(行政、公共、综合)服务大厅(中心)等建立,也可以独立设置。 旗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名称统一为“×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旗县(市区)法援中心或司法局其他独立服务场所,或当地政务(行政、公共、综合)服务大厅(中心)等建立, 也可以独立设置。 苏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名称统一为“×苏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或当地政务(行政、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也可以独立设置。 在嘎查村(居)一级,推进一嘎查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依托嘎查村(局)法务工作室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名称统一为“×嘎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同时注重发挥好嘎查村(居)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的作用。 (二)功能职责 实体平台建设在功能职责定位上采用“3+X”建设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在公共法律服务中起主导作用;“X”为拓展职能,可由各地根据需要和条件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实体平台基本职能和拓展职能,均要注重将法治宣传融入为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平台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鼓励在平台建设上突出自身优势业务,积极与有关部门协作进驻新的服务功能,并可依托实体平台推行流动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覆盖面。 1.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把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实体平台、热线平台、智能一体化平台三台合一、所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整合的高标准、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其功能职责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司法考试、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全方位、综合性、专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功能职责,涵盖盟市以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的全部内容,还负责对盟市以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服务进行指导帮助和监督考核。 2.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要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注重发挥县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务;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6)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8)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9)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0)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3.苏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在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指挥协调和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主要承担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等职能。具体包括: (1)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 (2)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 (3)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 (4)积极为辖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 (5)参与指导、考核嘎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室工作和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服务工作。 4.嘎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嘎查村(居)法律顾问)。作为服务嘎查村民、社区居民的法律服务平台,其主要工作职责具体包括: (1)为村民、居民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接受村民、居民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 (3)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4)参与嘎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 (5)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村(居)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 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应当通过工作台账等方式,如实记录提供法律服务有关情况,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同时,要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与基层群众、嘎查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联系,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 服务。微信工作群成员一般应当包括:法律顾问、嘎查村(居)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嘎查村(居)民代表等。根据法律服务需要,可吸收所在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旗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入群。同时,旗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成员包括本旗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嘎查村(居)法律顾问,以及旗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部门负责同志。 (三)建设标准 实体平台选址一般应位于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地方,办公场所面积应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相适应,统一场所标识、指引,标识、指引采用蒙汉双语,方便群众获得信息、寻求帮助。场所标识采用蓝底白字,蓝色颜色值为CMYK:C100M80Y0K30,白色颜色值为CMYK:C0M0Y0K0,汉文字体为方正大标宋,蒙文在汉文上方,尺寸以实际场所实际比例为准。盟市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为两行,第一行为“中国司法”,并在“中国”和“司法”间增加司法行政徽章。第二行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名称。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识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名称,设计为半圆形在标识顶部,第二部分为司法行政徽章并被第一部分所围绕,第三部分为×司法局×司法所,设计在 标识底部。 1.盟市、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般划分办公区、服务区和等候区等三个区域。 (1)办公区除设置必要的管理人员办公室外,还应配备独立的档案资料室,用于业务档案和工作台账资料的存放。 (2)服务区设开放式的服务大厅,设置半开放式接待柜台,柜台前应设置座椅。一般还应配备适量的接待室、个别谈话室、调解室等与窗口服务相配套的专门业务用房,便于开展深度法律服务;服务大厅应当安装电子显示屏和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用于办事流程、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网点的宣传和导引。 (3)等候区放置法治宣传资料存取架,摆放常用法治宣传资料,配备书写台、意见箱、座椅、饮水机等设备。 2.苏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开放式的服务厅,并设置相应接待窗口。服务区域应悬挂县域范围法律服务导引指示栏,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电子显示屏和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放置常用法治宣传资料,用于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服务导引。 3.嘎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嘎查村(居)法律顾问)。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对外公布本嘎查村(居)法律顾问信息,包括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 时间等信息,同时公示法律服务目录、法律服务操作流程、法律服务政策规定、法律服务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四)人员配备 实体平台应根据区域内人口规模、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及业务接待办理数量,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 1.盟市、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中心功能设置,按照岗位职能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一般应设置以下基本岗位: (1)综合接待岗,负责指引寻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律师专业调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事项,解答相关咨询等。 (2)法律咨询岗,安排律师等专业人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3)法律援助岗,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工作。 基本岗位可根据具体条件增加或整合。 2.苏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设站长一名,一般由司法所所长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委派的干部兼任。成员在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力量的基础上,有效整合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苏木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参与窗口接待。各地结合服务站建设,加强司法所编制使用和人 员配备,增强司法所工作力量。 3.嘎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嘎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主任一名,一般由法务室主任兼任。在每个嘎查村(社区)设立一名法律顾问,由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以及熟悉农村牧区、社区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可以采取一名律师同时担任多个嘎查村(居)法律顾问,或多名律师共同担任一个嘎查村(居)法律顾问方式进行科学配置。要在每个嘎查村(居)培养2-3名“法律明白人”,帮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 (五)建设步骤 1.2022年9月底前,通过独立设置或依托建设,全区所有盟市、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所有苏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挂牌成立,实现“三个到位”,即基本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基本服务项目进驻到位、工作服务人员上岗到位。 2.2022年底前,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依托嘎查村(居)法务室,进一步加快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一嘎查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所有嘎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3.2022年9月底前,通过制定完善各业务服务规范体系,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高 效规范运行,实现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行业内机构的无缝衔接和人民法院、民政、信访、工会等行业外部门的紧密协作。 三、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我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已于2022年建成,下一步对照司法部的要求逐步进行完善。要开发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对外接口,逐步实现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政务热线、窗口服务和紧急类求助平台等之间的协作制度,建立相应衔接联动机制。 (一)平台名称 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二)总体架构 1.层级体系。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自治区(盟市)为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的原则,在自治区司法厅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监督管理平台,12个盟市设立接听坐席,每个盟市设立3个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坐席,每个坐席配备2名值班律师,实行每日12小时工作制,早8:00至晚8:00,两班倒(除国家规定的节日外,假日、周六日不休息),每班保证有1名蒙汉语兼通律师。 2.构成方式。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具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综合性服

    注意事项

    本文(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为本站会员(h****)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