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事迹(精选6篇)_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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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事迹(精选6篇)_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docx
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事迹(精选6篇)_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第1篇:农产品成本调查 产品成本调培训材料 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编印2011年8月 农查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基本要求1 一、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基本原则1 二、农产品成本指标的核算原则3 三、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的确定3 四、农本调查数据的审核5 五、农本调查数据汇总上报中应当留意的事项6 其次部分 种植业产品成本核算主要指标说明与实务指南8 第三部分 饲养业产品成本核算主要指标说明与实务指南44 第四部分 农产品成本数据库管理系统运用指南68 一、软件的安装与启动68 二、软件功能及操作指南74 三、应用Excel审核数据的技巧 113 附表一 江西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书目及代码表 118 附表二 农产品成本调查表 119 - 1 第一部分 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基本要求 一、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基本原则 农产品成本调查必需遵循代表性、精确性和时效性三项基本原则: (一)代表性原则 农产品成本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得到主要农产品的社会平均生产成本,为制定相关农业政策供应依据。因为不行能也没有必要对全部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投入状况都进行调查,在我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实际工作中,实行了非全面调查方式,即选定一些能代表当地不同生产水平的农业生产者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对这些调查对象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数据的搜集整理,获得社会平均生产成本。由于作为农产品成本调查对象的农业生产者恒久只占全体农业生产者的一小部分,因而,如何通过对这一小部分生产者进行调查来反映总体水平,如何保证农本调查数据的代表性,始终是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须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农产品成本调查的代表性问题主要体现在农产品成本调查对象(包括农户、农场、养殖场等)的设臵上。为保持调查数据的代表性,应当使所选定的调查对象能够代表当地不同条件、不同类型生产者的平均生产成本水平,并且不同条件、不同类型调查对象数量占全部调查对象总量的比例应当基本相当于其实际比例,这样才能使汇总得到的成本数据能代表当地社会生产成本水平。 (二)精确性原则 - 1 二、农产品成本指标的核算原则 社会水平原则和市场价值原则是贯穿农产品成本核算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最根本的原则。 (一)社会水平原则是指农产品成本核算必需保证代表性,必需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农产品成本调查主要采纳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方法,加之我国农户数量异样浩大,调查样本数据占总样本比例很小,每一个调查样本的成本数据是否有代表性,对总体水平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在农产品成本调查的每一项详细工作中,都要仔细把握社会水平原则,分析样本设臵是否具有代表性,分析每一项数据是否反映了当地的一般水平,并作出相应的修订或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调查数据的质量。 (二)市场价值原则是指各项投入品的费用和产出物的价值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进行核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生产活动的绩效最终都要交给市场评定。在核算成本收益指标时,不但通过市场购买或出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劳动等要根据实际交易价格计算,而且自产自用或尚未出售的产品、自产的生产资料、无偿或低价得到的生产资料、他人无偿供应的劳动等一般也要根据可比的市场价格计算。坚持市场价值原则,既是市场经济本身的要求,也有利于简化成本核算工作。 三、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的确定 (一)调查样本的确定流程 农产品成本调查综合采纳典型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方法来确定调查样本。调查样本的详细选取方法是:调查县根据分层抽样调查的方法,依据面积、产量、自然条件等指标确定主产乡镇,再把每个乡镇的全部农户划分为上、中、下三种类型,最终从每类农户中随机选定一 - 3需是主产区域里的调查点,也就是说调查点首先要往主产区域集中,然后再分“上、中、下”三种类型。 2、选定调查户时,要特殊留意合理确定不同类型调查户的数量。比如,某县规模户种植面积占全县总种植面积的10,则该县的9个调查户中,应当有一个调查户为规模种植户,即规模户占总调查户的比例为11,与实际比例基本相当,这样可相对保证调查数据的代表性。 3、为保持调查数据的可比性,调查户一经确定,原则上5年内不作调整。调查户如失去代表性确应调整的,每年调整的某品种调查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县担当该品种调查任务的调查户总数的10。 4、确定调查户时,应当坚持社会水平原则,特殊注意其代表性。推断代表性有两个重要标准,一是商品率,二是种植面积或饲养规模。对于那些商品率为0,种植面积或饲养规模特别小,产品完全用于生产者自我消费的产品,比如农夫零星种植的粮食,为处理剩饭剩菜养的一两头猪,不应纳入农产品成本调查范围。因为这些产品,一是成本不完整,不能反映正常的水平,二是完全用于自食自用,对市场价格的形成基本没有任何影响,调查其生产成本没有多大意义,而且这些调查户一般位于边远地区,且生产很不稳定,调查的工作成本很高。因此,各地应当特殊重视调查户的代表性,对于商品率为0、种植面积或饲养规模特别小的完全不具有代表性的调查点、调查户,应当坚决调减,适当增加主产区调查户数量。这里提出一些确定调查户的详细标准,供参考:(1)多年平均商品率至少应在10或20以上(详细标准可由各地依据各品种生产和布局状况确定);(2)种植业产品种植面积一般应当至少在1亩以上(部分蔬菜及其他一些特别品种种植面积可以适当小一些;假如主产区的农户普遍种植面积较小,则选取的调查户种植面积可以适当小一些)。 四、农本调查数据的审核 - 5在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的日常汇总上报工作中,我们常常发觉不少地方上报的成本数据和调查报告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很多问题是未按调查工作制度规定操作而产生的,有些问题则是由于对某些调查内容的理解有误而产生的。下面列举一些我们感到出现频率较高、须要进行强调和明确的问题,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加以留意。 (一)关于品种代码。对于国家统一调查的品种,肯定要按规定的品种代码填报,不得擅自更改品种代码。各地自行增加的调查品种,要按所在类别和编码原则自行编码,但不得与国家统一调查品种的代码冲突。 (二)关于农户代码。农户代码的编码原则是一个农户只允许有一个代码,不能是一个农户有几个品种就编几个代码。 例:农户张三有三个调查品种:油菜、玉米和生猪,在编农户代码时只能有一个代码001。 - 7为一茬作物,其产量以及成本应当根据全年总产量、总成本计算,不能根据平均产量、成本计算,但面积不能加总,只能根据实际土地面积计算。