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流转税易错考点总结CPA注税考试必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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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流转税易错考点总结CPA注税考试必看.docx
易错考点总结(三大流转税三大所得税)* Hidden Message * 小青 发表于 2006-5-30 22:17增值税易错考点总结<BR>注:参考本材料时,若有与本年度新教材不一致的地方,应及时修改<BR>1、在计算进口货物增值税时,首先要把关税、消费税等计算出来,这里有一个特殊的情况:题目告诉货物价格比如100万,在境外发生了运费,保险费,但在境外发生的运费,保险费无法确定价格,只知道运费占货物价格的2%,则保险费=(100+100*2%)*0。3%<BR>2、将固定资产计为流动资产的特殊问题:<BR>某全套生产线销售单位购进一批生产线全套设备,发生进项税金,在销售生产线时,由于此类销售单位是专门以购销生产线为业务,购进的生产线是作为流动资产来计价的,因此在销售时可以抵扣购进时的进项税金.<BR>例:某汽车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100个汽车发动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增值税17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期领用购进发动机生产100辆汽车,销售98辆,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2辆作为本企业自用汽车管理。试计算当期应纳的增值税。当期应纳增值税为:2000*17%+2000/98*2*17%-17注意,这里一定本次考试的必关注内容<BR>3、购进境内的设备投资到境外,实行出口时免税并退税的政策<BR>4、实行简单征收方法:免税商店销售免税货物,个人销售旧货等,但不包括免税的情况,例如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废旧物资<BR>5、如果题目中要选择以发出货物为纳税时间的业务,应该包括托收承付的情况,虽然教材中明确提到是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纳税。<BR>6、计入材料成本的运费是扣除可抵扣部分进项税后的运费余额,如果此材料需做进项税转出,应该分别计算购价和运费的进项。<BR>例:某材料成本为10000元(其中包括运费5000),发生非正常损失,需将已抵扣的进项转出,转出的进项=(10000-5000)*17%+5000/(1-7%)*7%注意,这里一定本次考试的必关注内容<BR>7、对于善意第三人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可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真实发票后并通过税务部门认可的情况下抵扣。<BR>8、凡是投资、分配、赠与货物,不管货物怎样得到,均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BR>9、旧货经营单位销售商品一定纳税!个人销售商品除了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外一定不纳税!给旧货经营单位销售除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外的旧固定资产的,满足三个条件的不纳税,反之要交纳。<BR>10、按10%抵扣的情况有且只有一种情况:一定要是生产企业(商业企业不行)购进废旧回收经营单位(其他单位不行)的废旧物资(其他物资也不行)才可抵扣10%<BR>11、运费收到时计入销售额(千万不要抵扣),支付时按货物可抵运费即可抵的原则抵扣(此时不能再按不含税价格抵,而要直接抵),货物进项要转出多少,运费抵扣的进项也要按比例转出多少。<BR>12、外贸企业购进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在出口时有12种情况可以退税,这说明外贸企业购进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时不一定不能退税,注意判断题,记住抽纱、工艺品<BR>13、商贸企业出口一定不能退税<BR>14、生产企业自行出口购进的产品,有4种情况可以视同自产产品出口实行免抵退,但一定要是出口给进口本企业的自产货物的公司,并且是和自产产品相同或相关的货物。注意,这里一定本次考试的必关注内容<BR>15、进口免税情况教材中给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这两种情况通常结合出口退税问题考察,抵减额问题注意,这里一定本次考试的必关注内容<BR>16、出口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货物还是要交纳增值税的,免税商店免的是进口环节税,销售环节不免<BR>17、商贸企业要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必须大于180万,否则免谈,而防伪税控系统加油站无论销售额多少都是一般纳税人<BR>18、购进农产品可抵扣情况:销售农产品的只可能是农业生产者。