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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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学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选购行为,保证资产购进、存储和运用业务的正常进行,yjbys小编为大家共享学校资产选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高校选购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选购管理工作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选购非招标选购方式管理方法、安徽省省属院校政府选购管理暂行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法。其次条选购工作必需坚持公开、公允、公正及诚信、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必需注意节俭办学、资源共享,做到安排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做到决策、执行和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选购,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中,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及其相关活动。本方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家具、图书、材料、燃料等。本方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构成工程不行分割的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本方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选购对象,包括学校自身须要的服务和学校向社会公众供应的公共服务。其次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资产管理与选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学校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详细担当选购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在选购方面的工作职责:一、负责审订选购工作中的相关管理制度;二、负责审定年度财政预算下达的政府选购执行安排;三、审定本方法中须要领导小组审定的工作内容;四、探讨确定与选购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第三章预算分级选购第五条预算金额达到以下限额标准的、且集中选购书目内的选购项目必需报学校统一选购,其中达到政府选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需由学校报政府选购。一、货物类预算金额3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二、服务类预算金额3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三、工程类预算价为6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四、学校统一选购限额标准:由学校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上级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状况适时调整。第六条 对于选购项目根据以下方式分级处理:一、货物类项目(一)货物类政府选购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选购项目,报政府选购。(二)预算资金3万元(含)至政府选购限额标准之间的选购项目,由学校根据规范程序进行统一选购。(三)预算资金1万元(含)至3万元(不含)的项目,经业务主管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根据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选购流程进行选购,选购档案须留存以备查。(四)预算资金在3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项目,由国资处签署合同;预算资金在3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由选购单位签署合同。二、服务类项目(一)服务类政府选购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选购项目,报政府选购。(二)预算资金3万元(含)至政府选购限额标准的项目,由学校根据规范程序进行选购。(三)预算资金1万元(含)至3万元(不含)的项目,经业务主管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项目部门根据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选购流程进行选购,选购档案须留存以备查。(四)资产出租出借及资产处置等服务类项目由国资处签署合同。其他服务类项目由项目单位签署合同。三、工程类项目(一)工程类政府选购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选购项目,报政府选购。(二)预算资金6万元(含)至政府选购限额标准的项目,由学校根据规范程序进行选购。(三)预算资金在1万元(含)至6万元(不含)的项目,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法规定的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选购流程进行选购,选购档案须留存以备查。(四)工程类项目也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定点施工单位。(五)工程类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合同。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确定,见安徽工程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方法(校财字202212号)。对不能确定主管部门的项目由运用单位负责管理。选购项目中含不同选购对象的,以项目属性或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选购对象确定主管部门。第四章选购管理程序第七条选购管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进行:一、选购申请项目部门应依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选购项目书面申请,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论证材料、技术及商务要求、经费来源等,并填写安徽工程高校选购项目申请表。二、选购执行(一)各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立项后,提交国资处。(二)国资处审核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实施。三、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选购相关规定及学校合同管理方法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四、项目付款验收、审计完成后,相关部门应根据验收、审计报告的要求执行,并依据合同进行付款。五、材料归档选购项目申请表(包括技术材料)、评标报告、招标文件(含澄清、更正等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及会议纪要等资料由国资处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项目单位的自行选购材料,由项目单位存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第八条选购时限要求一、政府选购周期2-3个月,项目部门应将签批好的完备项目材料提前2-3个月报国资处。二、学校选购周期约1-2个月(非招标方式选购周期1个月,招标方式选购周期2个月),项目部门应将签批好的完备项目材料提前1-2个月报国资处。三、国资处在接到签批好的完备项目材料,5-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部门沟通,启动选购工作。第五章选购组织形式和选购方式第九条学校选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选购(包括政府集中选购和政府分散选购)、学校统一选购和单位自行选购。严禁将应当政府选购和学校统一选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选购。第十条政府分散选购和学校统一选购项目,由学校国资处组织实施,依据项目状况和须要可托付选购代理机构代理选购。第十一条学校统一选购采纳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选购、询价选购)进行。纳入省、市建设工程和政府集中选购招标的项目,依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校内项目预算达到政府选购限额标准的50%,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选购,若实行非招标选购方式须报领导小组审定。一、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学校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施工方投标的招标方式。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必需采纳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选购,基本程序遵循国家规定。(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学校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或施工方投标的招标方式,基本程序遵循国家规定。