对一年只种植一次、但可以多次采摘的蔬菜(如黄瓜、辣椒、豇豆等),同样要按产量、成本之和计算。而对于一年种植多次的同一品种作物(如叶菜),才能作为分茬作物,计算其平均每亩产量、成本状况。再生稻应作为分茬作物,单独核算。 3、调查面积与生产规模的区分。在运用农本汇总软件录入农户信息时,要求填报农户的生产规模。这里的生产规模是指农户实际种植该种农作物的面积。如某农户有耕地12亩,2009年实际种植油菜10亩,而当年纳入调查的油菜面积为8亩,则该农户的油菜生产规模是10亩,油菜调查面积为8亩。 4、桑蚕茧的调查面积是指当年种植的桑树的面积。 主产品产量 指标说明:指实际收获的农作物主要产品的数量。主要农作物的主产品为:粮食作物按原粮(标准水分)计算(其中玉米指脱粒后的粒子),薯类按干薯计算,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棉花按皮棉计算,烟叶按调制后干烟计算,花生按带壳干花生计算。 实务指南: 1、按标准水含量折算粮食主产品产量。国家标准规定各粮食品种的标准水份分别为:籼稻13.5,粳稻14.5,小麦12.5,玉米1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实际水份指标高于国家粮食标准中规定的水份指标的,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75;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扣量。新农本核算体系要求粮食产量按标准水份计算。水份含量高于标准水份的粮食折算成含标准水份粮食的公式为: 折算后产量实际产量×(1(实际水份标准水份)÷0.5 - 9(3)留存的,按已售产品平均出售价格计算,但假如尚未大量出售的,根据大量上市后预料出售价格计算。如某粮食品种收割后的几天内,农户因急需用钱,当即卖了一小部分粮食,但因水份较大、杂质较多,出售的价格较低。而后该粮食大量上市时,虽然市场价格较高,但该农户在调查期内并未出售剩余的粮食,而是接着待价而沽。这种状况下,核算该农户留存的主产品产值时,就不能完全根据已售产品的价格来核定,而应当根据大量上市后的市场平均价格来计算。因此,主产品平均出售价格可能包含着预料出售的价格,并不肯定等于已经出售产品的价格。 2、棉花主产品产值的核算。棉花的主产品产值是指皮棉的产值。实际调查中,农户基本都是出售籽棉,因此须要对棉花的皮棉产值和棉籽产值进行分摊。皮棉的产值计入主产品产值,棉籽的产值计入副产品产值。 例:某农户种植棉花4亩,产籽棉800公斤,出售产值5000元,又已知棉花的衣分率37,出棉籽率60,损耗3,棉籽价格2.1元/公斤,主副产品分摊方法如下: 每亩主产品产量(800÷4)×3774(公斤) 每亩副产品中棉籽产值(800÷4)×60×2.1252(元) 每亩主产品产值5000÷4252998(元) 副产品产值 指标说明:副产品指与主产品亲密相关的、一般与主产品属于同一作物不同部分的产品, 如水稻,其主产品是稻谷,副产品是稻草;棉花主产品是去籽后的皮棉,副产品是棉籽和棉秸。而与主产品不属于同一作物的,如棉花地里套种的向日葵,西红柿地里间种豆角等,其套种、间种作物产值不能按副产品产值计算,而只能根据套种、间种作物所占 - 11 2、主产品出售数量一律按调查期内实际出售的数量计算,没有出售的可以为0。 3、农户将油菜籽、花生、大豆等农作物榨油后出售毛油的,加工数量计入主产品出售数量。主产品出售产值毛油价值加工副产品价值加工费。 例:2009年,某农户将油菜籽加工后出售。平均每亩压榨油菜籽数量100公斤,共产出毛油36公斤,菜粕58公斤,毛油出售价格每公斤8.6元,菜粕出售价格每公斤1.45元,加工费每公斤油菜籽0.4元。则在调查核算时,主产品出售数量等于100公斤;主产品出售产值36×8.658×1.45100×0.4353.7(元)。 商品率 指标说明:指生产者本年度生产的产品在下一个生产年度同种产品起先收获之前通过各种渠道出售的数量占本年度产量的比率。 (已出售率:指调查期内每亩主产品已出售数量与每亩产量的比例) 实务指南: 1、商品率的计算。实际调查中,商品率等于扣除自食自用部分的农产品数量占总产量的比重。这里的自食自用包括:农户作为口粮的粮食,自家榨油食用的大豆、油菜籽、花生,自家运用的棉花等。做饲料用、馈赠他人和以物易物的农产品都要视作出售。此外,部分农户将农产品全部出售,自用的再重新购买,这种状况下商品率为100。 2、商品率与已出售率的关系。商品率与已出售率不完全一样。其区分在于两者计算的时间跨度不一样,每亩已出售数量反映的是调查期内(即截止到调查时)实际出售的数量,而商品率反映的是在一个销售年度内(即从本年度生产的产品起先收获起到下一个年度产品起先收获之前)实际出售的数量与产量的比例。由于调查期内通常截止在日历年底, - 13亩玉米的补贴收入50÷225(元)。 