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5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市场营销及渠道发展趋势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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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市场营销及渠道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2022-2025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市场营销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决策精品报告洞悉行业变化 专业权威平价优质 报告目录 第一章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研究方法、意义 (6) 第一节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研究报告简介 (6) 第二节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研究原则与方法 (6) 一、研究原则 (6) 二、研究方法 (7) 第二章市场调研:2022-2022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及市场分析 (9) 第一节数字内容营销概述 (9) 第二节我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监管体制与发展特征 (9) 一、行业分类 (9) 二、行业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10) (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10) (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10) (3)中国互联网协会以及各地互联网协会 (10) 三、行业主要政策与法规 (11) 四、行业上下游关系及行业价值链的构成 (12) 五、行业主要壁垒 (13) (1)人才壁垒 (13) (2)规模壁垒 (13) (3)品牌壁垒 (13) 六、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 (13) 七、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13) (1)人才流失风险 (13) (2)技术泄密风险 (14) (3)竞争加剧风险 (14) 第三节2022-2022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14) 一、行业发展现状 (14) 二、行业市场规模 (15) 第四节2022-2022年我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15) 一、行业竞争格局 (15) 二、行业内主要企业 (16) (1)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16) (2)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3)上海桂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6) (4)上海概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6) 第五节企业案例分析:上海雨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6) 一、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16) 二、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 (17) 三、公司的主要竞争不足 (17) 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 (18) 第六节2022-2025年我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9) 一、行业发展前景 (19) (2)移动互联网应用加速普及 (20) (3)企业数字营销意识增强,并对服务商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 (21) (4)下游行业信息系统和业务的不断融合 (21) 二、行业发展趋势 (22) (1)移动端将是互联网数字营销的主要发展方向 (22) (2)优质内容资源争夺激烈 (22) (3)专业的本土数字营销公司迎来发展机遇 (22) (4)程序化购买广告市场迅速崛起 (23)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23) (1)企业规模整体偏小,缺乏综合服务能力 (23) (2)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 (23) 第三章市场调研:2022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存在的问题、挑战、瓶颈 (24) 第一节2022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24) 一、市场存在的问题 (24) 二、跟不上消费变化 (24) 三、服务业创新不足 (24) 四、市场竞争激烈 (25) 五、服务质量问题突出 (25) 六、部分消费性服务行业的有效供给不足 (27) 七、消费性服务业供给存在结构性不平衡 (28) 八、对外开放程度较低且国际竞争力较弱 (28) 第二节2022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28) 一、发展环境尚需完善 (28) 二、要素供给不充分 (29) 三、行业人才、资本、基础设施保障不足 (29) 四、转型有待系统变革 (29) 第三节2022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供给侧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29) 一、数字内容营销行业供给侧存在的问题 (30) (一)有效供给不足 (30) (二)非市场化问题 (30) (三)供给制度不完善 (31) (四)人才供给缺乏 (31) (五)消费性服务业供给质量相对较低 (32) (六)亟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2) 二、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 (32) (一)部分行业准入限制较多 (32) (二)行业监管理念及体制机制滞后 (32)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33) (四)配套制度不健全 (33) 第四章2022-2025年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市场营销发展趋势预测 (34) 一、数字化生活带来的变革 (34) 二、全域营销重塑营销生态 (34) 三、中国营销业态的进化论 (36) 