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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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汇报.docx
2022年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汇报改革,汉语词语,现常指变更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引领财经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选择。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汇报为实行中心和省市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和工作部署,推动法院司法改革进程,我院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根据相关要求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完成既定改革试点任务目标,现将工作状况汇报如下。一是深化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执行员额法官独立处理事务,审判文件不再由院长发行。成立了8个新的审判队伍(执行局短暂按循原模式),依据上司法院的要求,停止了未入籍法官的独立案件,已经确定为司法协助者的干部警察不再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案件。重新修订医院党组成员审理案件规定,推动医院领导领先处理案件。院长、其他院领导、其他业务庭法官(立案、行政、审查)、民事法官(民一庭、民二庭、桑园法庭)按1:3:5:10的比例分案。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关考核方法。二是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统筹部署,推动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建立。从硬件和软件加大投资,在健全机制、集中管理、明确流程、明确责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有关财产的保管、保管。三是稳步推动装修机构改革。制定吴桥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改革后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削减为5个,分别为政治保障处、综合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务监督中心、执行局,新设机构预料年底前到位。四是大力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仔细实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看法,主动稳步推动各项工作,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实效。五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协调有关部门刚好完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序列等级评价。工作,开展兼职法警清理,全部兼职法警均已归队。目前,各类人员已在各自岗位履行职责。稳步提升司法人员职业待遇、职业平安、职位稳定等方面保障力度,推行办案终身负责制、错案追究制,充分保障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履行司法职责,其中法官工资套改、绩效考核均已稳步开展落实,基础性绩效已按月精准发放到位。仔细落实人民法院落实爱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法,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坚决遏制干预司法的行为,对一切干预司法行为照实记录并通报追责。六是稳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院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有层次、有创新地部署和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当事人调解、和解比例进一步提高。对家事审判区整体设计、布局突出以和为贵、人和家兴的家庭美德文化元素,将法的肃穆性、刚性和家庭的和谐温馨、柔性有机结合,尽可能为家事审判供应配套硬件支撑。同时,以多部门联动为基石,打造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合理配置家事审判司法资源。在现有人员和编制不变的状况下,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七是主动开展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推动本院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更加便捷的进行尝试改进,建立了小额诉讼案件速裁机构,推动阶段暂将该机构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机构名称为小额诉讼速裁合议庭,简称速裁庭,履行职责重点突出简化和便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改革工作中的创新阅历一是充溢一线办案力气。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十几名未入额法官及过去具有法官法警双重身份的人员不再承办案件,这些干警以前的办案数占全院40%左右,对审执工作造成较大冲击。通过制定入额法官分案方法,由院庭长带头办案,全体员额任务均衡,为审执工作的开展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供应有力保障。二是科学配置新型审判团队。依据本院实际,建立改进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探究1+1+1的团队模式,最大限度的发挥团队合力。三是加大家事审判软硬件投入。投资30余万元,对家事审判法庭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家事审判场所的温馨氛围。选派工作实力强、阅历丰富的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看法建议目前的聘用人员待遇较低,对其工作热忱造成了肯定程度影响,也对队伍的稳定性造成肯定冲击。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管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后,原与行政职级挂钩的住房、医疗、差旅等待遇保障如何落实尚无明确文件依据。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等工作需上级党委或上级法院统一指导协调推动。请上级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出台相应制度,进一步为司法体制改革供应强大保障。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汇报2022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省厅、市局部署的11754工作任务的落实,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从六个方面主动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一、多措并举主动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一)全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以考核为抓手,县两办文件助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5月初,我县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桂办字202224号),要求各乡镇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行政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在全县全面推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司法局制定印放桂阳县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设基本标准(桂司发20222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根据基本标准规范建设,确保年底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有7个乡镇(街道),3个村(社区)。