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是自产的农产品,购进人不得抵扣进项税注意,这里一定本次考试的必关注内容<BR>19、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用于生产该产品的材料按买入价格而非成本计算转出进项税,因为成本中很可能含有运费,要单独拿出来计算,祥见第六点,千万不要用产品的销售价来转出进项<BR>例: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自产农产品100万,取得普通发票,并支付运输费用10万,取得运费发票,货已验收入库,当月由于未按规定保存,发生霉烂的农产品成本为15万,该损失的农产品实际支付价款为12万元,计算当月企业应转出的进项税<BR>农产品成本为:100*(1-13%)+10(1-7%),其中10万元发生非正常损失,首先应计算10万中含有的运费,设损失部分应承担运费实际支付价为a,则12*(1-13%)+a*(1-7%)=15,求出应分摊的运费a,应转出的进项为a*7%+12*13%,这里还要注意一点,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的自产农产品也要按照13%的税率抵扣,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没有关系!切记!这里是难点内容,可能会出综合题,切切注意。<BR>20、个人消费是指与生产无关的消费,购进的非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不能理解为购进的货物用于消费,因为办公用品是在生产环节中使用的,进入期间费用<BR>21、增值税混合销售中牵涉到的非应税劳务并做销售额交纳增值税问题中,非应税劳务同样要看为和价外费用一样是含税收入,要换算成不含税后计算<BR>例:某建材销售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万元,另当月提供装饰劳务获得劳务收入50万元,由于会计核算不全,没有单独核算劳务收入,试计算当月商店的增值税<BR>未单独核算,劳务收入应征收增值税,当月应纳税额=4+50/(1+4%)*4%<BR>22、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判断,如果非应税劳务是和交纳增值税业务紧密相连的,即如果没有增值税业务也不会发生非应税劳务的情况,则应该作为混合销售,反之则应该作为兼营,例如建筑企业销售建材,建筑和销售建材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作为兼营来看,但企业销售设备并且提供安装修缮等售后业务,应视为混合销售行为。<BR>23、取得防伪税控发票的企业,不管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都不用再执行工业企业验收入库,商业企业全额付款的规定确认抵扣进项税,只要在90天以内到税务部门认证后便可抵扣了。但当期认证后未抵扣的,以后各期均不得抵扣。<BR>例: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0万,税金17万,货在途,销售主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开具普通发票。试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BR>应纳税额=117/(1+17%)*17%-17<BR>24、运费发票现在也有时间期限了,超过了时间期限的运费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了,今年新添的内容,小心!比如2004年3月1日取得的运费发票,6月1日还没抵扣的话就过期不侯了<BR>25、收到的包装物押金如果逾期,一定要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品取得的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逾期,均并入当期销售额计算增值税。<BR>26、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非应税劳务、福利的不得抵扣进项,对于这点,我要说的是作为劳保用品购入的发给职工的,视同用于生产,可以抵扣,例如生产企业购进的作为劳保发给职工的工作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商业企业或非应税劳务企业发的劳保不能抵扣。<BR>例:某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工作服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税金17万,货已入库并发给工作人员。当月销售建材取得销售额200万,开具普通发票,试计算当期交纳增值税。商业企业购入劳保服装不得抵扣进项税,应纳税额=200/(1+17%)*17%<BR>27、抵扣进项的税率归纳:10%-废旧物资;13%免税农产品或规定税率为13的货物;其他情况基本可以归纳为购进时税率多少,抵扣时税率就是多少。<BR>28、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计算,购进自来水按6%抵扣,但如果不是购销自来水,不得按6%计算,是多少就算多少。<BR>29、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费不能抵扣(再次拿出来强调,因为很容易考)<BR>例: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汽车5辆,取得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税金17万,已验收入库,并支付运费1000元,取得运费发票,当月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试计算当期增值税<BR>购进自用汽车,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购进固定资产进项不得抵扣,其运费也不得抵扣 当期应纳税额=100*17%<BR>30、购进取得普通发票的一般货物(这里把农产品,废旧物资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抵扣(太容易考了,我经常粗心给抵扣了)<BR>31、销售时不管开具什么发票,都要计算销项税金<BR>32、折扣销售,销售折让与退回均可递减销项税金,销售折扣,回扣等不得抵扣,但要注意条件和处理办法,折扣销售只能开一张发票(上有销售额和折扣),销售货物退回,不仅要取得购货方得到的专用发票,还必须要得到购货方从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退回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发票冲减<BR>33、再次把运费拿出来讨论,运费问题太重要了!