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docx
吉隆县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吉隆县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 学生会的性质:学生会是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立足校内,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学生自我管理与监督的学生组织;学生会要努力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成为学校的管理者,学生的领导者 学生会的宗旨:一切为了学生 学生会的中心精神:诚实,进取,合作,创新 学生会的工作:纪律,思想,卫生, 学生会的运行:全面工作由学生会主席负责; 实行部长负责制; 直接对指导教师负责 二,成员 第一条:1.凡属本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章程,愿意为学生会工作,符合学生会工作要求的可以申请加入学生会 2.本校学生可以由自愿申请和招聘两种途径加入,但须有一名以上介绍人,同时介绍人负责向其说明学生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进入学生会须认真填写工作人员登记表,经过部长同意,到相应部门工作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的基本素质: 1.本学期无严重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与责任心,富有创造性 3.具备一定特长,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有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5.符合各部门的具体需要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1.接受团总支的领导,管理,监督与批评 2.维护学生会利益及形象,愿意为学生会的发展而奋斗 3.参加学生会的各种聚会,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具体工作 4.尊守学生会工作规则 5.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 6.认真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能力 7.积极注意学生动向,宣传纪律要求 8.团结合作,关心帮助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权利: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活动,接受学生会的培训 2参与学生会的管理 3监督学生的纪律,对学生会的决议在执行的前提下有保留意见,可向团委提出 4享受学生会成员有关待遇 第五条:奖励 1.对于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的成员,学生会将给予适当的鼓励,并将有关事迹报给政教处和班主任,作为对该同学综合测评的依据和班级奖励的依据 2.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学生会优秀干部奖 第六条:处罚 1.对于一般违纪的成员,学生会将向团委和政教处建议给予处分 2.对于严重违纪者除名 3.对于不符合学生会要求的,指导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4.连续再次不参加视为自动退出并由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正常退出时由学生会做个人鉴定,存入档案 三,组织机构与干部 第一条:学生会在学生会主席领导下,部长协调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可根据自己需要建设基层组织,但须备案保存 第三条;学生会班干部除具备一般成员的基本素质外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 1,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热情 2,周密的计划设计能力和决策能力 3,.一定的写作能力 第四条;学生会班干部是学生会事业的骨干,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主席由团委聘用,所有成员在活动中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及离职要求备案 第六条;学生会干应尽学生会成员的一切义务并享受学生会成员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在团员纳新,优秀学生优秀干部评选中具有优选资格 四,附则 第一条;此制度解释权归团委 第二条;各成员应以学生会利益为重,严格按照本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