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docx
危货运输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货运输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货运输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押运 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危货运输工作流 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危货运输押运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押运员安 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第三条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 输车辆的押运员。 第二章危货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携带好押运员证和安全卡,监督和协助驾驶员 做好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驾驶员、车辆证件、设施 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第五条了解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货物的装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运要求。 第六条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会车等行为发生,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第七条运输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做到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第八条装卸过程中,防止和制止设备因不规范装卸和意外情况而造成货物(箱、瓶、罐、撬)的外观损伤、设备损伤和零件损伤等。 第九条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押运人员会同驾驶人员应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条监督驾驶员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和停车。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应密切配合驾驶员做好事故报 告、车货保管、生命和财物救援等工作。 第十二条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危货押运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 第十四条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五条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 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十八条对押运货物负安全监管责任,对驾驶员负监督和协助义 第十九条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二十条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 第二十一条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章危货押运员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二十二条协助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安全 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证件及押运证,对运输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二十三条装车时协同驾驶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详细核对货物名称、数量,在运送单上签字,并保管好单据。 第二十四条认真检查货物的外观和内部设备情况,例如:阀门是否(全部)关闭;重要零件是否丢失;设备是否有泄漏和损伤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可拒绝装运。 第二十五条监管驾驶员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程,制止驾驶员违反运输作业规程及驾驶危运车辆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和路线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生车辆事故后正确处理,防止危害和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七条熟知所押运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熟记自己所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八条行车过程中,押运员必须坐在指定的位置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严禁烟火,督促驾驶员按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安全行车。 第二十九条运输途中需停车时,必须远离公共场所、政府部门、重要建筑物,居民聚居区等地,押运员必须在车旁值守;若不得已要在上述场所停车,押运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且需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危险货物安全运抵指定位置后,押运员负责按运送单记载事项向收货人交付,签收;交接双方点收点交。 第三十一条运输结束后,危险货物车辆和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洗刷除污,并协助驾驶员做好收车后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发生重大事故时,押运员和驾驶员应做紧急处理;事故信息应由如下顺序传 递,汇报公司上级相关领导,公司汇报运管处,报告保险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现场,报交警;当事人写事故真实书面材料,并接书面材料记载内容向各方表达,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时,配合司机及时维修,并提醒司机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如有检修计划,协同司机至少提前3天报请上级相关领导审批,履行集团车辆检修的相关程序,并经总调度审核。 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和遵守当天的车辆押运任务。特殊情况下,要特殊对待,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的临时安排。 第三十五条司机、押运员如有请假者,请假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中“请假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三十六条出车前,督促司机应要以电话的形式通 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通知内容只涉及到出发时间、大致抵达时间、装载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其他装卸时所需的特殊要求。如运输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误抵达时间,应协助司机及时通知上级直属领导和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监督GPS的保管情况,不得私自拆卸、挪动,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 第三十八条发现所运货物(箱、瓶、罐、撬)有损坏、损伤等外观、性能、工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并告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四十条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中“生产调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四十一条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二条发现人为拆卸、挪动、破坏、改装GPS 设备及其附件的,视情节予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因个人原因造成运送时间延误及其他事故发生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如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引起严重社会反映的,予以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不服从上级指挥,擅自做主,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招摇生事,散布谣言,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