可抵扣的运费只能是运输费和建设基金,其他不能抵扣。而且今年的教材在此也有变化,即运费发票是交由税务部门管理了,其他任何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如果没有税务部门的专用章均作废!(考试一般不会考这么细,但由于是新内容,考的可能性不是没有,而是很大,所以提出)<BR>34、出口货物免抵退中的问题,免抵退税不能免征和抵扣抵减额是针对免税材料计算的,注意和免抵退税抵减额的公式进行比较。前者材料成本(17%-退税税率),后者材料成本*退税率<BR>35、零售价问题,对于小规模销售者来讲零售价一定是含税价,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来计算增值税,至于税率多少要看销售方,小规模商业企业的税率很容易忽视:4%,而且题目中一般可能不会明显提出是小规模,一般只给年销售额,这点是要在作题时特别注意的<BR>36、以旧换新业务,拿新货物的销售价格来计算销项税,旧货物的价值不去管他,除零售金银首饰。<BR>37、实物折扣,作为视同销售来处理<BR>38、如果货物的价格不确定,先看有没有当期同类价格,没有当期看近期,没有近期用组成<BR>计税价格计算,成本(1+成本利润率)<BR>39、委托加工应税劳务加工的货物,其计税价格为(总材料费用+加工费),受托方代垫的辅助材料须计入材料费用中。<BR>40、委托加工的判断,只要是受托方买主要原材料的,就不是委托加工行为,应视同销售业务<BR>41、对于分期收款的销售方,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如果以货物销售总额开具了专用发票的,要交纳全额增值税,除此外应以当期合同约定收款额计算交纳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当期实际收款与合同约定收款不一致的,还是应以合同约定收款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小青 发表于 2006-5-30 22:18<P>消费税 易错问题总结</P>%_#%sMs <P>已将有争议或不明确的地方进行修改,并加入适量例题<BR>1、委托加工消费税抵扣问题,一定要注意酒和酒精,油,由珠宝玉石加工的金银首饰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BR>例1:甲企业为酒类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粮食100吨,取得收购凭证一张,注明金额1000万元,将粮食委托乙企业加工白酒10吨,乙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加工费100万元,税金17万元,甲企业全部收回,乙企业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甲将白酒收回后勾兑20吨品牌白酒并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计算甲企业实际应交纳的消费税。<BR>解答:委托加工白酒收回后生产白酒,其消费税不得抵扣,应纳消费税=1000(1-13%)+100/(1-25%)*25%+10*2000*0。5/10000+2000*25%+20*2000*0。5/10000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BR>2、组成计税价格中仅包含复合计说从价定率的部分,不包括从量定额的部分,在计算委托加工,进口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时要注意<BR>例:某生产卷烟企业一般纳税人当月用自产卷烟赠送其关联企业卷烟1000标准箱,无同类当期商品价格,已知生产成本100万元,成本利润率10%,消费税率45%,每箱定额税率150元,试计算应纳消费税<BR>解答:<BR>组成计说价格=100(1+10%)/(1-45%)<BR>消费税=100(1+10%)/(1-45%)*45%+1000*150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BR>3、钻石和钻石饰品也改为零售时征收消费税<BR>例:钻石生产商在销售钻石时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了消费税金(X)<BR>4、由小汽车底盘改装的小货车,特种车辆不征收消费税,注意特种车辆的范围,不包括银行押款车,以及由小汽车改装的小汽车仍缴纳消费税<BR>例:小轿车生产企业当月购进轿车底盘制成小轿车后无需向税务机关申报交纳消费税(X)<BR>5、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税价格一般情况下是统一的,在计算时只要将增值税计税价格算出就可以算出消费税价格了。因此建议参考增值税易错问题总结<BR>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和收到的代垫辅助材料费,应该全部计入组成计税价格中计算组价。其中收到的代垫辅助材料费作为价外收费处理。<BR>例1:甲企业为化妆品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将上期购入价为100万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生产加工化妆品,加工后全部收回,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辅助材料和加工费20万,其中辅助材料款10万,加工费10万,乙企业取得购进辅助材料的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收代缴甲企业收回后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开具普通发票,试计算甲、乙企业分别交纳或代收代缴的流转税。