五、手机将处于更加中心的位置 (37) 六、利用新媒体增加产品宣传和促销 (38) 七、数字内容营销行业自媒体时代兴起 (38) 八、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粉丝经济崛起 (38) 九、大V为有影响力的新品牌寻找发展空间 (39) 十、按需定制更接近消费者 (39) 十一、视觉营销趋势更加明显 (39) 十二、短视频/IP节目等内容营销方式升温 (39) 十三、场景化体验渗透产品和服务 (40) 十四、使用AI技术与消费者互动 (40) 第五章2022-2025年行业终端及渠道发展趋势预测 (42) 一、打造强势终端的理念 (42) 二、零售业态发展逻辑 (42) 三、未来零售业发展特征 (43) 四、选择多样化导致消费多元化 (44) 五、零售业进入“无界”时代 (44) 六、开始进入全渠道购物阶段 (46) 七、线上线下融合加速食品业升级 (46) 八、“全面数字化”将在更广阔的范围上重塑零售业 (48) 九、“新零售”成为发展趋势 (49) (一)技术是新零售发展的第一驱动力 (50) (二)无人零售快速扩张 (50) (三)“新零售”引入多渠道模式和服务 (50) (四)新零售时代通过数据驱动制造 (51) (五)新零售重构供应链 (51) (六)新物种崛起 (51) 十、实体零售发展趋势 (52) (一)实体零售仍是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主渠道、主力军 (52) (二)购物中心成为重要渠道 (52) (三)社区成为流量主要入口 (52) (四)“经销商”都将变成“服务商” (53) (五)对便利的需求促使自动售货系统快速发展 (53) (六)业态混搭将日趋普遍 (53) 十一、零售终端将渗透式发展 (54) 十二、零售巨头尝试再次推行直销模式 (54) 十三、沉浸式体验成为零售创新的主流 (54) 十四、场景化体验渗透产品和服务 (55) 十五、与“文旅体健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56) 第六章盛世华研总结 (57) 第一节企业失败的原因及提高胜率的策略 (57) 一、企业失败的原因 (57) 二、提高胜率的策略 (58) 第二节盛世华研独创五大决策研究体系 (59) 一、基于“产业”的研究与决策体系 (59) 二、基于“周期”的研究与决策体系 (59) 三、基于“人性”的研究与决策体系 (59) 四、基于“变化”的研究与决策体系 (60) 五、基于“趋势”的研究与决策体系 (60) 六、小结 (60) 第三节致读者:商业自是有胜算 (61) 第一章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研究方法、意义 第一节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研究报告简介 企业要想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了解与本行业有关的信息,从而做出最科学有效的决策。行业研究是揭示行业发展的重要工具,通过深度的行业研究报告,及时了解行业动态与未来发展趋势,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与壮大,起着越来越重要而关键的作用。 本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研究报告在大量周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依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国家海关总署、相关行业协会、国内外相关报刊杂志的基础信息以及专业研究单位等公布和提供的大量数据,综合采用桌面研究法、行业访谈研究法、市场调查研究法、历史资料研究法、数理统计法、归纳与演绎法、比较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结合盛世华研监测数据及知识体系,对我国数字内容营销业发展现状进行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并重点分析了未来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市场营销及渠道发展趋势。为数字内容营销行业企业经营者及投资该领域的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为企业未来发展战略、营销战略等提供可参考的路径与方向。 相信通过本报告对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全面深入的研究和梳理,您对行业的了解和把控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这将为您经营管理、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价值,也为您抢占市场先机提供有力的保证。 与此同时,报告中还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研究体系、知识体系、决策体系以及方法论等丰富内容,让您在了解行业的同时,也掌握研究的方法和技巧。 第二节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研究原则与方法 一、研究原则 1、真实原则 只有真实的信息资料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真实是研究分析的第一要素,因此我们在做研究中,需要辩证的去对待信息,需要大致判断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尤其是对于过多的二手信息,我们需要筛选和确认其信息的真实性。 2、全面原则 行业研究需要坚持全面原则,所谓的全面指信息搜集的全面性、分析过程与方法的全面性、思考的内容的全面性等等,只有做到全面思考与分析才能做出有价值的结论。 3、客观原则 能够客观与准确的描述行业发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并不易,但做研究需要谨记研究的客观是基础,是能够为投资者做决策的前提条件。 4、逻辑原则 条理与逻辑清晰是行业研究的灵魂,没有逻辑的研究最多只能说是一堆资料的堆砌,毫无价值。只有在大的逻辑框架下,提供客观真实全面的观点支撑,才算是一个好的行业研究报告。 5、思辨原则 行业研究要在各种可能性中选择未来必然性的结果,且在不断被验证中,是一个很有挑战的工作,行业研究的成果要经得起推敲。世界是可知的,所有结果,都是人的行为产生的,数据也是结果,要把人的研究,特别顺着产业从下游向上游逻辑顺序。 二、研究方法 本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研究报告综合采用历史资料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归纳与演绎法、比较研究法、倒推法和穷举法、数理统计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结合盛世华研监测数据及知识体系,对数字内容营销行业进行深入研究。 本报告主要研究方法有: 1、历史资料研究法 历史资料研究法是通过对已有资料的深入研究,寻找事实和一般规律,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去描述、分析和解释过去的过程,同时揭示当前的状况,并依照这种一般规律对未来进行预测。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并节省费用;缺点是只能被动地囿于现有资料,不能主动地去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只要是追溯事物发展轨迹,探究发展轨迹中某些规律性的东西,就不可避免地需要采用历史资料研究法。