例2:2009年,某农户得到每亩土地补贴50元,该土地每年种植烤烟和玉米各一季。当年每亩烤烟产值2000元,每亩玉米产值500元。由于亩均烤烟和玉米的产值相差较大,因此要采纳按产值加权平均法计算补贴收入。当年每亩烤烟的补贴收入50×(2000÷(2000+500)40(元);每亩玉米的补贴收入50×(500÷(2000+500)10(元)。 3、有些地区的补贴发放时间较晚,但假如多年都是这样发放,且农户肯定能够得到,则常规调查时应当将补贴全部计入。此外,要留意直报调查只将农户截止到调查时已经得到的补贴计入补贴收入。 4、价格补贴干脆计入主产品产值,补贴收入项目里不再体现。这里的价格补贴是指在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干脆随销售产品数量以价格形式发放的补贴,农户没有销售的产品则享受不到该补贴。 5、在烤烟调查中,部分烟农受灾,烟草公司赐予的一些属于救灾性质的补贴,不计入补贴收入。 6、个人(如亲戚、邻居)无偿供应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免费供应机械作业服务等,应当根据市场价格计入成本,但不能计入补贴收入。他人单方面无偿供应的劳动,应当计入家庭用工,也不能折价计入补贴收入。 物质与服务费用 指标说明:指在干脆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费用、购买各项服务的支出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实物或现金支出。包括干脆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种子费 指标说明:指实际播种运用的种子、种苗、秧苗等支出。自产的以 - 15素的化肥;其他肥料包括钙肥(如生石灰、消石灰)、微肥、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整剂等。化肥费的计算方法:购买的化肥按实际购买价格加运杂费计算,政府部门、企业或他人无偿或低价供应的化肥按正常购买期当地市场价格计算。(2)化肥实物用量。指生产过程中实际施用的各种化肥按实物计重的数量。(3)化肥折纯用量。指生产过程中实际施用的氮肥、磷肥、钾肥及复混肥的有效成份数量。各种化肥用量必需按其有效成份含量折成纯量,如二铵(磷酸二铵)含氮18,含五氧化二磷46,则每50公斤二铵折纯量为32(50公斤1850公斤46)公斤。微肥等其他肥料不计算用量。 实务指南: 1、无偿或低价得到的化肥费用的计算。无偿或低价得到的化肥,应根据化肥市场价格计入化肥费,而后依据化肥的来源确定是否计入补贴收入(即政府和企业无偿供应的应当计入补贴收入,个人无偿供应的不计入)。 2、上年留存化肥费用的计算。调查中,部分农户上年购买的化肥没有用完,本年接着运用。这种状况,化肥费应当根据实际购买价格计算。 3、化肥折纯率的计算。折纯率是指化肥中氮、磷、钾有效成份的含量。当前市场上出售的化肥品种较多,有效含量不同,但包装袋上都会标明有效含量。农本汇总软件中默认的只是传统化肥的有效含量,农户实际运用的化肥,尤其是复合肥的有效含量多与之不相同。因此,各地的农户登记簿中要增加化肥有效含量、每包净重等指标,在录入数据时要根据实际的有效含量调整软件中的化肥折纯率。假如农户种植某种农作物运用了两种以上有效成份含量不同的复合肥,则化肥的折纯率要根据运用量加权平均得出。 - 17作物的农家肥费要包括上季农作物秸秆还田形成的农家肥。 例:2009年,某调查户种植的是油菜,其上季农作物是玉米。当时玉米秸秆还田按每亩30元计入了副产品产值。因此,核算本季油菜的成本费用时,要将上季玉米秸秆还田形成的30元农家肥计入农家肥费。 农膜费、农膜用量 指标说明:(1)农膜费:指生产过程中实际耗用的棚膜、地膜(包括微膜、包装膜等其他膜)等塑料薄膜的支出,按实际购买价格加运杂费计算。其中,地膜一次性计入,棚膜一般按两年分摊计算,实际运用年限不足或超过两年的棚膜可按实际运用年限分摊计算。(2)农膜用量:指生产过程中实际耗用的棚膜、地膜(包括微膜、包装膜等其他膜)的数量。其中地膜用量按当年实际用量计算,棚膜用量按棚膜费用分摊的年限分摊计算。 实务指南: 1、地膜的核算方法。地膜都是一次性计入农膜费和农膜用量。 2、棚膜的核算方法。棚膜要根据实际运用年限分摊。须要留意的是棚膜费和棚膜用量都要按实际运用年限分摊。 例:2009年,某农户种植早稻亩均运用棚膜40公斤,单价13元/公斤,该早稻能够运用2年。则,西红柿的亩均棚膜用量40÷220(公斤),亩均棚膜费13×40÷2260(元)。 农药费 指标说明:指生产过程中实际耗用的杀虫剂、杀菌剂等化学农药的费用。购买的农药按实际购买价格加运杂费计算,自产的农药按市场价或成本价作价。除草剂、抗菌素等计入此项。 - 19从田间运到家中的运输费就宜采纳“视同租赁”方法核算。同时要留意,凡已根据视同租赁作业计算费用的自有机械,均不应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机械作业费 指标说明:指生产者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等各种农业机械(不包括排灌机械或设施)进行机耕、机播、机收、脱粒和运输等作业时发生的费用,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计入。生产者运用自有机械进行作业视同租赁的,按市场收费标准计入机械作业费。 实务指南: 1、机械作业费肯定是租赁机械作业或视同租赁作业的费用才能计入。排灌作业费单独核算,不计入机械作业费。在实际核算运用自有机械作业的各项费用时,首先应尽可能按费用支出类型分别计入折旧、修理维护费、燃料动力费和人工成本中,只有当难以合理、精确分摊各项费用时,才考虑采纳“视同租赁”核算法。 2、生产者运用自有机械进行作业的,其费用支出依据不怜悯况分别核算: (1)能够精确核算分摊的,主要指一般户(指经营耕地面积较少的农户,下同)和规模户(指经营耕地面积较多的种植大户或农场等,下同)运用的专用机械设备,其发生的机械作业各项费用不应计入机械作业费,而应根据其费用支出类型分别计入不同项目: 机械设备购入原值按运用年限计入固定资产折旧(详细方法见固定资产折旧指标)。 零件购臵及修理费计入当年修理维护费。大修理费根据预料下一次大修理之前的年限平均摊销。 燃油、润滑油和电力支出计入燃料动力费。 - 21生产者运用自有排灌机械或排灌设施进行排灌作业视同租赁的,按市场收费标准计入排灌费。多种作物同时排灌的,排灌费按各种作物受水面积(或受水量)分摊。 水费包括生产者干脆向水利工程供水单位购买浇灌用水的实际支出、集体统一向水利工程供水单位购买浇灌用水后分摊到生产者受益耕地上的实际支出以及以其他方式分摊的水费支出。有些地区预收“水资源费”、“水费”、“抽水电费”等费用,但实际并未引水浇灌的,不作为水费,应列入成本外支出进行核算。 实务指南: 1、排灌费的构成。排灌费包括两部分,即排灌作业费和水费。一是干脆运用排灌设备进行排灌作业的费用;二是水本身的费用。排灌设备作业费用的核算方法与机械作业费相同。核算水费时,要留意一些地区预收水费,但实际并未引水浇灌的,不作为生产费用计入“水费”,而应列入成本外支出核算。 2、生产者运用自有排灌机械或排灌设施进行排灌作业所发生的费用,根据不怜悯况分别核算: (1)能够精确核算分摊的,主要指一般户和规模户运用的专用排灌设备,其发生的排灌作业各项费用不应计入排灌费,而应根据其费用支出类型分别计入不同项目: 排灌设备购入原值按运用年限计入固定资产折旧(详细方法见固定资产折旧指标)。 零件购臵及修理费计入当年修理维护费。大修理费根据预料下一次大修理之前的年限平均摊销。 燃油、润滑油和电力支出计入燃料动力费。 运用自有排灌设备作业耗费的人工,支付工资的人工计入雇工, - 23(2)只雇用耕畜,由生产者自己役使作业的,畜力费按雇用耕畜的实际支出计算,役使耕畜作业的人工计入家庭用工。 2、耕畜作为活的固定资产,核算其成本费用的困难和繁琐程度远远大于机械设备。为简化核算工作,运用自有耕畜进行作业的统一视同租赁作业,根据耕畜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或统一规定的折算价格)核算。 燃料动力费 指标说明:指生产过程中干脆耗费的各项燃料、动力和润滑油的支出。包括: 1、烤制烟叶初制加工、育种保温以及大棚保暖等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煤、柴油、电力等燃料动力的费用,按实际支出计算。 2、机械作业和排灌作业时生产者干脆支付的燃油、润滑油及电力等费用,根据不怜悯况进行核算: (1)运用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排灌机械和设施)作业的,应将机械作业和排灌作业中干脆耗费的燃油、润滑油、电力等费用计入燃料动力费。但假如其机械作业和排灌作业已按视同租赁作业计入机械作业费或排灌费,则作业中耗费的燃油、润滑油、电力等费用不应再计入燃料动力费,以免重复计算。 (2)租用他人机械设备(包括排灌机械和设施)作业时耗用的燃油、润滑油、电力等费用,假如是由生产者在租赁作业费之外另行支付的,应当计入燃料动力费;假如这些费用已包含在租赁作业费(机械作业费或排灌费)之中,则不得再计入燃料动力费。 实务指南: 燃料动力费也是新体系中指标涵义改变较大的一个指标。在原来的指标体系中,粮、棉、油等大多数农产品的物质费用中均没有燃料动力费,只有烤烟、茶叶等少数品种中才会发生燃料动力费。新体系中,除 - 25实务指南: 1、实际调查中,部分农户多年的工具材料费都为0。