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银行借款合同_1.docx
2022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1第一条 本协议为(_)_字第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其次条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运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第三条 展期理由:_。第四条 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第五条 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第六条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第七条 原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八条 展期期限:至_年_月_日止。第九条 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第十条 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需供应认可证明。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_份,借款方_份,贷款方_份,保证人_份。借款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年_月_日贷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专用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年_月_日借款展期申请审批书_年_月_日 编号:_企业名称 借款金额 到期日 贷款审批书编号合同编号 借据编号展 期 理 理申请展期金额早请展期到期日企 业(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信贷员审查: 章 年 月 日科股长审核: 章 年 月 日行长主任审批: 章 年 月 日银行借款合同2中国xx银行总行(以下统称甲方)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企业(或项目),需甲方支持_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向乙方供应_贷款_万元,并托付_(开户行)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详细内容按借贷合同执行。二、乙方应依据国家产业、产品发展方向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和经济效益,平安有效地运用贷款。三、乙方按季分别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托付人的监督检查。四、甲乙双方应同努力,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早出效益(或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转)。五、本协议一式_份,由各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甲方:中国xx银行总行 乙方:_代表人:_ 代表人:_银行借款合同特征银行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但银行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具有民间贷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需具备法定的资格。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银行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银行借款合同3编号:(20 )鄂银房贷字第号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抵押加阶段性保证)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处: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处: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信银行行居处: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法定代表人:居处: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甲方、乙方和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同等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金额21.1 本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1.2 本合同贷款年利率为 %,月利率(年利率/12)为 %。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利率的调整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1)浮动利率。本合同利率以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为基础,根据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或 BPs,即月利率为 执行。执行浮动利率期间,贷款利率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利率调整日所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浮动后所确定的利率,利率调整不再另行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A自借款合同签订日起,首次利率调整日确定为 年月日,并从首次利率调整日后每 (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调整一次利率,利率调整日为首次利率调整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调整当月没有首次利率调整日对应日的,则调整当月最终一日为利率调整日,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利率调整日所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浮动后所确定的利率。B.自合同签订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日为本贷款利率的调整日。(2)阶段性固定利率。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本合同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依据,即月利率为 执行,期间内利率保持不变。执行固定利率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未主动提前提出接着执行固定利率的申请并获得乙方同意,乙方将以期限届满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依据,并依据届时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及乙方公布的对应产品利率政策,确定该笔贷款的利率水平。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首次利率调整日确定为 年 月 日,并从首次利率调整日后每 (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调整一次利率,利率调整日为首次利率调整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调整当月没有首次利率调整日对应日的,则调整当月最终一日为利率调整日,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利率调整日所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浮动后所确定的利率。(3)固定利率借款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依据,即月利率为 执行,期间内利率保持不变。其次十一条 详细约定前述各款项执行浮动利率期间,如人民银行将来不再发布贷款的基准利率,本合同相关条款中21.3 本合同贷示期限 月,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1.4 丙方的账户名称和账号为:账户一名称: ;账号: ; 开户行: 。账户二名称: ;账号: ; 开户行: 。21.5 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2)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日,还款总期数为期,每期还款本息为 。(3)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日,还款总期数为期,每期还款本金为 。(4)按单周或双周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日为星期 ,还款周期为日,还款总期数为期,每期还款本息为 。(5) 按单周或双周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日为星期 ,还款周期为日,还款总期数为期,每期还款本息为 。(6)等比递增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还款周期数为 期,递进周期为 月,递增比例为%。假如进行利率调整或部分提前还款后导致递增比例不满意计算公式条件要求,还款方式将自动改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7)等比递减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还款周期数为 期,递进周期为 月,递减比例为%。假如进行利率调整或部分提前还款后导致递减比例不满意计算公式条件要求,还款方式将自动改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8)等额递增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还款周期数为 期,递进周期为 月,递增金额为 。假如进行利率调整或部分提前还款后导致递增比例不满意计算公式条件要求,还款方式将自动改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9)等额递减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还款周期数为 期,递进周期为 月,递减金额为 。假如进行利率调整或部分提前还款后导致递增比例不满意计算公式条件要求,还款方式将自动改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10)宽限期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 日,自贷款发放日至年 月 日前每月支付利息,自该日期起至贷款到期日止按月支付贷款本息 元,还款期数为 期。