经与相关部门连接,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列入县综治考核和县绩效综合考核范围以此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全面运用如法网业务管理系统。2022年,我县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法律救济机构受理、审查、指派案件和案卷归档,接待询问等工作全部通过如法网法律救济业务管理系统办理。目前,如法网登记办理法律救济案件207件,登记来访询问263件,录入率100%。3、组织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化群众开展志愿服务。上半年,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扬8场,开展贫困村村民教化活动1场。5月19日上午,桂阳县委法治办、县司法局、县残联、县法院等20多个法治桂阳建设成员单位,在流峰镇圩场,启动2022年农村法治宣扬教化月暨深化农村法治宣扬教化,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主题宣扬活动。活动现场,60多名志愿者全部身穿志愿T恤,在人群中发放印有如法网、法治桂阳公众微信号的购物袋和T恤等各式宣扬资料3万余份(册),接受群众询问300余件,深受群众好评。6月2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化太和镇当家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就农村土地有关法律学问对当家村村民进行讲解,现场为村民供应法律询问,宣扬法律救济政策,并入户发放公共法律服务宣扬资料398份,做到入户率100%。(二)进一步优化法律救济工作1、提高补贴标准,提升办案质量。为适应现今办案成本增长的状况,进一步激励法律救济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我县已着手拟定法律救济办案补贴暂行方法。将民事案件补贴标准由800元/件提高到1200元/件,刑事案件由500元/件提高到800元/件,并将案件补贴发放状况和办案质量状况相结合,推动法律救济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2、扩大救济范围,提升法援效应。半年来,县法援中心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截止8月15日,完成法律救济案件207件,其中办理中心公益金案件9件,申请中心公益金18000元,接待法律询问1123人次。为受援群众减免及挽回经济损失980余万元。一是放宽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将申请法律救济的经济困难标精确定为郴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人均1064元/月,进一步降低法律救济门槛,使法律救济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二是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救济覆盖面。主动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在湖南省法律救济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事项范围之外,将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就学、就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食品药品问题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以及主见抚养、扶养、赡养合法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救济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失业人员、农夫工等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因经济困难没有托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救济,且其申请事项不受湖南省法律救济条例确定事项范围限制。进一步探究建立法律救济参加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确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到法律救济范围。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全部救济案件做到即办即受理,询问、申请、初审、审查、确定救济、指派等程序一站式完成,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大大便利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救济,提高了法律救济工作效率。四是重视宣扬报道,扩大法律救济影响力。选取优秀的法律救济案例以报纸、手机报、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报道,扩大法律救济的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救济,信任法律救济。半年来,在湖南工人报、郴州日报、湖南长安网、三湘综治网等各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7篇。3、注意案件质量,提升监管力度。县法律救济中心在确保法律救济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救济案件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注意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意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例法律救济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一是做到援务刚好公开。每月刚好将法援案件办理状况、案件补助发放状况报送省法律救济中心、市法律救济中心、县民生100工程考核办公室、县统计局;每季度末月通过省司法厅网站、县政府网站、上墙公示栏等方式对外公示,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法援案件听庭监督力度。通过分管领导每季度、中心主任每月听庭,全面了解承办人举证、质证、辨护(发表代理看法)等方面的状况,结合开庭状况,向受援人了解承办人办理案件的状况,并将发觉状况及存在问题刚好反馈给承办人员,提出改进看法。三是坚持对受援人刚好回访。通过回访,全面了解法律救济案件的办理状况,提升法援案件的实效;着重了解案件办理满足度、收取受援人财物、案件执行等状况。县中心已对结案的123件案件完成电话回访,受援人对案件满足度达99%以上,同时也发觉了少数存在的问题,例如执行不到位、承办案件不尽职的状况。针对发觉的问题,向承办人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看法,以此提高法援案件质量。四是进一步规范案卷管理。承办人员运用规范性文书,刚好结案,完整上交案卷;主动开展案卷评查,通过评查案卷发觉问题,改进案卷归档,提高案卷质量。(三)规范律师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1、妥当支配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事宜。对县域律师事务所下发年检注册通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年检注册事宜。5月份,相继参与志浩、指引、星河(桂阳)律师事务所2022年考核会议,会上听取了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开展民主测评,了解律师管理、运行状况。对律师反映突出的问题刚好反馈给负责人,要求妥当处理。5月26日,我县3个律师事务所已顺当完成年检注册工作。2、加强管理,促进律师执业规范化。5月18日,组织全县律师参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化常态化制度化暨律所执业规范化工作视频会。会议上省厅领导对两学一做学习教化常态化制度化做了明确指示,要求将学习教化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学习实行。对全省律所律师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律所执业规范化提出了详细要求,从所务管理,执业办案,执业道德,进行了规范化的要求。(四)主动推动公证处体制改革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看法(湘办发202235号)文件精神,我局就公证处体制改革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并于今年3月6日成立了以邝海飞局长为组长的县公证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4月13日印发了桂阳县公证机构改革方案。5月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桂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办字202226号),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纳入了县委2022年改革清单。