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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据种类及练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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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据种类及练习.ppt

    第二专题第二专题 证据证据种类种类 从考试的角度,应注意:从考试的角度,应注意: 1、8个法定证据个法定证据 2、公安机关对第、公安机关对第7个的补充规定个的补充规定:勘验、检查、侦查实验: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搜查、查封、扣押、提取、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辨认等笔录。录。 3、对每个证据的收集、运用的、对每个证据的收集、运用的规定。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五章 证 据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8种法定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序规定 第五章 证 据 第五十六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一、物证一、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一)物证的概念 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特征或存在状况证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情况的客观实在。明案件情况的客观实在。 (二)物证的特征(二)物证的特征 1客观性客观性 2特定性特定性 3间接性间接性 (三)运用物证的规则(三)运用物证的规则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61条 规定: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 2、 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 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才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 3、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 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原物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件程序规定第63条规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应当附有关制作过程及原物存放处的文字说明,并由制作人和物品持有人或者物品持有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二、书证二、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 书证是指以文字、图形、符号表示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材料。 (二)书证的特征 1证据内容的思想性 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3证明效果的稳定性 (三)运用书证的规则(三)运用书证的规则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程序规定第62条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 2、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复制件。 3、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经与原件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5、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案件程序规定第63条规定: 书证的副本、复制件,应当附有关制作过程及原件存放处的文字说明,并由制作人和原件持有人或者原件持有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三、证人证言三、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资格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件程序规定第69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别。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保护措施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件程序规定第71条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件程序规定第72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4、作证补助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3条规定: 证人保护工作所必需的人员、经费、装备等,应当予以保障。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公安机关业务经费。四、被害人陈述四、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就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辩解 被告人口供的内容: 承认自己有罪,并对有罪事实作以供述; 对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 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本案事实相互间的揭发或印证,也称攀供; (二)收集、使用口供的几项原则 1不轻信口供原则 2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刑诉法50条) 3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六、鉴定意见六、鉴定意见 所谓鉴定意见,是指接受委托或指派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之后所得出的结论性书面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笔录 勘验、检查笔录是公安司法人员在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进行勘验、检查、辨认辨认等侦查、调查行为时所作的客观记录。 包括: 1.现场勘查笔录; 2.尸体勘验笔录; 3.物证勘验笔录; 4.人身检查笔录; 5.侦查实验笔录; 6.搜查笔录; 7.扣押清单; 8.绘图、照片及勘验、检查时的录音、录像等附件。 勘验是针对有关犯罪的场所、物品、尸体等没有生命的物质进行的, 而检查则是针对活着的人进行的。 侦查实验是为验证在某种条件下某一事件能否发生和后果如何而模拟当时条件重演该事件的侦查行为。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一)概念 所谓视听资料,就是用仪器设备记录、生成、显现的动态连贯地与其反映的内容相结合证明案情的音像信息。 电子数据是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新增加的证据形式。 虽然立法者将它与视听资料并列在一起,作为同一个项下的证据种类规定,但不能把它与视听资料作为同一种证据形式看待。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63条规定: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复制件,应当附有关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处的文字说明,并由制作人和物品持有人或者物品持有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下列能证明案件的物品,可作为物证: A 、贪污案件中的帐簿 (内容) B 、走私的货物 C 、贪污的赃款 D 、贩运、私藏的枪支 BCD。 (关于法定证据种类。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看电影,则李某若能成为证人的话,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不是刘某的近亲属 B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刑诉法第60条) C生理上没有缺陷 D已成年 B。 (关于证人条件) 某县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的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进行敲诈勒索的录音磁带一盘。请问,该录音磁带属于下列选项所列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中的什么证据?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B、C。 涉嫌杀人的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住同一小区的黄女士在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时说:由于她本人与廖某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因此她在某次与廖某一起过夜时,听廖某讲了他如何杀害被害人的事情。对于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这段证言,属于:() A案件线索,而不是证据 (什么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三性) B传来证据 C原始证据 D有罪证据 B、D。 在一起案件中,侦查机关经过努力,收集了大量的证据,下列证据中不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有:() A匕首 B指纹 C脚印 D口供A、B、C。 秦某带着8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执,继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刀背打击造成面部骨折,脑体受损。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秦某的儿子属于哪类诉讼参与人? A、被害人 B、证人 C、见证人 D、既是被害人,又是证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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