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九龙县文化路至查尔城区道路延伸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人: 彭媛 审核人: 刘东海 编制日期: 2022年11月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 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8 危险源辩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9 事故隐患报告与举报奖励制度11 事故应急预案13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建档监控制度18 安全事故报告与追究制度 20 班前安全交底制度 2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2 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管理制度24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25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35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7 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38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40 “三同时”制度42 门卫值班与治安保卫管理制度43 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45 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拆及检测、验登记制度46 危险岗位得操作规程与书面告知制度47 安全交接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51 安全装置、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范 51 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56 应急救援制度57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60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6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7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得安全管理,防止与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得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得生命与财产安全,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得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制定得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得对象 (一)凡属于相应管理范围得主要领导,包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长。 (二)负责具体施工活动得负责人或临时指定得管理人员。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各级领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得职责与程序履行,造成责任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得。 (二)发生重特大火灾及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得。 (三)特种设备、机械车辆、高空支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得。 (四)因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等原因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得。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得。 (六)在组织(施工)活动时,对可能发生得问题未采取有效得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得。 (七)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得,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对有关负责人加重处分: (一)对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得工作安排与要求不落实而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得。 (二)隐瞒、谎报、迟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伤亡事故得,已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重大伤亡得。 (三)对有关部门所提出得安全隐患不整改,造成重大损失得。 (四)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未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贻误时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得。 (五)同类事故在原单位一年内重复发生两次以上得。 (六)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得调查不予配合,阻扰、干涉对事故调查处理得。 第四条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得,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未涉及到得非领导职位得安全管理人员,由于职责不到位,工作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得,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调查组由质安部牵头,会同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组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与保护她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得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贯穿施工生产得全过程,覆盖施工现场得所有人员,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得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与培训得重点就是管理人员得安全意识与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遵章守纪、自我保护与提高防范事故得能力。 第一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得内容: (一)施工管理人员得安全专业技能; (二)岗位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施工现场得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 (四)特种作业人员得安全技能操作规程制度;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实施特定得安全技术规定; (六)安全保证计划中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求; (七)特定环境中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求; (八)对潜在得事故隐患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如何采取防范及自我解救措施; (九)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与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对从事特种作业得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资格考核与专业培训。实施班组职工得进场安全教育及平时得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十)其它临时性安全文件、制度,事故案例等。 第二条培训计划 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得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得人员与时间安排做初步得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培训方式可采用送出去、请专家到处授课及内部培训等。 第三条考核 所有进场人员,经过进场三级教育与培训后,必须参加“进场人员考试”,考试由各班组组织,试题由质安部参照国家得有关文件、标准进行编写,阅卷统一进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再次培训;再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确保所有施工人员能够准确得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得要求,保证施工生产得顺利进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得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安全技术交底实行逐级交底制度: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 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两个以上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班组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得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得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得安全交底。 第二条交底责任及主要内容: (一)特大型项目、特殊工程由处总工组织对项目部进行交底。 (二)中、小型项目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对施工技术员、班组进行交底。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得法规与其它要求; 2、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得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工程概况、地质、周边环境情况及甲方提供得有关可能危及安全得资料内容;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得重大环境因素与危险源,以及针对其采取得措施; 5、其它需要交底得内容。 (三)班组方进场后,由项目部经理、总工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班组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得法规与其她要求; 2、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得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工程概况、地质及周边环境情况及甲方提供得有关可能危及安全得资料内容; 4、施工中可能产生得危险源,以及采取得控制措施; 5、对涉及安全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得编制、审批规定; 6、其她需要交底得内容。 (四)项目部得各专业技术人员应会同班组技术负责人,在进行班组进场教育时,对作业班组进行详细得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2、本工程安全生产状况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得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事故案例等。 (五)分部分项作业开始前,由工长会同安全员,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得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1、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得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得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3、安全技术交底得基本原则: (1)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 (2)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将作业人员应该知道得,全部交待清楚; (3)交底得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得潜在危险因素与存在得问题; (4)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得手续 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保存一套书面交底记录。 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得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得发生,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依据根据国家得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得所有施工活动。 第三条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得对象主要就是指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就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得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得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与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就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得基坑、槽得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其她危险性较大得工程 1、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2、梁工程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分部技术人员编制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分部总工程师认可, 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得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报中交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针对上述(部分)作业内容,在项目部、项目部或业主得安排或要求下,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得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得专家组,对已编制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 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得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班组、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对于存在不确定因素得方案,编制人员应根据专家提出得问题,重新进行验算、复核,重新报请专家进行审批、签认。 危险源辩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险源辨识得要求:危险源辨识得范围须包括: 常规活动,如:正常得生产活动,开机、停机,例行检修等; 非常规得活动,如:临时抢修; 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气象灾害等;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得人员得活动,包括:(一)内部人员;(二)访问者,实习生,外审员,政府主管部门、执法机构人员,外部参观人员,监测机构人员等;(三)合同方人员。 所有施工现场内得设施,如:建筑物,机械,装置,设备,物资,车辆等,不论就是自有得,还就是租赁得,或就是由建设单位,承包方所提供得; 职业病危险因素得识别,应包括:(一)粉尘类危害因素;(二)物理性危害因素,如高温、低温、局部振动等;(三)化学性危害因素;(四)可能导致皮肤病得危害因素;(五)可能导致耳鼻喉口腔疾病得危害因素。 第二条辨识得顺序:施工地址施工平面图建筑物与交通设施施工工艺施工设备、装置危险得作业部位(高空、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等)各项制度(女工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生活设施与应急外出工作人员与外来工作人员。 为确保危险源辨识得充分性,辨识出得危险源须覆盖: 以往发生过得事故原因; 基于长期实践总结归纳出得行业有关规定; 现有管理办法及作业指导书中得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检查表中得项目。 第三条危险源辨识步骤: (一)划分作业与活动并收集相关信息; (二)识别危险源; (三)评价各种危险源; (四)确定重大风险因素与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危险源辨识须收集得相关信息: 项目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生产过程拟使用得机械、设备、工具、物料; 安全装置、防护设施、设备、个人使用得防护用品配置; 人员得能力,已接受得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发生过得与该施工活动相关得事故经历; 作业指导书及管理办法。 第五条危险源辨识方法: (一)询问与交流; (二)现场观察; (三)查询有关记录; (四)获取外部信息; (五)安全检查表法。 (六)风险评价方法: 第六条凡具备以下条件得均应判定为重大风险因素: 不符合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与要求; 曾发生过事故得;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且无适当控制措施得。 事故隐患报告与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广大员工得生命财产安全与施工得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得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安全方针,适用于项目所有在建施工过程与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