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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模板锦集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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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模板锦集10篇.docx

    2022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模板锦集10篇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1本人于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加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验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阅历,主要探讨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其次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探讨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当留意的问题。一、实践阅历1、以事实为依据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探讨,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运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探讨法律适用外,就是仔细的搜集证据,驾驭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当留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见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当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推断,细致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冲突;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供应的证据与诉讼恳求之间有无冲突;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恳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恳求之间的关系,不行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恳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担当其交通费,而在其主见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说明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见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明显,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恳求以及供应的证据之间存在冲突,干脆影响了诉讼恳求的成立。2、注意交易习惯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全部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干脆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干脆确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当留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许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干脆影响案件的结果。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始终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见对方担当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见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说明规定,合同应当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见:依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全部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说明。合同有效,对方应担当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3、注意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依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国家,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干脆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非常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冲突。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运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肯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肯定要留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留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国家,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当留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冲突,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平安法;涉及到的法律说明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说明;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平安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4、留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干脆影响响到诉讼恳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简单被法院接受。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纳了以下方式计算:1、预期损失,依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当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需根据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当由被告担当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运用年限比照实际运用年限,计算折旧额。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运用年度的费用。假如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明显不合理,依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见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明显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恳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敏捷敏捷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昂扬,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2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呈现得异样清楚和易于理解,或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常,我想,在此期间由志向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行少,但我们须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或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索后所对我们将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或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索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假如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根据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假如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定。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究竟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根据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缘由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情愿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具体说明白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终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说明究竟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看法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反。两种利益主体的“说明”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说明,而我们究竟以何种的理解和说明原则才可避开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根据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说明,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反时还应坚遵守法律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反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验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根据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须要和他们不行同日而语。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呈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究竟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别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削减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志向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索,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敬重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很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白他们的前期实力水准的不一。其次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起先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简单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劝服法院(在这个劝服的体系中劝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劝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有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冲突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根据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自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担当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确定权的驾驭并不是如他们当时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决。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肯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终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驾驭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行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状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最终,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将来学业方向上的思索。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殊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化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育特地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化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化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化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当做和必需做的就是根据法律的职业规划培育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学问,让学生记得了什么或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学问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须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将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3为期六周的德赛律所实习已接近尾声,受益匪浅。从第一天的向往和生疏感,在张律师的带领下,我们起先接触实践中的各类案件,对律师行业有了感性的相识。可以说,在律所实习所学习到得东西,是在高校四年的课堂学习所得不到的。对于一个处于学生到社会工作者的转型期的我们来说,张律师给了我们许多指导,包括人生的职业规划等。每天的实习感受都很深,附于实习日志中,在此就不重复描述。对于实习,有几点建议:实习的时间可提前到大三。由于大四毕业的事情比较多,可能无法用心进行实习,给学院和实习单位都带来了不便。实习期间,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肯定帮助,对于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这样的体会未免有些相见恨晚。建议学院很有必要赐予学生肯定的职业培训。实习时间可利用寒暑假时间。寒暑假的时间较为集中和充裕,有利于学生在实习期间跟进案件。实习的项目可多元化。除了检察院、法院实习,多供应律所和公司,学生可依据自身的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实习项目。学院要求听从实习支配,是为学生负责。但建议学院的实习机制可敏捷化。最终,对法学院和德赛律师事务所的老师表示感谢。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4今年暑期,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学问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旧从中获益良多。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供应了一个充溢自我、积累阅历的机会和平台,我特别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仔细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听从工作支配,主动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驾驭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学问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驾驭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一、实习目的:主要目的是将在高校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学问和发觉不足以求积累阅历、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育独立发觉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力;学会适应社会和驾驭人际交往的实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二、实习内容: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帮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协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帮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终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救济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与了几起案件的旁听,仔细学习了正值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仔细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熬炼的舞台真是难能珍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性教育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许多学问和技能。这些工作有助于熬炼我的各种实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行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意以下实习内容:(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洁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须要时间去熟识和驾驭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专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识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爱好并在其中学习到许多东西。(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学问并弥补学问上的不足,积累实践阅历。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许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留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依据须要仿照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托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须要丰富的学问和阅历,以及对相关法律学问的运用、协作才能写胜利。我明显感到自己学问的匮乏和阅历的缺失。让我明白应当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渐渐取得进步。