(11)宽限期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日为每月日,自贷款发放日至年月日前每月支付利息,自该日期起至贷款到期日止按月支付贷款本金 元及当月利息,还款期数为 期。无论甲方选择上述第几种还款方式,利息均根据本合同约定计算。甲方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账户一名称: ,账号: ;账户二名称: ,账号: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合同利率的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合同利率的 %。21.6 执行浮动利率提前还款违约金为。执行固定利率期间转换为浮动利率的违约金为 。 执行固定利率期间内,假如借示人申请提前还款,须支付违约金。已执行阶段性固定利率不满一年的,违约金比例为提前还款金额的 %;已执行阶段性固定利率一年到三年的,违约金比例为提前还款金额的 %;已执行阶段性固定利率三年到五年的,违约金比例为提前还款金额的 %。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 次,每次提前还款时归还本金金额不得小于 元,从贷款生效日起 月之内不得提前还款。甲方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自助提前还款,并遵守相关规定:(1)网上银行(2)电话银行(3)其他自助渠道:甲方申请自动提前还款并获乙方同意的,按以下约定执行:自动提前还款扣款账户名称: ,账号: 。该账户最小保留余额为 元,还款频次为。自动部分提前还款后按种方式重新计算还款安排:(1)到期日不变(2)每期还款本息或本金不变甲方通过自助设备自助提前还款或约定自动提前还款的,以乙方计算机系统记录作为双方认可的还款依据及还款证据。21.7 甲方贷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详细内容如下:(1)房地产坐落:(2)房屋类别: (3)建筑面积(4)单价:(5)总价或评估价:(6)购房合同编号: (7)抵押率: 21.8 本人作为前述抵押房产的共有人在此承诺:同意将前述抵押房产用于抵押,并同意接受银行借款合同4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依据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其次条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第三条 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贷款利率按_息_计算,按_结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第五条 用款安排甲方的分次用款安排为:_年_月_日_元 _年_月_日_元_年_月_日_元 _年_月_日_元第六条 提款方式甲方借款实行_(干脆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款安排转入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第七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纳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累进还款法_(逐年/每隔_年)按_%递增还款额。第八条 还款安排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起先,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日至_日。采纳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元采纳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第_年每月_元第_年每月_元第_年每月_元第_年每月_元第_年每月_元第_年每月_元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安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托付乙方代扣。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终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运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接着有效。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作为质物供应担保或(并)由_作为甲方保证人担当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安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3.甲方必需按约定用途运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供应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运用状况;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刚好发放贷款。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运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运用部分在违约运用期间按_计收利息;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安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计收利息;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状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运用贷款;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运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3.3 甲方向乙方供应虚假的证明材料;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丢失担当连带责任实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实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刚好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的违约金。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干脆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供应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个人向银行借款合同范文二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贷款人:济南法兰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吴英军居处: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邮政编码:250001电话:053668656565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同意向甲方供应本合同项下贷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本合同贷款、借款为同一含义。第一部分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和用途第1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2 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20xx年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详细用途等均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凭证与本合同约定不一样的,以借款凭证为准。第3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购买济南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 层第 号商铺。其次章 利率、罚息和复利第4 条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6.9%)(请在中划)上 浮动35% 下浮动 %,确定为年利率 %;本合同签订后,贷款发放之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放款当日适用的贷款基准利率及本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第5 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种方式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导致本同贷款利率调整的,乙方无须通知甲方:1. 本合同贷款利率不变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贷款;2. 本合同贷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调整后的利率于当日起先适用,分段计息;3. 按月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月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4. 按季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季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根据上述第3、4 种方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时,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结息日的次日起起先适用(但假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的日期为本合同项下的结息日时,则本合同调整后的利率自该结息日的次日起适用),起先适用之日即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5. 其 他: 。第6 条 乙方对甲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计收逾期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罚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确定。第7 条 甲方未按约定用途运用借款的,乙方就其违约运用的借款金额,自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计收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确定。第8 条 合同贷款利率发生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逾期利率、罚息利率在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本合同第6 条、第7 条约定的比例自动作相应的调整,并与合同贷款利率同时起先适用,分段计算。