<BR>解答:甲企业:委托加工后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销售时不交纳消费税,交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00/(1+17%)*17%-(10+10/(1+17%)*17%<BR>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100+20/(1-30%)*30%<BR>乙缴纳增值税:10+10/(1+17%)*17%-10/(1+17%)*17%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BR>7、购进的已税消费品在抵扣时和委托加工消费品的抵扣范围一致,再次强调,凡不属于教材中规定的范围的,不得抵扣,例如,购进已税轮胎生产小汽车等<BR>例:以下情形可以抵扣购进产品消费税的(C)<BR>A:购进的轮胎生产拖拉机专用轮胎 B:购进的痱子粉生产面霜<BR>C:购进的烟丝生产卷烟 D:购进的汽油生产柴油<BR>解答:A生产免税商品,不得抵扣,B购进时未交纳消费税,不得抵扣,C可以抵扣,D不得抵扣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BR>8、出口消费品退税问题,只有外贸企业购进非商业企业的消费品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才允许免税并退税,生产企业出口在生产环节已经免税,出口时不再退税,涉及到商业企业的,一律不免不退,建议和增值税中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结合记忆<BR>例:下列产品出口可以退消费税的有(AB)<BR>A:外贸企业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购进的香烟出口<BR>B: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购进的化妆品出口<BR>C:生产企业自行出口小汽车<BR>D:生产企业从商业企业购进鞭炮出口<BR>E:外贸企业代理商业企业出口雪茄<BR>F: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香皂<BR>G: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金银首饰<BR>解答:A可以退,B可以退,不存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问题;C、F不得退,因为已经免了;DE涉及到商业企业,一律不退;G零售环节征收的出口时不退。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BR>9、企业用消费品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式移送消费品的,其计税价格当期同类最高价格为准。成套出售消费品涉及不同税率的,即使分开核算,也应从高税率计算。比如出售成套化妆品等<BR>例:凡企业交纳的消费税除了用组成计说价格外均用当期同类平均价格计算消费税(X)<BR>10、委托加工消费品的,涉及到从量计征的部分,其计税数量以委托方实际收到数量为准<BR>例: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卷烟,加工费1000元,烟丝成本1万元,B企业代垫辅助材料1000元,共加工100箱卷烟,A企业当期收回50箱,试计算B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税率45%,定额150)<BR>解答:当期B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金为:(10000+1000+1000)/(1-45%)*45%+50*150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BR>11、消费税的很多计税标准和增值税相似,其中提出价外费用问题,价外费用一般视同含税价格,在计算消费税时,一定要注意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在计算消费税时很容易忽视这点<BR>例:某生产企业销售轮胎一批收到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另外代收政府部门规定交纳的轮胎使用费1万元,收取购买方代垫的运费9000元,将运费发票开具给了购货方并交还。试计算企业应交纳的消费税。<BR>解答:价外费用一律视同含税销售额,但代垫运费满足条件的不得并入,应纳消费税为:<BR>(100+1)/(1+17%)*10%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BR>12、企业将消费品交由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其计税价格应以门市部销售价格为准<BR>企业当月交由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一批卷烟,价值为10万元,当期门市部未销售,则企业不纳消费税。(V)<BR>13、卷烟企业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后收回,满足两个条件可以不再缴纳消费税<BR>例:A卷烟生产企业委托B联营生产企业加工卷烟,要求B联营企业按照核拨价格纳税,收回后可不再纳消费税。(X)<BR>解答:只满足一个条件<BR>14、卷烟企业核拨价格问题,卷烟企业销售价格高于核拨价格的,按照实际价格征收消费税,低于调拨价格的,按照调拨价格征收消费税,调拨价格=成本/(1-35%)<BR>例:A卷烟生产企业当月出售调拨价格为100万的卷烟, 获得120万不含税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另销售卷烟核拨价格为100万的卷烟给联营企业,获得90万不含税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试计算A企业当月交纳消费税。