(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供应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实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养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要充分领悟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当占有资料和事实,留意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很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料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学问,发挥本人的聪慧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建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备,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行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其次,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肯定要参照,特殊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肯定留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留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肯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第三,在文书内容上,肯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当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仔细探讨案件事实状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细致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精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楚,表达简练流畅。三、实习结果:在短暂而充溢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学问的匮乏,原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觉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悟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驾驭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与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留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须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受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须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胜利的。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觉自己对法学有了爱好和信念。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酷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白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 量的理论学问武装自己,培育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最终。我想向为我的实习供应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当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受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看法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虚心好学又要适当确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5为了将所学学问与实践相结合,我于3月1日到晋一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晋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供应了一个充溢自我、积累阅历的机会和平台,我特别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仔细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听从工作支配,主动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驾驭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学问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驾驭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安排(一)实习目的1、通过实习,将在高校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学问,发觉不足,以求积累阅历、指导学习;2、通过实习,培育独立发觉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力;3、通过实习,培育社会适应实力和人际交往实力;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二)实习安排1、熟识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2、熟识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3、熟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4、驾驭一般办公技能;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7、帮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8、不断充溢专业学问;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三、关于实习经过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的确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安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主动主动找寻熬炼机会,并得到很多律师的指引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熬炼我的各种实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行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意以下实习内容: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洁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须要时间去熟识和驾驭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专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识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爱好并在其中学习到许多东西。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6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救济服务中心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我先想向全部为我的实习供应帮助和指导的的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救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律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当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阅历,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学问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加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对部分参加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确定和较好的评价。现将此次实习活动的状况报告如下: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救济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指导我的是一位办案阅历丰富,年过五十的老律师。他待人谦逊,对法律这项工作充溢热忱。在整个实习期间,所办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参加最多也是较为困难的一件,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我在参加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觉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存在许多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模糊、冲突、漏洞,诸如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今年5月1日起先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之间的冲突,医院病历制度的混乱,法院认定证据时的随意性等等。我在这篇实习报告中不准备就各个问题都绽开论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受最深的也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的焦点问题非法行医行为主体的界定略谈一二,实习总结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200*年*月*日早晨7:00张某即本案患者骑摩托车从十堰市回郧西老家9:00左右途经郧县境内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车停于路边,张某即左拐避让。这时正好左前方驶过来一辆东风大汽车,张某在避让过三轮车后快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车速太快,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摩托车倒过来压在张某身上。张某感到腹部猛烈难受,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两次拨打120无人应答后,见三轮车车主回到车上,遂教起把自己连同摩托车一起托到郧县青曲镇卫生院,时值上午11:00左右。在青区卫生院经过胸腹联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种常规检查,患者除腹部难受外,其他处无任何难受和任何皮外伤,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由于不能明确诊断腹腔内详细何部位受伤,应患者要求,卫生院将患者留在卫生院接着视察,以明确诊断。至夜晚11:00时,患者血压起先明显下降。经患者家属同意,于XX年10月20日1:00时转往郧西县人民医院。20日3:40分左右,进入郧西县人民医院。在门诊部经过检查,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5:患者转入住院部,经过短期视察后,当班医生雷某即确定对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术。20日早晨6:00,患者自己步入手术室,由实习人员柯某单独对患者实施术前麻醉手术。在实施麻醉的过程中,患者血压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患者家属始终要求议员对患者的死亡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面对对医学毫无知情的患者家属一味地推脱责任。到21日中午,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尸体运回村里安葬。200*年*月*日,患者妻子高某将此事告知我后,我感觉此案中有其蹊跷,虽参加此案。经本人建议,高某也于两日后托付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救济服务中心的李律师即本文起先所提到的我的指导律师。11月12日,作为第一步,我和李律师一起,到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医院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经过案发时当时在患者身边的家属陈述和对病历资料仔细分析,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12月在与医院和解的过程中,医院一起先否认其有任何过错,后来虽承认其有肯定过错,但总是一亿元财政困难等种种借口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合理恳求。我方遂于12月26日将郧西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为了能实现民事上的顺当赔偿,我们于200*年*月*日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案由是:独立对患者张模式是麻醉手术的柯某既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又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其独立实施麻醉手术违反了刑法、医疗法律、医疗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医疗常识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规高校毕业的实习生,并且其在合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依法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我方只好审行政复议后向检察院申诉。目前尚未有结果。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篇7一、 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安排(一)实习目的1、通过实习,将在高校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学问,发觉不足,以求积累阅历、适应实践;2、通过实习,培育及完善独立发觉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力;3、通过实习,培育社会适应实力和人际交往实力;(二)实习安排1、熟识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2、熟识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3、熟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4、驾驭一般办公技能;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6、帮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7、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二、实习经过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实习安排,多位律师的提点和帮助,我很庆幸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收获良多。法律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同全部社会文化一般须要驾驭自有理论,同时法律又是一项技术性的实践。基于此,我仔细抓住这次实习的机会,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注意以下实习内容:(一)整理卷宗熟识律师办案流程进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让法学新面孔直观的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起先与结束。整理卷宗,看似简洁的工作其实须要对案件流程的精确驾驭。接触真正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快速精确的推断法律文书的类型及依次,该证据是何种类型等等诸多推断都是必不行少的。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托付代理协议,去的授权托付书;然后是依据接相关资料料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书证物证等了解案情,接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经过开庭审理后,得到该案判决书。(二)撰写法律文书,培育法律实务的思维法律文书是头脑中法律针对特定案件的在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律师收取代理费,运用法律学问帮助他人在案件中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本身被给予了较高的职业素养,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需具备相关的文书撰写实力和法律业务分析处理实力。在实习中我尝试撰写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例如撰写辩护看法书的初期,由于学问运用的不熟识,一起先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看法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根据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基于对案情的了解,我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看法书。撰写完成后,律所中的欧阳律师拿出他写的文书让我比照解惑。(三)接触实务,学习法律技巧在律所实习中,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只有我一个实习生,而我本身并没有跟随一个固定的律师。因此在这段时间我获得了多位律师的帮助。在不同的律师之间比较着他们不同的办案风格。章老严谨机灵,到处体现着大家风范,很多被代理人经常被他的办案实力折服,他是律所中资格最老的律师之一;赵律师幽默风趣是律所中最年轻的一位,虽然年轻,却依旧拥有较好的业务量;许律师和李律师阅读速度快语速也快,初次会见当事人时足足让我震惊了他们的反应实力。游走于不同的办案风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阅读文件中抓重点和反应的时间过长,在分析证据,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段期间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师文摘,常常中午在会议室朗读法律文书,不断完善自己。(四)紧随实习脚步,深化实习印象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辩证。面对案件,律师依据自身学问和阅历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探讨,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爱探讨,更喜爱与律师探讨。律所中很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师一起探讨。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在实习中我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回到住处都习惯将当天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之后,坚持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与这些优质律所接触后,我更加体会到律师应当是通才。做建筑案件就须要学习建筑结构工程承包等相关学问,仅仅凭借法律学问是办不了案件的。例如跟着黄律师办案时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纠纷,在这个案件中须要清楚的辨别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费用,工程高度的费用标准,很多建筑专业的名词都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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