第9 条 依照上述约定调整合同贷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罚息利率时,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第三章 还 款第10条 甲方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开立账户,账号为 。该账户作为甲方的借款发放及还款账户,甲方授权乙方从该账户中扣收甲方到期应付的本息。 该账户发生挂失、冻结、银行卡失效/超过有效期等账户状态异样导致甲方无法经由该账户正常还款,或甲方拟变更该账户时,甲方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甲方应到乙方指定网点_还款。第11 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归还方式为下列第 项:1.根据利随本清方式还款, 到期一次还清借款本息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2.按月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3. 按季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季度末 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4.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以相等金额偿还借款本息;5.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6.按月组合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偿还借款本息;7.按(月/季)结息,按个人借款还款安排表所列的次序、时间和金额分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8.其它还款方式: 。第12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偿还借款本息时,还款日为每月 日,但首次还款日为放款日的次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第13 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 30 天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运用期限计收利息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第四章 担 保第14 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甲方及/或第三人向乙方供应下列担保:1.甲方用其所购买的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第 层第 号商铺作为其借款的担保并抵押给乙方。2.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或仍未与乙方达成还款协议的,乙方有权变卖甲方抵押的商铺归还其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变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担当。如变卖所得不足以弥补偿还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转让上述所购商铺,必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参加转让合同(协议)的探讨、签订的全过程,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否则,甲方对外签订的此类合同无效。第五章 违约责任第15 条 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第16条 甲方向乙方供应虚假信息,虚构交易、交易对象,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支付凭证的,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第17条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受到相关行政惩罚的,甲方同意赔偿乙方因该行政惩罚而遭遇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六章 其 它第18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1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银行执 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其次部分第一章 利 率第20条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第21条 乙方将贷款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借款发放账户即完成了贷款发放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提取和运用了借款本金,并从贷款的发放之日起先计息。第22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 条中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还本付息)偿还借款本息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对月对日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计息期为整年(整月)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为整年(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余额零头天数日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 条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还本和利随本清以及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偿还借款本息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实际天数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 天( 闰年366 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实际天数日利率。其次章 借 款第23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须要展期,甲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的由双方签订展期协议;甲方展期申请未获得乙方批准的,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足额还款。第三章 借款的偿还第24 条 甲方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每月还款额=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 1甲方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借款本金每月还款额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 月利率还款总期数第25 条 甲方应在每一结息日或还款日17 时之前向乙方支付自上一结息日的次日(或贷款发放日)起至该结息日(含该日)之间产生的利息,以及于该结息日或还款日到期的本金(如有);无论结息日是否为银行营业日,甲方均应提前向其按本合同第10 条约定开立的账户足额存入资金并授权乙方在结息日扣收。第26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到期应付而未付时,甲方授权乙方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开立于中国民生银行营业机构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未约定账户或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民生银行全部营业机构中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和/或要求甲方接着清偿,因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担当。第四章 陈述和保证第27条 甲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27.1 甲方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订立并履行本合同;27.2 甲方保证其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27.3 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运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不擅自变更借款用途或将借款挪作他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纳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甲方擅自收回或授意交易对象将全部或部分借款转至甲方其他账户或与该笔交易无关的其他第三方账户的,视为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27.4 甲方保证未虚构交易,甲方供应的交易及交易对象真实存在,甲方供应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27.5 甲方保证不以通过本合同借款所取得的财产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27.6 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27.7 甲方保证随时依据乙方的要求,协作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和甲方的资信状况进行核查;27.8 甲方保证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供应的有关其个人职业、健康、婚姻状况、收入、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等个人信息、与本合同约定个人贷款的贷款用途、还款方式、还款来源、还款实力、担保意愿、担保实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实力等贷款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27.9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属于须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担当共同还款责任或者甲方履行还款责任须要其他第三方知晓或同意的,甲方保证根据乙方要求使该第三方知晓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约定; 27.10 甲方保证如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的,在甲方未能根据本合同完全履行贷款清偿义务前,未经乙方同意,不将抵押财产再次抵押或转让给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29.11 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与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证券投资第三方存管账户相关联; 27.12 甲方保证本合同签署后,如经乙方核实,甲方不符合规定的借款条件而乙方未予放款时,甲方无异议;27.13 如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房产,甲方保证在获悉抵押房产即将拆迁的信息后,马上将拆迁信息通知乙方。