满意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纳邀请招标。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困难或有特别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3.如采纳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4.涉及国家平安、隐私不相宜公开招标的。5.法律规定其他不相宜公开招标的。二、非招标方式(一)询价选购1.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选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选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选购方式。2.选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足够且价格改变幅度小的选购项目,可采纳询价选购。3.询价选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选购政策的规定。4.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变更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6.参与询价选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7.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意选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报价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选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缘由,重新开展选购活动:(1)因状况改变,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选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选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选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选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竞争性谈判1.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选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选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选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纳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选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困难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详细要求的;(3)采纳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意用户紧急须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5)询价选购不足三家响应,只有两家响应的。2.采纳竞争性谈判选购方式的,应遵循下列基本程序:(1)成立选购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选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3)确定邀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应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并向其供应谈判文件。(4)谈判。谈判小组全部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参与谈判供应商。(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全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选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据符合选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三)竞争性磋商1.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是指选购人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选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选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选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纳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选购:(1)技术困难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详细要求的;(2)因艺术品选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缘由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须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需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2.采纳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的,应遵循下列基本程序:(1)磋商小组由选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磋商小组全部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赐予全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同等的磋商机会。(3)经磋商确定最终选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纳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四)单一来源选购1.单一来源选购是指选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选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选购方式。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招标项目,可采纳单一来源方式选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选购的(比如水电气、定制科研设备、系统维护升级等项目);(2)发生了不行预见的紧急状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选购的;(3)必需保证原有选购项目一样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须要接着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选购金额百分之十的。(4)设备修理项目只能由设备生产厂家来修理的。第十二条各项目部门年初应就可能发生的突发事务和紧急状况引发的选购项目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可按应急预案处理。第十三条选购不胜利(两次及以上),且选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程序符合规定的,经国资到处务会议探讨可变更选购方式。选购不胜利一次后若变更选购方式,须经领导小组探讨审定。第十四条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选购流程(运用范围:项目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学校统一选购限额标准以下):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工程高校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选购申请及询价记录表(国资处网站下载),业务主管部门(或分管校领导)根据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二、项目负责人应对选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事项作出规定。原则上询价人员应不少于3人,选购渠道应不少于3家的市场(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正规网购平台、超市、商场等),进行比选选购。三、对只能选择唯一供应商的选购项目,须阐明理由,并经选购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选购,选购经办人员不少于3人。四、根据学校合同管理方法及财务支出管理方法,项目单位依据限额要求签订合同。五、询价人员在安徽工程高校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选购申请及询价记录表对询价状况进行精确客观的记录,形成询价档案以备查。六、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学校统一选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审计服务项目可报学校统一选购。第六章公开招标项目开标及评标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开标工作流程我校自主实施公开招标选购的项目,开标详细工作流程为:一、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招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如有变更,应发布更正公告。