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全部管理制度(9张).docx
幼儿园全部管理制度(9张)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烹调和烧火技术,烧好幼儿可口饭菜。节约使用煤电。 一、主动了解教师和幼儿对伙食的反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尽力做到每餐荤素搭配。经常调换花色品种和色香味俱全,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二、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把好食物验收关,食物要烧透。炊具、用具煮沸消毒,切菜用具要生熟分开使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三、根据幼儿作息时间,按时供应饭菜。冬季防冷保暖,供应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夏季供应温凉饭菜和冷开水。 四、搞好厨房清洁卫生。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保持厨房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厨房用具要定期擦洗干净。 五、厨房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上班要穿戴好白色工作衣、工作帽和口罩。上厕所或干脏活要用肥皂洗手。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六、厨房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加强伙食管理,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做到严格分清公与私。 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伙委会,伙委会由后勤园长、会计、保健医生、教师代表、厨师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商讨幼儿伙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断改进,提高膳食质量。 二、保健老师及炊事人员每周制定幼儿带量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每月做一次营养计算并分析。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开支情况。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严格分清幼儿与职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明。 四、炊事人员认真搞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一切炊具、餐具餐餐消毒。 五、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如蔬菜要先洗后切等) 六、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准备好幼儿的饭菜及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七、保教人员注意做好餐前餐后管理工作,进餐前后不处理幼儿发生的问题,保证幼儿吃好,饭后要散步。不许侵占幼儿伙食。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2030分钟,保证幼儿吃饱每餐饭。 幼儿园食堂保洁、消毒、安全管理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或者冷库;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安装机械通风设备。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幼儿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索证索票是指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户在订货时,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证照和票据,作为证明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可靠的凭证。 二、购进食品时经营户有义务向食品供货商索取电子打印的统一格式的供货凭证,认真核对凭证内容与实际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装订,保存2年以上。 三、初次购入食品时,应当仔细查验能够证明供货商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并做到每年核对一次。同时,应仔细查验供货商的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若所购入的食品为进口食品,还应仔细查验该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应半年索验一次,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在认真查验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后,应索要文件的复印件,并按照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规范整理、建档备查,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1、幼儿园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幼儿园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