(假设不考虑定额税)<BR>解答:(120+100)*45%<BR>15、自产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用于其他项目的,应该在移送时缴纳<BR>16、关于加权平均价格的解释,自产消费品用于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按照同类当期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视同销售额。<BR>例: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化妆品400件,每件400元,同期销售自产化妆品600件,每件450元,当期企业赞助某演出团体自产化妆品300件,其视同销售额为(450*600+400*400)/(400+600)。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BR>17、关于适用当期最高价格确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解释,自产消费品用于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其视同销售额以当期同类最高售价为准,仍以上题为例,企业当期用400件化妆品换取小货车一辆,其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为450元。<BR>18、关于消费税计税价格和增值税计税价格不一致的特殊情形。仍以上题为例,企业用400件化妆品换取小货车一辆,视同销售处理,其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为从高价格450元,但在计算销项税金时,其计税价格应为当期同类平均价格,即应以上面16点所计算价格为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450*600+400*400)/(400+600)*17%,在此时,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不一致,也是大家应该重视的地方,一定要看清题目要求,小心!因此不是所有情况消费税和增值税的销售额都是一致的。<BR>19、关于消费税成本利润率和增值税成本利润率不一致时销售额的判定问题。当一种消费税应税商品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增值税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而消费税成本利润率有可能大于或者小于增值税的成本利润率,在计算销售额时就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对于销售同一种商品时,应按照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来计算,举个例子:企业销售自产轮胎成本为100万,消费税成本利润率为15%,增值税成本利润率为10%,此时在计算应纳消费税增值税时,组成计税价格为:100(1+15%),即消费税为100(1+15%)/(1-10%)*10% 增值税为100(1+15%)/(1-10%)*17%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BR>20、请大家注意一个提法:农用机动车专用轮胎免征消费税,农用机动车通用轮胎视同一般轮胎按规定征收消费税<BR>21、对于销售啤酒黄酒汽油柴油四种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其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应该包括从量定额的消费税,对于卷烟两种白酒三种复合计税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其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不应该包括从量定额部分的消费税,请大家注意比较。(此点尚需讨论)<BR>22、对于出口退税问题,涉及到商业企业的一率不免不退,对于购进商业企业的消费品,生产领用时也不得抵扣,这一点很容易忽视,大家一定要注意!<BR>23、出口发生货物退回的情况,外贸企业出口退回的,应向所在地税务立即补缴消费税,生产企业出口发生退货,应在内销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补缴消费税,这里很容易忽视。<BR>24、关于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后委托加工的烟叶成本问题,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可按收购凭证注明的价款抵扣13%的进项,交由受托方委托加工后,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烟叶的实际成本应为收购凭证上的价款减去可抵扣进项的部分,如烟叶价款为100万,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材料成本应为100*(1-13%),如果涉及到支付的运费,同样按照以上理解进行处理,例如,烟叶价款100万,支付的运费10万,则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1-13%)+10*(1-7%),这里很容易出关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综合大题,此点最容易忽视,请大家务必要注意! </P> tiansj 发表于 2006-5-30 22:18好人呀! 小青 发表于 2006-5-30 22:18<P>营业税 易错问题总结</P>w#mW f)mjAZ!Ih1u <P>1、保险业的储金业务营业额的确定,应该以期间平均储金余额与同期银行存款月利率的乘积。一定要注意是平均余额,和同期银行月利率,因为保险业的纳税期限是一个月,所以不能按年利率来计算。举个例子,保险企业当期储金业务的期初储金为100万,期末储金为120万,当期银行存款利率1。