根据公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转为事业体制,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案,激发机构活力,安排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5月25日,湖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管理到处长严思斯一行在郴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的陪伴下,对桂阳县公证机构改革工作和公证质量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桂阳县公证机构改革工作和公证质量赐予了充分确定和高度评价。(五)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监管水平1、加大汇报力度,争取重视。一是争取省市司法局重视,建设司法局业务大楼,根据规范标准单独规划一层作为县社区矫正中心,配齐各种功能室,并于2022年3月份投入运用,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阵地问题。二是加大向县委县政府及县政法委的汇报力度,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县政法工作重要议事议程,列入县综治考核项目并占据重要分值,与平安乡镇、法治乡镇评比挂钩,层层签订责任状加以落实,形成了各级抓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解决了司法部门唱独角戏的问题。2022年来,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社会组织服务引入社区矫正工作,聘请社区矫正协助人员34名,进一步壮大了工作队伍,充溢了工作力气,解决了无人做事的问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人平1500元,都严格根据省市要求用在监管和教化这个刀刃上,解决了无钱做事的问题。2、执法规范有序,打击有力。一是做到了连接协作规范,在社会调查、交付接收、解除、刑释解教等环节加大与法院、检察院、监狱及看管所等单位的连接力度,做到无缝连接;二是严格根据社区矫正实施方法及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流程和权限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尤其在宣告、请销假、教化学习、公益劳动和迁居办理等方面,以及在奖惩执行方面,严格依法进行;三是严格根据管理制度对各司法所进行考核,调动发挥司法所的主动性;加大对不听从管理、严峻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打击力度,共提出收监执行建议21例,实际收监执行19例。尤其是近一个月以来,对樟市司法所管辖的两名涉毒服刑人员执行收监,并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宣读刑事裁定书,收到了震慑效果和教化作用。3、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中心通过集中教化培训、案卷交叉评查、主动邀请县检察院监所科每月通过监管平安会议培训等模式促使各司法所规范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微信群,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信息化核查和网络教化,提高矫正效率、效果。(六)多举措强化冲突纠纷化解工作1、接着强化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建设。自2022年5月底起先,全县在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设立人民调解冲突纠纷受理点,打造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建立冲突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化解各类纠纷10000余起。由于该项工作贴近群众,便利群众,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样好评。2022年1月11日,中心综治办第一期综治动态推介了我县打造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的先进做法,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2022年第六期进行了特地报道。2、着力推动冲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局与县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冲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看法(桂综办20225号),对全县如何开展冲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更好地做好冲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今年5月底,县政府又确定在龙潭、鹿峰两个街道派出所设立冲突纠纷调处中心,人员由司法所1人、街道2人及派出所1人组成,特地负责城区冲突纠纷的联合化解工作。3、主动做好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推选工作。以县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桂办字202232号),对全县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如何开展换届推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配套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构成及资格条件和选举程序的通知,对委员选任条件、如何推选、需经程序、需填表格及上报等均进行了细化。目前村级调委会委员的推选工作已全部完成。4、严格做好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审核把关工作。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审核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来不得半点马虎。为此,特地负责审核工作的同志一丝不苟地进行分类汇总,对每起案件都严格根据文件的规定进行初审,把关,将奖补资金刚好发放到人民调解员手上,极大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工作主动性。5、主动排查化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好冲突纠纷日常排查化解工作,村、社区一个星期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一月一排查。同时,各级定期开展冲突纠纷分析研判,对如何化解这些冲突纠纷进行探讨部署。据统计,1-7月份,全县共开展冲突纠纷排查582次,预防纠纷698起,化解各级各类冲突纠纷3470件,调解胜利率100%。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架构问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没有经编制部确定成立,而是由法律救济、人民调解、公证、法治宣扬教化、法规等业务部门组合而成,这样的设置的确便利了群众办事,但是也带来了内部连接问题。第一,工作连接有困难。目前,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县法律救济中心负责管理,牵头协调各股室,但是,县法律救济中心作为县司法局二级机构要与局机关内设部门连接业务工作时,通常须要经分管领导协调才能支配下去,肯定程度上影响了效率。其次,法律救济工作受到影响。依据近五年统计,我局办理法律救济案件持续递增,特殊是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运用以来,2022年办理法律救济316件,同比增加11.4%,接待询问1981件,同比增加31%。因此,法律救济中心在面对本身案件量增加,案件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状况下,还要处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关事务,人员支配惊慌。特殊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来,工作量大大增加,在没有增加人员力气的状况下,法律救济相关工作难以保障,目前只能维持有人在窗口办理法律救济,案件听庭、回访、推动案件补助与质量挂钩考评等法律救济案件质量监管工作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经费无保障。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尚未列入财政预算,虽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了人员问题,保障了律师值班经费,但是在地方财政吃紧的状况下,面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389个村(社区)的建设任务,经费难以保障。