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国铁路业的发展现状与政府规制改革.docx
-
资源ID:26898237
资源大小:18.92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2年我国铁路业的发展现状与政府规制改革.docx
2022年我国铁路业的发展现状与政府规制改革摘要:近20年来,放松规制、引入竞争、产权私有已成为世界各国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的主导趋势。我国已起先了对电信、电力和航空等相关领域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铁路业的规制改革却迟迟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通过分析我国铁路部门的特别性质和规制改革的效果论证了铁路规制改革的可行性,并建立起我国铁路规制改革的理论框架。 关键词:政府规制;行政性垄断;竞争机制;铁路业 一、铁路业规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传统古典福利经济学假定政府是一个企图利他的外在经济的元素,这种柏拉图式的监护人是无私的,只为全民利益服务,它把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自己的政策目标,向社会供应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因而源于传统古典福利经济学的公共利益理论认为,假如经济运行中存在诸如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等现象时,政府的职能可以矫正“市场失灵”,政府规制便具有潜在的可能。然而,大量的实证探讨表明,政府并不是全能全知、完备无缺的,甚至会由于自身的缺陷产生失误。如19世纪末美国国际商业委员会对1887年铁路运价规制的回顾,揭示出规制与市场失灵并不相关,甚至得出结论:政府对产业的规制往往是产业自己争取来的,规制的设计和实施主要是为受规制产业的利益服务的。这些实证探讨导致了政府规制的“俘虏理论”渐渐取代了规制的公共利益理论。规制“俘虏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不管规制的方案如何设计,规制机构对某个产业的规制事实上被这个产业“俘虏”,规制不是为社会福利服务的。因此,自20世纪80年头以来,由于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干预导致经济效率降低,在西方国家,政府干预出现了退缩,表现为放松规制,比如,铁路的私有化。LOCaLHOSt 二、我国铁路业的发呈现状 (一)高垄断低效率 我国铁路业具有典型的政企合一的身份,铁道部既是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行政职能,又以一个大型企业身份向国家承包经营铁路业,依托这种行政化的资源配置方式,铁道部滥用其所拥有的行政权利,实施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为自己营造出可供生存的空间,造成无可匹敌的国家授权下的垄断力气和官本位的烙印。 高垄断意味着低效率,包括生产低效率和安排低效率。首先,垄断的存在使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必达到成本最小化就能获得利润,意味着,垄断企业在高于它的理论成本曲线上经营,这进一步拉大了现实成本与潜在最小成本的差距,从而产生的低效率就是生产低效率。例如,铁路客运市场的供求关系并特别年恒定不变,每当节假日及黄金周的到来,客运市场就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然而,旺季过后,客运市场又出现淡季,客源不足导致运输资源的闲置与奢侈。运输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导致了客运业成本的增加。其次,高垄断的铁路业拥有较强的市场势力,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目前,铁路业实行的是报批性价格机制,即由铁道部周期性地向国家综合政府部门申请调整铁路运输价格,这种价格既不反映运输成本,也不反映运输市场的供求关系,使铁路业不能运用价格机制来配置运输资源、调整运输市场的供求关系,导致铁路业的安排低效率。 (二)铁路系统内部缺乏竞争机制 铁路是具有肯定自然垄断性的网络型产业,国家给予铁道部门特有的经营权,除其他运输方式替代竞争的威逼外,铁路系统内部并不存在竞争的威逼。有国家的高度爱护,铁路业变得内乏动力,外乏压力,铁路企业的内部人员缺乏竞争意识,办事效率低下。逢年过节,火车站的售票大厅常常会水泄不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铁道部门缺乏竞争意识造成的。假如供应铁路运输服务的主体不只一个,过于拥挤的现象是完全可以避开的,不同的主体之间肯定会为争夺客源而各施其技的。 铁路业讲规模效应,对资金的需求很大,再加上铁路业的投资与回报时间较长,这加大铁路投资者的进入与退出壁垒。这正是铁路运输业与其他运输业的不同之处。因为,进入铁路市场的投资者较少,我国铁路业的最大投资者还是国家,导致铁路系统内部的竞争较小。 (三)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 1.铁道部既是全国铁路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又干脆经营管理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并对国家铁路工业、建筑施工和物资供销等铁路非运输企业实行统一安排管理;既具有国有资产的监督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同时又是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并负责全路运输的统一调度指挥,对全路货车实施统一管理和运用,职责混乱。 2.多头管理,产权主体不明确。对铁路具有不同限制权的政府部门包括铁道部、计委、财政部和物价局,其中计委和财政部的限制明显与铁路的国家全部亲密相关。 3.中心与地方的分工与权责不明晰,重复管理。铁路企业具有二级法人制,即铁路局和铁路分局。二级法人重叠,管理重复,权责不清,相互之间协调很困难,且都没有实质上的自主权,都不能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 三、适合我国国情的铁路业政府规制改革 政府规制理论是伴随着西方自然垄断产业的发展而产生并发展的,尤其在市场失灵时,政府规制就发挥其作用。而在现实中,正因为政府对铁路业的规制过多过紧所导致的行政性垄断,使铁路业发展成一个浩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成为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最大的制度性瓶颈。因此,我国铁路业迫切须要打破行政垄断,进行规制改革。 我国铁路业的政府规制改革,应走松紧结合的道路。一方面逐步放松原经济体制时期所遗留下来的高度的安排管制,另一方面则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制政策和制度。西方规制改革的阅历表明,放松规制并不意味全部规制措施的终结,西方国家在放松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经济性规制的同时,社会性规制领域的产品质量、劳动爱护等方面的政府规制反而得到加强;在自然垄断领域放松规划的同时,引入竞争因素,并以激励性方法对传统规制方法进行改革。可见,从西方规制改革的阅历和转型经济的特别性看,我国铁路业都必需建立松紧适宜的规制制度,放松规制与强化规制并重。如何实现 12下一页 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