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一般来说,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总会用到一些小的工具,并且这些工具能够运用多年,所以须要根据运用年限分摊。不区分运用寿命,全部一次性摊销的方法也是错误的。 2、稻谷等育苗用的秧盘计入工具材料费。 修理维护费 指标说明:修理维护费,指当年修理或维护农机具、各项生产设备和生产用房等发生的材料支出和修理费用。应由多业或多品种共同分摊的费用,根据产值或工作量分摊。大修理费根据预料下一次大修理之前的年限平均摊销。生产者自己修理的用工计入家庭用工。 实务指南: 农户自有的机械设备,假如已经视同租赁作业,其发生的修理费用不再计入修理维护费。 其他干脆费用 指标说明:指与生产过程有关的但不能计入相关费用指标的其他支出,如蚕茧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小蚕共育费、购买桑叶的支出等。 实务指南: 1、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一般都能计入到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因此,其他干脆费用应当为0或很少。 2、烤烟调查中集中烘烤费用的处理方法 (1)烟农干脆支付肯定的烘烤费用,将烟叶交给烤烟房经营者烘烤,自己不须要出工也不须要出燃料。这种状况,支付的费用计入其他干脆费用。 - 27实务指南: 1、折旧年限问题。许多农户的小型机械等固定资产的运用年限远高于工业行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假如完全根据工业行业的折旧年限就会出现多年无固定资产折旧的现象。因此实际核算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要根据实际可运用年限做适当调整,不能完全根据参考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年限一旦确定就不能再随意更改。 2、一般农户临时存放粮食的房间不计提折旧。 3、政府资助一部分建立的烤烟房,假如产权属于农户,则烤烟房要计入固定资产,政府资助部分根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摊计入补贴收入。 4、政府投资兴建的水渠、机井等固定资产要根据政府的投资额和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同时要计入补贴收入。 保险费 指标说明:指生产者实际支付的农业保险费,根据保险种类分别或分摊计入有关品种。政府补贴的保费也要计入保险费,同时计入补贴收入。 实务指南: 农业保险属政策性保险,多数会有政府补贴。假如政府全部补贴保险费用,则政府补贴的金额要计入保险费,同时要计入补贴收入;假如政府补贴一部分,农户自己支付一部分,则保险费等于政府补贴额加农户支付额,同时政府补贴部分要计入补贴收入。 例 1、某地油菜投保,每亩保费10元,全部由政府支付,则保险费等于10元,同时补贴收入要增加10元。 例 2、某地油菜投保,每亩保费政府补助8元,农户实际支付2元,则每亩油菜保险费8210(元),同时政府补助的8元要计入补贴收入。 - 29 财务费 指标说明: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贷款利息和相关手续费等。 实务指南: 留意与企业帐目所不同的是,这里的财务费不能为负值。假如企业账面为负值,则核算时财务费填0。 销售费 指标说明:指为销售该种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差旅费和广告费等。生产者自己及其家庭成员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用工计入家庭用工,不得折价计入销售费;雇用他人销售产品的,支付的费用计入销售费,其用工不予核算。 实务指南: 1、家庭销售用工的处理。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家庭用工,只将用工数量计入家庭用工天数,不能折价计入销售费用。 2、雇佣销售用工的处理。雇佣工人销售产品时,只将发生的雇佣费用计入销售费,其用工数量不予核算。 3、留意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差旅费和广告费不能计入其他成本项目。如将销售运输费计入机械作业费、包装材料费计入工具材料费、装卸费计入雇工费、差旅费和广告费计入管理费,这些核算方法都是不对的。 