98%,则当期应该交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100+120)/2*1。98%/12<BR>2、个人出租自由住房按照3%征收,单位出租公有住房和廉价住房,暂免征营业税,个人销售自住满一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一年的要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的住房免征营业税。<BR>3、饭店等服务行业问题。饭店等非邮电通信行业提供的电话通信等服务,按照服务业的标准征收服务业,其中如果还包括提供娱乐业的服务,如果单独核算,则可分别按照不同标准征收营业税。如果饭店仅提供场所供他人销售货物的,仅以租金为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BR>其中一定要注意几点问题:单独核算与非单独核算的问题,通信服务的问题,提供场所的问题。<BR>4、广告业的营业额中可以扣除支付的广告发布费,但支付的其他费用不能扣除,例如支付的广告牌的制作费和劳务费等。<BR>5、建筑业的营业额问题。自建自用的,其自建行为不属于建筑业征收范围,出租和投资入股的自建行为也不属于建筑业的征收范围(书中的原话),自建的用于销售的“部分”应该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和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注意不是全部都要交纳,而是仅就改做销售的部分交纳。这里很容易搞混。建筑安装营业额的确定问题,如果安装设备作为建筑安装产值的,应并入营业税,反之应减除。<BR>如果营业额明显偏低或者无法正常确认的,税法规定以成本利润率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营业额=建筑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营业税率,这里充分体现了营业税和消费税作为价内税的共性,即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一定别忘了换算成含税的价格。其实很容易懂,但就是容易忘记,没办法,只好多做强调了。<BR>6、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的企业营业额确定的问题。营业额应为(租赁期内应该收到的全部价款-出租方支付的货物成本)*本期月数/租赁期总月数,其中出租方支付的货物成本包括货物价款,保险,运输,装卸,不得抵扣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支付的卖方佣金等。千万别忘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呀。对于未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的企业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发生了所有权转让的才征收营业税,否则征收增值税。<BR>7、搬家公司从事的搬家业务应该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外籍人员等)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业务是免征营业税的,个人转让著作权是免征的,个人转让专利权是要征的,这里不要跟上面的规定搞混了。<BR>8、外国企业转让给国内企业的不动产无形资产等在国外使用的,还是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运输联营国内企业支付给国外运输企业的运输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存在代扣代缴的问题,但国内保险公司对国内标的物的保险分给国外保险公司分保的部分,应该承担代扣代缴的义务,但自己应交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扣除国外保险公司分保收入的部分,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应交给税务部门的营业税包括自己交纳和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其营业额就是收到的保费收入。注意这里千万不要搞混了,什么是代扣代缴,什么是扣除后再缴。<BR>9、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的非医疗服务收入,同样要缴纳营业税,对于医疗服务收入是免征的。<BR>10、保险公司给予客户的无赔偿奖励,可以在营业额中扣除,以实际收到的保费收入为营业额。<BR>11、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对于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收到预收帐款的,不是以收到预收帐款时确认交纳营业税,而是以会计制度上收入的确认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里很容易忽视。<BR>12、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计算营业税时不得扣除存款利息收入。对于逾期90天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不作为本期收入确定营业额,但逾期未超过9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该确认为营业额。<BR>13、企业取得银行抵押贷款的,银行又将抵押物出租获得的租金收入冲抵贷款利息的,应该将出租收入确认为企业的收入计算营业额。<BR>14、个人演出收入可以扣除支付给经纪和提供演出场地等的费用后的纯收入作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个人就是经纪人的,以售票人为代扣代缴人。