各个行业都在不断地发展,如果从一个行业的发展历程来认识它,更有助于较为全 面深刻地认识和理解该行业,并把握它的发展脉搏。 2、调查研究法 调查研究法是一项非常古老的研究技术,也是科学研究中一个常用的方法,在描述性、解释性和探索性的研究中都可以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它一般通过抽样调查、实地调研、深度访谈等形式,通过对调查对象的问卷调查、访查、访谈获得资讯,并对此进行研究。调查研究是收集第一手资料用以描述一个难以直接观察的群体的最佳方法。当然,也可以利用他人收集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即所谓的二手资料分析方法,这样可以节约费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获得最新的资料和信息,并且研究者可以主动提出问题并获得解释,适合对一些相对复杂的问题进行研究时采用。缺点是这种方法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研究者和访问者的技巧和经验。 3、归纳与演绎法 归纳法是从个别出发以达到一般性,从一系列特定的观察中发现一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所有给定事件的秩序。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模式的发现并不能解释为什么这个模式会存在。演绎法是从一般到个别,从逻辑或者理论上预期的模式到观察检验预期的模式是否确实存在。演绎法是先推论后观察,归纳法则是从观察开始。 在演绎法中,研究的角度就是用经验去检验每一个推论,看看哪一个在现实(研究)中言之有理,从而获得理论的验证。而在归纳法中,研究的角度则是通过经验和观察试图得到某种模式或理论。由此可见,逻辑完整性和经验实证性两者都不可或缺。一方面只有逻辑并不够;另一方面,只有经验观察和资料搜集也不能提供理论或解释。 4、比较研究方法。每个行业、每个公司都有人的行为产生,没有普适的法则套用,通过比较研究方法,发现差别、解释差别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现象合理的解释。同时研究影响结果的因素和作用机制,探寻哪些因素在发生变化,从而实现对未来的预测。 5、倒推法和穷举法结合。首先假设有N种可能的结果,假设A结果发生,倒退A结果发生会有哪些具备条件,如果目前条件不具备,即可排除A结果。通过不断筛选,得出最大可能性的判断。同时,正推穷尽法和二叉树三叉树结合,与倒推法配合。 第二章市场调研:2022-2022年中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及市场分析 第一节数字内容营销概述 数字营销是指借助于互联网络、电脑通信技术和数字交互式媒体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方式。内容营销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创造能够吸引特定人群的优质内容来引导消费者主动关注并消费。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传统营销领域面临着种种创新与变革,传统媒体及4A公司随着自身业务和客户需求的转型,也开始提供数字营销服务。受益于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与传统媒体应用的一体化和融合度明显在提高,数字营销将尽可能地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以最有效、最省钱地谋求新的市场的开拓和新的消费者的挖掘。 随着新技术的应用、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数字营销市场的内涵与外延均不断延展。内涵的升级是指随着移动支付、移动电商、O2O模式的发展,数字化营与销不断相互融合,实现了传播+销售+服务的三位一体。而外延的扩张主要表现为市场规模扩张,技术应用形式、广告展现形式的不断丰富。 第二节我国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监管体制与发展特征 一、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可归类为:L72商务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22)中的分类标准,数字内容营销行业归为L72商务服务业中子行业725,指在报纸、期刊、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为客户策划、制作的有偿宣传活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中的分类标准,属于“广告业”中的7240“指在报纸、期刊、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为客户策划、制作的有偿宣传活动”子行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中的分类标准,属于131310“提供广告、营销或者公共关系服务的公司”。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22版),公司主营业务属于8数字创业产业之8.1数字文化创意之8.1.1新型媒体服务:依托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在三网 融合等领域,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开展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包括媒体数字化建设,电子期刊和数字出版、网络视频、网络广播、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社交、手机媒体等新产业新媒体以及8.1.2数字文化体育娱乐产业:主要包括依托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等新兴媒体进行传播的数字化音乐、动漫、影视、游戏、演出和体育活动、网络广告、移动多媒体等的设计(开发)制作活动。 二、行业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数字内容营销行业目前在我国的主要监管部门与自律组织有: (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等。 (3)中国互联网协会以及各地互联网协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以及各地互联网协会是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作用是组织制定行业规定,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提高我国互联网技术的 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参与国际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 三、行业主要政策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