人工成本 指生产过程中干脆运用的劳动力的成本。包括家庭用工折价和雇工费用两部分。 用工数量 指标说明:指生产过程中生产者(包括其家庭成员)和雇佣工人直 - 31工数量。 例:某农户晾晒粮食2天,每天8小时,1个人看护。当地规定晾晒粮食每个工相当于0.5个标准工。则用工数量8小时×2日÷8小时×0.51(日)。 4、“路上时间”的处理。山区的许多调查户,耕地离家较远,从家到田里须要很长时间,路上的时间不能计入用工数量里。 5、亲戚、邻居帮忙,只付少量费用或不付费用,视同家庭用工,用工数量计入家庭用工数量,支付的少量费用不再计入成本。 雇工费用、雇工天数、雇工工价 指标说明:雇工费用是指因雇佣他人(包括临时雇工和长期合同工)劳动(不包括租赁作业时由被租赁方供应的劳动)而实际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支付给雇工的工资和合理的饮食费、住宿费、保险费和款待费等。短期雇工的雇工费用根据实际支付总额计算;长期雇请的合同工(一个月以上),先根据该雇工平均月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及福利费等)除以30天计算得出其日工资额,再依据其从事该产品生产的劳动天数计算得到其雇工费用。 雇工天数是指雇用工人劳动的总小时数根据标准劳动日折算的天数。其计算公式为: 雇工天数雇用工人劳动总小时数/8小时 雇工工价是指平均每个雇工劳动一个标准劳动日(8小时)所得到的全部酬劳(包括工资和合理的饮食费、住宿费、保险费和款待费等)。 雇工工价雇工费用/雇工天数 实务指南: 1.雇工的含义。简洁地说,雇工就是支付正常酬劳的劳动,不管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农业工人、合同工,还是一次计酬的短期雇佣工,都属 - 3340,则早稻应担当120元(300元×40)的费用。假如该雇工从事早稻的劳动时数总共为64小时,折标准劳动日为8天,种植早稻2亩,则每亩早稻的雇工费用为60元,雇工天数为4天,平均雇工工价为15元/日(120÷8);假如该雇工只从事早稻一种产品的生产,则这300元都应当由早稻担当。假定该劳动者虽然一个月内每天都出工,但实际劳动时数为96小时,折成标准劳动日的天数为12天,则平均每亩雇工费用为150元,雇工天数为6天,平均雇工工价为25元(150÷6)。 计算长期雇工的雇工费用、天数和工价的原则是:支付的费用总额应当全部得到补偿,雇工天数按实际劳动小时数折算出标准劳动日天数,雇工工价等于雇工费用除以标准劳动日天数。不能简洁地将平均日工资额作为雇工工价。即使在雇工只从事一种产品生产的状况下,除非雇工一天劳动8个小时,否则雇工工价就不会等于平均日工资额。 家庭用工折价、劳动日工价 指标说明:家庭用工是指生产者和家庭成员的劳动、与他人相互换工的劳动以及他人单方无偿供应的劳动用工。 家庭用工天数是指家庭劳动用工折算成中等劳动力的总劳动小时数根据标准劳动日折算的天数。其计算公式为: 家庭用工天数家庭劳动用工折算成中等劳动力的总劳动小时数÷8小时 家庭用工折价是指生产中耗费的家庭劳动用工按肯定方法和标准折算的成本,反映了家庭劳动用工投入生产的机会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家庭用工折价劳动日工价×家庭用工天数 劳动日工价是指每个劳动力从事一个标准劳动日的农业生产劳动的理论酬劳,用于核算家庭劳动用工的机会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某地某年)劳动日工价本地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本地上 - 35土地成本(流转地租金,自营地折租、土地流转率) 指标说明:土地成本,也可称为地租,指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中的成本,包括流转地租金和自营地折租。 流转地租金指生产者转包他人拥有经营权的耕地或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包括沟渠、机井等土地附着物)的运用权而实际支付的转包费、承包费(或称出让费、租金等)等土地租赁费用。 流转地租金根据生产者实际支付的转包费或承包费净额计算。转包费或承包费净额是指从转包费或承包费中扣除该土地应当担当的税金,统一收取的机械和排灌作业、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治等与生产相关的干脆生产费用(税金及收取的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应指标项目)后的余额。 自营地折租指生产者自己拥有经营权的土地投入生产后所耗费的土地资源按肯定方法和标准折算的成本,反映了自营地投入生产时的机会成本。 