个人进行体育比赛的出场费免征营业税,不要和演出收入搞混了<BR>15、保铃球馆为娱乐业,但保铃球馆里进行全国性的比赛获得的收入为文化体育业,健身房为娱乐业,但健身房里进行的全国性的比赛获得的收入为文化体育业,这里一定要区分娱乐业和文化体育业中的联系和区别。<BR>16、凡是带有服务性收取的手续费交纳营业税,不要和委托加工中的加工费搞混了。这两者都是劳务收入,但加工劳务收入为增值税应税收入<BR>17、高校后勤机构提供给校内学生的住宿服务免征,但如果提供给了校外人员,就要缴税了,营业税税收优惠里面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注意免税的范围。千万不要一概而论<BR>18、饮食业和销售的区别问题。饮食业一般提供场所经营,提供饮食娱乐等,但不提供场所只销售饮食的单位,应该交纳增值税,这里最容易忽视了,个体经营者在商场租赁场所提供饮食的交纳营业税,但在商场单纯销售自产产品而不提供饮食场所的交纳增值税。作题时一定要看清题目,看到底提供了场所没有。<BR>19、营业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的问题。应该不会考,2002年的考题考了。了解一下就可以了,但其中的道理一定要明白,不然增值税和营业税越学越糊涂,建议去看我的另一个帖子关于营业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的怪现象,或者将2002年那一道考察代销问题的计算题做一遍也就可以了。<BR>20、期租,湿租和光租、干租问题。前两个均配备操作人员,属于运输业务,后两者均不配备操作人员,属于租赁业务,但这里要注意前两者,其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和人员工资是由承租人来负担的,即出租方不负担,在计算所得税时要注意。<BR>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易错问题总结<BR>1、实际交纳的三税为计说依据。凡是涉及到三税的,除了两个特殊情况外,即1、机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 2、进口不征以外,其他全部要征收。征收中涉及到一个减半征收,即生产卷烟的单位交纳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BR>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问题。进口涉及到三税的,不用交纳城建,内销环节涉及到三税的,其中增值税不考虑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即用内销实际应纳增值税额来计算城建。(尚在讨论)<BR>3、三个税率的问题。城建市区为7%,县城镇为5%,其他为1%。其中教育费附加只有一个税率3%<BR>4、税率确定问题。以交纳或代收代缴三税的纳税人的地区确认税率。委托加工时,除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外,代收代缴消费税,则消费税的城建按照受托人所在地确定税率。这里注意,凡是涉及到代缴三税情形的,就要以代缴人的地区确定税率了,很容易忽视的一个地方!<BR>5、退城建问题。出口城建不退,但涉及到减免退税的,城建可以相应退回。这里要注意,减免部分的三税来计算减免退回的城建。<BR>6、罚城建问题。这是本章的重难点,涉及到税务部门要求查补三税的,城建应相应查补,由于查补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应将城建计算进去,而税务部门追收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计算城建。这里注意查补和追收的区别,另外是容易出客观计算题的地方。千万要注意计算哪些该计算城建,那些不该计算。而且要注意计算滞纳金天数,题目一般不会告诉滞纳金的比例,一般为每日0。05%。<BR>例:税务部门2004年3月1日查获某县城A企业上月尚未交纳增值税100万,消费税50万。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征收滞纳金和2倍罚款(滞纳金按天数计算),计算企业应补交税款合计。(假设税务部门将教育费附加也要求计入)<BR>解答:上月3月10日为交纳税款最后期限,按11日算起,企业滞纳天数为22天。应补交税款(100*3+50*3)*1+(5%+3%)<BR>滞纳金 (100+50)*(1+5%+3%)*22*0。05%(这里滞纳是否应将城建计入尚须讨论,按照教材的精神我认为应该计入)<BR>合计为补交税款+滞纳金<BR>仍如上例,A企业补交税款态度不配合,税务部门按规定加收查补税款的50%的罚款。此时,罚款应为(100+50)*50%,城建不能再次计入了。注意这里的区别。去年已经考过一次查补了,这次不代表不会出追收的题目。<BR></P> 小青 发表于 2006-5-30 22:1911、投资收益问题。<BR>(1)投资分回的利润是按照被投资企业税率计算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如果投资企业的税率还要高些,则存在税率差额补税的问题,这个地方倒是好理解,关键是被投资企业可能存在定期减免税,什么两面三减半啊,什么几年内按多少税率征收啊,都属于定期减免。这里的定期减免税部分,投资企业可以不用弥补。<BR>例:投资企业税率33%,被投资企业税率15%,当期享受减半征收,投资企业收到分回利润100万,计算投资企业应补交的税款。<BR>解答: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实际是按照7。5%交纳税款后的净利润,先还原成税前利润100/(1-7,5%),投资企业只需要将33%和15%税率的差额部分补交税款即可,定期减免视同交税。即投资企业需要补税100/(1-7。5%)*(33%-15%)而不是100/(1-7。5%)*(33%-7。5%)这样计算下来就把被投资企业定期减免的部分也补税了,是不对的。这里用语言很难说清楚,但是只要理解了,就好办了。多花点工夫理解一下吧。<BR>(2)如果按照权益法核算,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则投资企业应当也确认为投资损失,但在税法中是不认这个损失的。应当调增回来。这里要注意一下。