开标工作由招标人主持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须到开标现场。二、开标程序(一)宣布开标纪律;(二)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三)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四)唱标:当众开标,宣读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及其他内容等;(五)投标人对开标程序或内容如有异议,须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六)现场制作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七)无效投标文件、撤回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公开开标条件的投标不予公开开标;(八)开标结束。第十六条 评标工作流程我校自主实施公开招标选购的项目,完成开标工作程序,进入评标阶段,详细流程为:一、评标前组建评标专家组。在学校评标专家库系统进行随机抽取专家,可指定1名业主专家。评标专家组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抽取专家过程要有监察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并签字确认。二、组建评标专家组构成原则。招标人须在评标起先前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组,评标专家组由招标人熟识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详细评标专家组成员人数依据招标文件确定。三、评审预备会预备会由国资处主持,详细程序:(一)介绍项目背景;(二)介绍评标专家组成员;由评标专家推选评标专家组组长;(三)宣读评标工作纪律、提出评标工作要求。四、项目评审会预备会结束,转为项目评审阶段,本阶段由评标专家组组长主持,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程序、评标方法等详细组织项目评标工作。项目评审会详细程序如下:(一)学习招标文件;(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三)形成书面评标报告,举荐中标候选人。除特殊要求外,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四)定标:校内项目根据规范选购程序进行选购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定标。项目经公示有重大异议的,须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定标。(五)评标结果公示:依据定标结果,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无有效投诉,国资处按规定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如有异议或投诉,按质疑和投诉处理程序办理。第十七条 对开标评标状况,学校将实行多种形式进行监督。第七章质疑和投诉处理流程第十八条 质疑和投诉是确保选购工作公开、公允、公正和透亮的重要措施,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选购工作的重要程序。接受质疑和投诉贯穿于选购工作的全过程。质疑和投诉既可向学校监察部门反映,也可向国资处反映。一、质疑和投诉单位须为参加我校选购工作的供应商,且必需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应有明确的恳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和投诉无效,不予受理。二、监察部门接到质疑和投诉应刚好转国资到处理。三、国资处接到供应商或接到监察部门转来的质疑和投诉后,应支配专人审查、核实质疑和投诉材料,必要时召集该项目原评标专家组重新审议或会商,议定答复看法和结论,向学校监察部门和供应商书面反馈。四、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五、经核查,如质疑或投诉有效,将取消原中标人资格,按招标文件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质疑或投诉无效,将接着原招标程序。六、选购全过程应主动明示质疑、投诉和反馈的时限、程序、方式和途径。第八章选购工作人员纪律与监督第十九条选购工作人员是指与选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干脆相关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以及选购工作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购工作能够依法合规、公允公正地进行,选购工作人员必需遵守以下纪律: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依法办事;二、仪表端庄,言行文明,看法热忱,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同事间团结协作,相互敬重,自觉维护学校的文明形象;三、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选购原则,仔细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选购工作周密严谨、规范有序;四、仔细执行限时工作制,刚好组织接受投标、按时开标、刚好公布评标结果和询价、谈判等相关选购工作,如有状况,刚好沟通协调并做好说明工作;五、自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任何可能影响公允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状况,以及供应商的商业机密;六、打造阳光选购工作平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得接受与业务相关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不得参与供应商供应的消费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格执行礼品上缴制度、活动邀请上报和准可制度;七、假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学校选购活动,选购相关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八、自觉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社会对选购工作的监督。九、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选购人员应自觉接受学校监察、国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九章附则其次十条通用办公设备、需报政府定点选购的项目等根据省级规定执行。其次十一条若国家及安徽省选购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本方法应遵循。若省政府集中选购书目及政府选购限额标准修改,本方法可相应修改。其次十二条本方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学校原安徽工程高校选购管理方法(校国字20223号)同时废止。其次十三条本方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说明。学校选购制度管理方法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选购行为,保证资产购进、存储和运用业务的正常进行,学校应依据国家有关政府选购制度和实物管理的要求,既要考虑办学须要,又要考虑学院资金执行实力,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选购制度。一、集中选购与零星选购相结合1.学校大宗选购的一律根据国家规定,编报预算,上报财政核准,通过市政府选购进行。2.凡经报市政府选购中心的允许自行选购的专业性比较强教学仪器、设备,必需严格根据选购程序进行。a.经手人填报选购申请单,资产经费小组审批后,才能进行选购,应做到先到货,后付款的原则。b.必需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有关人员参与,共同把关,共同负责。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比价择优购买,增加选购的透亮度,尽可能从厂家干脆购物,削减中间环节费用。c.一切选购活动均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佣金、回扣,不得违规违纪,损公谋私。d.因故退货或返修,选购员应刚好查明缘由,刚好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妥当处理好退货、返修等有关工作。如因工作疏忽等缘由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选购人员的责任。e.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单据凭证保管、合同往来、信函、电话记录,尤其设备说明书、保修单原件交到学校存档,运用部门留用复印件。3.达不到政府选购的材料或金额,低值消耗品,由各处室每学期开学前依据本室实际需求向总务处提交选购申请,总务处汇总依据学校财力及保管员供应存货清单审核上报校实物资产管理领导组。经同意后统一支配购置,选购时必需在两人以上人员对销售单位进行比价格,比质量按安排进行选购。4.在教学过程中急需专用零星物品,必需经办人填写购物单,注明规格、种类、数量、金额,送交总务处审核,由总务处提交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专业老师与选购员一并进行选购。二、完善先登记入库,后领用程序材料实物到校后,由保管员审核原始发票是否合规,数量、质量、金额是否相符,无差错后先登记验收入库,如发觉有误刚好汇报追查。一切手续完备才允许借、领用。借领用人肯定先填写(借)领用单、用途、部门,如借用还要注明归还日期,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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