第28条 乙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甲方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28.1 乙方保证拥有充分的授权订立本合同;28.2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个人信息、商业隐私,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8.3 乙方保证在无法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贷款支付时,刚好通知甲方。第五章 借款的提前到期第29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发生时,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并停止接着发放借款,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保证人担当连带保证责任,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2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借款本息发生逾期;29.2 甲方擅自变更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29.3 甲方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汽车、消费品等从事违法活动;29.4 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供应乙方须要的资料或向乙方供应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向乙方隐瞒重大事项,危及乙方贷款平安;29.5 甲方发生失业、停业、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实力或丢失民事行为实力状态、被监禁等,或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或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等可能危及乙方贷款平安的状况;或本合同项下担保人因发生上述状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实力,或因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事务,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担保责任;或因法院裁决或行政吩咐而被解散、停业、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清算、破产、关闭,导致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供应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29.6 抵(质)押人将抵(质)押财产拆除、出售、转让、交换、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质)押财产,足以危及乙方贷款平安,甲方未按乙方要求供应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29.7 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明显削减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平安的状况,未能获得补救和复原,甲方未按乙方要求供应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29.8 甲方因涉及诉讼、仲裁,严峻影响其履行债务实力,或被司法机关宣布对其财产予以没收或实行强制措施,影响其履行对乙方的债务清偿实力的;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状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实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供应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29.9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或其他偿债责任到期不能履行,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实力受到影响,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状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实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供应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29.10 甲方因职务、收入等发生重大不利改变,丢失或者可能丢失履行债务实力或者发生其他丢失或者可能丢失履行债务实力情形的;29.11 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29.1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纳自主支付方式,甲方未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乙方报告借款的支付状况的;29.13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29.14 甲方违反其向乙方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且乙方认为甲方的上述行为危及借款平安;29.15 国家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第30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0.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运用借款;30.2 甲方应接受乙方对其资信状况和履约实力的调查了解,按乙方要求照实供应个人职业、婚姻状况、个人资产状况、收入、支出、负债、对外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状况;30.3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息;30.4 甲方应主动协作乙方对其借款运用状况进行检查,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供应书面报告、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资料,接受乙方现场查证;30.5 甲方应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等严峻影响还款实力的状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30.6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构成危急或对其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财务、资产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惩罚或发生其它可能影响其还款的事务),应马上书面通知乙方;30.7 甲方支付的款项按下列依次清偿债务:(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 违约金;(3) 损害赔偿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依次;30.8 甲方变更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居处地或常常居住地、电话等,应于变更后五日内通知乙方; 30.9 担保合同项下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保证人发生重大改变,以及发生其他危及借款平安的状况时,甲方应马上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供应新的有效足额担保;30.10 甲方应担当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项下的登记、保险、公证、鉴定、评估及法律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30.11 在贷款存续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供应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借款状况供应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30.12 如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财产为房产,当该房产被拆迁时:如拆迁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马上清偿本合同项下债权,或由甲方或抵押人以调换后的房产作为本合同担保财产并重新签署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在新的抵押登记未办理完毕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供应其他担保;如拆迁实行补偿款补偿方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将补偿款存入乙方并签署质押合同,以补偿款存单作为本合同项下担保;或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在乙方开立保证金专户并签署质押合同,将补偿款存入该专户作为本合同项下担保。第31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31.1 乙方有权检查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运用状况,有权依据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详细用途要求甲方供应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交书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