还有个问题,税法中规定的投资收益确认时间是被投资企业实际做分配处理时即确认所得。会计中的成本法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分配股利时确认收益,权益法中只要被投资企业实现了利润,即确认投资收益,则可以说税法中的投资收益确认时间比成本法早,比权益法晚,这里要理解一下。但在出题时可能会不考虑这点区别,一般权益法确认了投资收益,则税法也可确认投资收益,不然题目没法做了,但是权益法发生的投资损失不能扣除,这是一定要注意的。<BR>(3)投资企业将投资处置时发生的转让损失可扣除,这里建议和上面内容比较起来理解。转让收益当然也要确认为所得计算交纳所得税<BR>(4)被投资企业对投资企业的分配不仅包括利润分配,还包括非货币性资产分配,全部视同投资企业投资收益处理,这里要注意一下。按规定计算收益计入所得额。<BR>(5)难点:被投资企业的分配小于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时,投资企业确认为投资收益,这个没什么说的,很正常!被投资企业分配如果大于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时,应视同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收回,应减少投资成本,这点好象与会计是一样,也没什么说的了。但重要的是被投资企业对投资企业的分配额大于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时,大于的部分应该视同投资转让收益,意思就是超过的部分不用还原,直接作为转让收益按投资企业税率纳税,这里是个出综合题的地方。当然考这个地方的可能性很小,毕竟和会计联系太大了,呵呵。拿出来大家注意一下就好了。<BR>例:A企业为投资企业,税率为33%,投资成本总计500万,被投资企业B税率为15%,当期享受定期减半征收规定。2003年B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共计100万,分配给A企业80万的利润,另分配给A企业价值620万,当期A企业无其他所得。计算A企业应纳所得税。<BR>解答: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企业的利润和非货币性资产应全部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分配支付额。总分配额为700万,除掉被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分配的100万后还剩600万,超过企业投资成本100万,应视同投资转让收入纳税。分回的80万利润应还原后补税,由于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还有20万未分配,非货币性资产中有20万视同被投资企业分配支付额还原后补税,剩下的400万为超过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但未超过投资成本部分,视同投资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待以后处置时作为确认投资收益的基数。本期暂不纳税。<BR>A企业本期应纳税额=100/(1-7。5%)*(33%-15%)+100*33%<BR>哈哈,没想到税法也能出这么复杂的题目,感觉很爽,真的。大家有疑问的话还可以指出,呵呵。<BR>12、佣金,手续费问题。保险企业的代理手续费按照实际收到的保费收入的8%来扣除手续费,注意这里是实际收到的保费收入,是要扣除无赔款优待的,即净收入,但在计算保险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时,是不能扣除无赔款优待的,教材中有明确规定,这里要对比起来理解记忆。这里实际上是对保险企业手续费扣除的放宽政策。而且是本年的新增部分,很有可能考哦!对于佣金而言,为5%,这两个扣除比例应当结合起来记忆。而且是对个人的佣金不能超过本佣金服务金额的5%。即手续费是总体计算的,而佣金是分项计算的,这里要注意一下。<BR>13、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与修理支出问题。满足了确认为改良支出的三个条件的任意一个的1)支出超过原值20%;2)使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寿命2年以上;3)使固定资产的用途改做其他用。不管是否是修理支出,是否得到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均作为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即资本性支出,不得当期全额扣除。提足折旧了的固定资产,分期摊销,未提足折旧的,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而且确认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视同非应税项目的劳务。这里是容易搞错的地方,而且如果题目要出难点的话,不排除会考这个地方,尤其是和流转税和所得税结合起来考!<BR>14、折旧问题。税法规定了折旧的残值和折旧期限,目的是规定每期计入费用的折旧不能太多。其中内资企业残值为5%,外资企业为10%,这还好说点,关键是折旧期限也有规定,其中非事业性单位的运输工具可提5年,但事业单位的运输工具可提10年。一般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但税法规定一些特定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这里注意客观题。尤其要注意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和计入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软件不得低于2年,集成电子生产企业不得低于3年。拿出来注意一下。<BR>15、资产发生实质性和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