自营地折租应主要参照当地土地转包费或承包费净额计算。详细核算方法和核算参照值选取依次如下: 第一参照值:当地转包他人耕地或承包集体经济组织机动地用于种植所调查产品或者种植与该产品收益相当的其他产品的中等水平转包费或承包费净额; 其次参照值:当地转包他人土地或承包集体经济组织机动地用于种植与所调查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差较大的其他产品的中等水平转包费或承包费净额,按产值比例折算后得到的数值; 第三参照值:假如当地很少发生农用地转包或集体机动地承包现象或者已发生的现象不具有代表性,由县或省级成本调查机构依据全县或全省的补贴、种植收益等状况规定统一的自营地折租水平。 - 37其他产品中等水平土地转包费和产值比例折算。比如,调查油菜品种时,假如当地找不到转包地用于种植油菜和收益相近的其他作物的例子,但是有转包地用于种植蔬菜的,转包费水平一般为每亩300元。假如蔬菜产值与油菜产值比为5:1的话,那么油菜自营地折租就可以按每亩60元确定(300元/5)。 (3)没有第 一、其次参照值的状况下,才用第三种方法计算自营地折租。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农业补贴的水平会越来越高,并且多数地区补贴是根据计税面积发放的。在采纳第三种方法计算土地成本时,必需要考虑当地的补贴水平。假如补贴是根据计税面积发放的,与种植何种农作物无关,则每亩土地的成本水平不能低于按计税面积发放的亩均补贴额。假如补贴是根据农夫实际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发放的,与品种干脆挂钩,则详细品种的土地成本不能低于按品种发放的补贴。 例:某地根据计税面积发放补贴,每亩60元,则自营地折租水平不能低于每亩60元。某地补贴是根据品种发放给农夫,其中油菜补贴每亩50元,则当地油菜的自营地折租水平不能低于50元。 4、流转地租金水平的核算。 (1)长期承包土地成本的核算。依据当前中心关于农村土地的政策,预料今后土地流转现象会越来越普遍。假如出租多年的经营权,则每年的土地成本等于实际支付的承包费除以承包年限。 (2)承租他人土地,补贴发放给出租人的,补贴额要加入租金,同时计填补贴收入。 例:2009年,调查户甲租种乙的土地每亩100元,政府发放补贴每亩土地50元,补贴收入归乙全部。则调查核算时,调查户甲承租的土地租金应为10050150(元),同时,这50元要相应计入补贴收入。 - 39(4)既有自营地又有流转地,但农户转包费高于当地一般水平。假定某调查户种植10亩油菜,其中4亩为自营地,6亩为转包他人的流转地。该调查户实际支付的转包费为每亩每年60元,而当地转包费水平多数为每亩每年50元,当地一年只能种植一季。则该调查户土地成本计算过程如下: 1)平均每亩地的流转地租金:60元×6亩÷10亩36元。 2)平均每亩地的自营地折租:50元×4亩÷10亩20元(因为当地转包费水平多数为每亩50元,所以每亩自营地折租应确定为50元,而不应是该农户自已实际支付的每亩60元的较高水平)。 3)平均每亩土地成本:36元20元56元。 6、土地流转率的填报。土地流转率是为了精确核算土地成本中流转地租金和自营地折租的比重,消退调查户的代表性误差,而特意增设的一个指标。应当留意以下几点:(1)土地流转率是指每个所调查品种用地的流转率,而不是全县耕地的流转率。(2)调查户基础数据表中的土地流转率,既可以是全县土地流转率,也可以是当地(全乡镇)的土地流转率。假如有关部门对全县农地流转率有一个比较全面、精确的调查统计数据,则应当填报全县土地流转率;假如难以找到全县农地流转率的数据,可以用农户所在地(尽量用乡镇级别的数)的土地流转率填列(在没有调查统计数据的状况下,可以请农户依据本村及周边地区的状况估算)。 成本外支出 指标说明:指生产者缴纳的属于公益事业性质的一事一议支出和按土地摊派的与干脆生产过程无关的费用(如有些地区收取的“共同生产费”,用于筹集水利建设资金、防洪保安基金,与干脆生产过程无关,应计入成本外支出),以及一些地区尚未取消的两工支出和其他摊派性支 - 41 现金成本 指标说明:指生产过程中为生产该产品而发生的全部现金和实物支出,包括干脆现金支出和所消耗的实物折算为现金的支出(如自产种子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折算为肯定数额的现金)以及过去的现金支出应分摊到当期的部分(如折旧)。其计算公式为: 每亩现金成本每亩物质与服务费用每亩雇工费用每亩流转地租金 每50公斤现金成本每亩现金成本÷每亩产值合计×每50公斤主产品平均出售价格 现金收益 指标说明:指产品产值减去为生产该产品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