3.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全县律师事务所3家,执业律师30人;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5人。由于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每个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担当6-8几个村的法律顾问。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时间、精力有限的状况下,每月到村(社区)供应法律服务的时间较少,在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时出现不刚好状况,难以满意群众需求。(二)法律救济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法律救济经费运用管理方法迟迟未出台。目前,我省法律救济经费运用管理方法还是沿用2004年下发的管理方法,该管理方法的法律救济案件补贴标准等已明显不能适应现有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须要。2.法律救济案件质量无详细考核方法,实际难以推动案件质量普遍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服务水平和实力良莠不齐,难以将法律救济案件办案质量进行标准化、量化处理。目前,我县法律救济案件质量还是以有无投诉一刀切的方法来评定案件质量和发放补贴,办案人员的办案时间、归档时间、服务看法、办事程序、效果等项目尚未列入补贴发放的范围,评定的程序也无明确规定,导致目前法律救济案件质量参差不齐,进而影响法律救济的社会效益。(三)律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基层公检法系统尚不重视律师权益保障的重要性。虽然多次和公检法系统在多种场合连接律师权益保障问题,而现实工作中,还是有公权机关的不协作的现象。这一状况往往出现在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调查和卷宗查阅过程中。如,我县律师到某派出所申请调阅某治安案件的卷宗,派出所以涉及隐私缘由不予调阅,律师多次向县公安局法制科投诉,效果仍旧令人悲观。(四)公证体制改革存在问题和困难目前,我县公证处只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1名,实有在编人员5名,其中1名为学校毕业安排,其余4名为部队复员安置,5人工资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但均无公证员资格。历年来,为保障我县公证业务能够正常运转,我局从局机关抽调2名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公证资格的公务员到公证处从事公证工作,并从5名在编人员中支配2名公证助理员协助公证工作,另外3名在编人员调整到局机关其他岗位任职。鉴于以上状况,至今我县公证处的运行及管理仍等同于司法局的内设股室,并未真正落实独立的法人地位,未实现人、才、物独立。存在的困难一是公证处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是要收取肯定数额的服务费用的,但由于我县工业经济不发达,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公证的需求还不是很大,业务量也不大,公证员数量不多,特殊是目前房产继承和赠与不再须要办理公证,造成公证处收入更是大幅下降。目前,我县公证处4名工作人员,年办证量500余件,年收入仅十几万元,难以维持公证处4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的办公经费开支,故县公证处一旦脱离县财政实行自收自支,就会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根本无法生存。二是公证行业准入门槛高,现有公证员少,人员结构断层,为推动公证行业的持续发展,急需增加公证员,但目前公证处人员编制不足,待遇不高,难以汲取、留住人才。(五)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问题,与刑法执行的肃穆性不相匹配,无法完全发挥刑法执行的刚性作用。2、社区矫正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须要调动民政、劳动就业、金融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力气,目前的政策支持度还很欠缺。3、教化学习和走访工作如何处理好两个关系、发挥两个主动性还有待破题。即:处理好发挥矫正中心资源优势和发挥司法所便利优势,既发挥中心职能,又发挥司法所主观能动性;处理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和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关系,既发挥工作人员职务优势,又发挥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的专业优势。4、人员和经费存在不足。(六)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人民调解工作存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专业调解人才缺乏问题。目前,我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也存在着发达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比较规范,而偏远山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人民调解员存在未受过专业法律教化,对法律政策了解不全不透问题,缺乏专业调解人才,人民调解救助资金的设立无特地的政策依据。三、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看法及建议(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看法及建议1、成立独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有实体平台,网络、电话平台,还有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等一系列工作。实体平台,不单单是业务部门的结合,还涉及到详细实体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日常管理和工作连接,如法网运行、维护,还有志愿活动开展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因此,建议借鉴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模式,成立独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配备特地的工作人员,划定工作范围,明确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相关工作。2、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湖南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设基本标准的要求,下拨部分专用工作经费保障各公共法律工作站、点建设。(二)法律救济工作看法及建议1、建议尽快制定新的管理方法。2、建议出台统一的案件质量评定方法,规范办案,提升案件质量。3、建议加强法律救济工作资金保障,提高资金转移力度,确保法律救济工作正常开展。(三)律师管理工作看法及建议建议相关部门探讨出台民事、行政案件查阅卷宗的方法,明确调阅的范围和程序,推动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四)公证处体制改革工作看法及建议1、为保障我县公证处的正常运转,建议公证处仍旧保留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要进一步理顺司法局与公证处的关系,落实公证处独立的法人地位,规范运行和管理,使公证处真正拥有人、财、物等自主权。2、为吸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有公证员资格的优秀法律人才进入公证员队伍,建议增设事业编制5名,并制定公证员激励机制,确保留足公证发展基金后,公证员的待遇应较以前有大幅提高,提高职业吸引力。3、为保证改制后的公证处能够正常运转,建议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下文,最大程度赐予公证行业财税实惠政策。4、现公证处运用的国有资产(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划转给改制后的公证处运用,列入固定资产登记。(五)社区矫正工作看法及建议1、期望社区矫正法尽快出台,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人员身份和执法权问题。2、期望省、市、县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可操作性,加强专项检查,进一步形成合力。