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范本.docx
土石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范本 土石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 (正式版) 编制:_ 审核:_ 日期:_ 土石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路基挖方为51.65万m?, 挖石方23.65万m?, 挖土方28万m?;填土方57.5万m?, 沿线以残积亚粘土、砂质粘土、碎石土层为主, 土层和全风化层呈硬塑-坚硬状, 干燥-稍湿, 受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二、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在即将进行的土方开挖施工中, 针对本工程的特殊性, 为确保施工安 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1土方开挖前, 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 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 并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 2基坑周围必须设有防护设施。 3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 保障现场道路通畅, 行车安全。 4土方开挖顶面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且对高边坡挖方段采用安全防护措施。 5基坑开挖时, 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底层向四周挖土。 6基坑顶如有动载, 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 严禁小于1.0m。 7基坑开挖过程中, 必须随时观测基坑两侧周围结构稳定情况, 如发现异常, 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基坑的放坡系数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要求施工。 8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 应暂停施工, 撤出人员和机具, 并报告领导处理。 9施工机械使用前, 必须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时方可使用。 10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 并具有对机械发生故障时的处理能力。 11操作人员必须按机械设备规定使用严禁超出规定的适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12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1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严禁疲劳作业, 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1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 必须选择安全地点, 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 并设有制动, 防滑措施。 15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进行中进行维修, 保养, 调整。 16严禁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 17施工现场使用挖掘机开挖自卸车运土过程中, 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严禁盲目作业。 18在基底配合机械开挖的人员, 必须时刻注意周围土体稳定性及施工机械, 确保人身安全。 19、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 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 要设置警告标志。 20、泥沼段施工, 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 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21、运土方的车辆会车时, 应轻车让重车, 通过窄路, 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 22、挖掘机发动机启动后, 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3、平地机作业一般须有专人现场指挥, 驾驶员对作业环境要进行动态观察。 24、压路机启动时, 要特别注意前后左右的情况, 确认没有人员和障碍物, 压路机靠近边缘作业时, 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作业, 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 在坡道上纵向行驶时, 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 25、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 必须有专人指挥, 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起铲刀倒车。 望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此措施施工, 以保证人身安全及施工生 产的顺利进行。 三、石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在即将进行的石方开挖施工中, 针对本工程的特殊性, 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1、石方开挖应根据现场岩石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 确定开挖方法。对于软石和强风化石能用机械开挖的采用机械开挖, 不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石方, 可以采用爆破作业开挖。但根据现场情况(施工现场距离铁路只有100M左右), 只能采用小爆破作业(且必须经过铁路部门同意后才能采用小爆破作业)。 2、采用机械开挖石方时, 施工机械要进行严格、仔细的检查方可作业, 不能带病作业, 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石方开挖前, 施工技术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地质地貌, 精心准备,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并调配好现场施工机械, 务必将机械停在稳定、安全隐患相对较小的地段, 做到机械施工时, 现场指挥, 严格把关。 4、配合挖掘机作业, 进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 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内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 挖掘机必须停回转, 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 方可进行工作。同时, 机上机下人员要彼此照顾, 密切配合, 确保安全。 5、采用爆破作业的石方路段, 石质部分采用深孔多排微差法开挖, 使弃渣落入山坡坡脚, 再用运输车运至填方路段。 6、石方爆破作业, 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查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7、锻制钢钎时, 锻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煊钎和淬火支架必须牢固。截断钎子时, 开锤及停锤用力应轻。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置并以标志识别。 8、选择炮位时, 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9、凿打炮眼时, 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 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0、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 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11、人工打眼时, 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 严禁对面使锤。 12、机械扩眼, 应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眼机支架要支稳, 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 接头要紧密, 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 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启动。开启送气阀门前, 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 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 出气口前不得有人站立或工作。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 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 不得擅离岗位。 13、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 必须实施实销实报, 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日退库, 严禁私自收藏, 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破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 等待处理。 14、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 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15、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6、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 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 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 并直接送往工地, 中途不得停留, 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17、制作起爆药包(柱), 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得有电气、金属设备, 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 轻轻插入雷管, 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绞钳夹紧, 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 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 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 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18、扩药壶时, 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 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烘时, 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 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 人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需要多次扩壶时, 每次爆破后15min (硝化甘油炸药应经过30min), 等孔壁岩石冷却后, 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19、超过5 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20、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 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 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 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 可采用铜和木质长杆处理; (4)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 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炮孔(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21、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 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22、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 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 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显的规定。 23、爆破时,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有关的规定。 24、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 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 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25、露天爆破, 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 严禁使用明火点燃, 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26、多人同时点炮时, 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 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 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27、爆破时, 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 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28、机械配合爆破开挖时, 对于松动面较大或爆坡面较广的地段, 应采用阶梯式开挖, 以免造成滑坡或大块岩石掉落伤人。 29、超出粒径的石块运至填方路段采用炮机击碎过程中, 炮机安全范围内严禁站人, 以免击碎的石屑飞溅伤人。 30、石方应填筑均匀, 以免羊足碾在碾压过程中机械失去平衡, 造成机械损坏和意外伤害事故。 四、场地中高压电位置的安全施工措施 1、在高压电下两杆中间位置挖出可供施工机械通行的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地面与高压电线间的高度必须超过6米. 2、在高压电位置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严禁盲目作业。 3、在高压电位置, 要设置警告标志。并设置安全网。 4.严禁饮酒作业。 2)施工安全措施: 严格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 做到行车、行人、施工三安全; 一切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佩戴工作证, 否则禁止进入工地。 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上班;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专人专机, 并挂设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牌; 架设临时供电线路必须符合规定, 线路必须绝缘, 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用普通双绞线, 要使用护套线, 电动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一防漏电装置。遇临时停电、停工或机械、电器设备维修拉闸断电。严禁使用破损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 严禁电线随地走, 所有电闸都应有门、有锁、有防漏雨盖板、有危险标志; 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 不准带病工作, 不准超负荷使用, 危险部位都要有安全防护装置, 并定期检修。工地所有电器设备均应有接地或接零装置, 手电钻, 冲击钻等电动工具应特别注意检查漏电保护装置。 3)消防安全措施: 针对施工环境及特点, 采取以下措施: 以项目经理为现场防火责任人, 建立现场安全、消防领导小组, 制定消防方案和检查制度, 教育现场每个施工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 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现场实行义务消防员与正式消防员相结合, 按在场人数不少于15%编制配备义务消防员; 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工地范围内的防火管理制度, 并经常开展有关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他们的防火安全意识。严禁在仓库、工棚、发电机房、排栅平桥上和在床上吸烟; 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时, 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动火时设专人值班监护, 使用明火和电焊作业前, 必须清理附近的可燃物品, 不得使明火散落, 防止事故发生; 油料等特殊易燃材料设专人管理, 放置数量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电房制订防爆措施和严禁烟火, 列入重点专人值班管理。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接头处要牢固, 绝缘性能良好, 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仓库、电房设防雷装置, 以免雷击失火。 4)雷、雨季节施工措施: 1、防雷措施: 雷雨来临前, 工人必须停下室外工作, 并不得站在高耸物体下, 避免雷击; 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包括防雷常识。 2、雨季施工措施: 雨季施工期间, 劳动力应统筹安排, 尽量避免因雨水影响而产生的窝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