3、期望省厅和省社矫局在考核机制方面,能兼顾各地实际,在坚持发挥中心作用扩大化和政府选购社会服务扩大化这一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下,给各地肯定的敏捷性,在确保监管平安的基础上,激励依据实际状况分步实施。4、建议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增加编制数额,解决经费和人手不足问题。明确新进人员任职时间,以解决人员流淌过于常见的问题。(六)人民调解工作看法及建议1、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2、提高政府购买调解人员薪酬,汲取专业调解人才。3、出台特地的关于设立人民调解救助资金的政策。县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汇报为审议好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状况的报告,会前,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敏的带领下,对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一、县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县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主动探究,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细心组织,深化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县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注意统筹谋划,统一相识,刚好总结,稳步推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县法院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依据省定工作看法仔细制定本院的实施方案。二是注意统一思想,凝合改革共识。司法改革与每名司法人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县法院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司法改革试点全过程,广泛开展组织谈心、释疑解惑、征询个人意愿等工作,加强沟通、凝合共识,实现了思想工作全覆盖和队伍总体稳定。(二)严格把关,稳妥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县法院根据省批准的员额比例严格把关,稳步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一是严格驾驭入额标准,县法院根据公开透亮、公允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原则,采纳双向选择、业绩实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步骤,力求将高素养人才纳入员额。二是从严驾驭员额运用。根据改革方案,县法院法官、司法协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的43%、46%、11%。首批法官员额待省高院核定后确定,预留员额比例应在核定员额数的10%左右。(三)强化责任,着力优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县法院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司法权力动行机制。一是修改完善司法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县法院根据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分别制定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独任法官和合议庭办案机制,审判人员职责、职权等一系列制度。二是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正确行使权力。县法院通过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评鉴机制,不断强化对司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质量的全程监控。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加司法公开透亮。县法院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动办案工作全程录像、审判流程公开、裁决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主动打造县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探究建立社会参加评价审判制度规定。二、当前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案多人少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2022-2022年,县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分别为3560件、4644件、5219件,2022年1-8月受理案件3138件,去年人均结案141件,个人结案最多达198件。县法院现有中心政法专项编制数101人,法官49名,待省法院核定县法院的法官员额后,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将进一步削减,案多人少的冲突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决不移的推动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冲突,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2、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间的关系需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当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实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允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此外,依据司法改革精神,审委会主要探讨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但法律适用问题与事实认定往往相互交织,难以区分,导致实际操作中不好把握。 3、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须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养要求将更高。但是,一些法官的素养及实力与其担当的法律给予的审判职责有肯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养法官队伍的培育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化培训和实践熬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三、进一步加强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1、推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推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制定公开、公允、公正的法官选任程序,经过双向选择、业绩实力考核考试等,确保年底前完成法官遴选工作,确保有实力、能办案的法官进入员额。2、坚持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允正义的最终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3、进一步探究案件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亮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4、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接着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化,增加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愿识、看齐意识,做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好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坚持从严管理,以零容忍看法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第22页 共22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第 22 页 共 2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