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办公会研讨后修改稿)(共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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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办公会研讨后修改稿)(共16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合肥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 为满足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的需求,提高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水平,规范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业扩报装流程,保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质量、进度和供配电设施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配套费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3】1557号)和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及工程费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13】5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公司现行业扩报装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业扩报装全过程管理的部门职责分工和流程节点时限,以确保工程实施责任明确,流程通畅,衔接有序。第三条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配套费工程)是指合肥市规划批准的新建住宅小区,包括住宅商品房(含城市综合体中居民住宅、住宅类公寓)、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用房,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小区内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建设工程,由供电企业代建代管。 第四条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按照合肥市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供电方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第五条 建立配套费工程协调和监督机制。实行月度例会和月度报表制,定期召开月度工作协调会,通报、督查业扩报装、工程施工、资金使用等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填报各类统计报表。第六条 名词解释。配套费工程:指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开发建设单位: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为政府部门;住宅商品房(含城市综合体中居民住宅、住宅类公寓)的开发建设单位为开发商。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为公司基建部;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以外的配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为公司运维检修部。 配套费工程项目部: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组成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二、职责分工第七条 公司成立配套费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公司营销部。公司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基建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监察质量部、办公室、审计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物资供应公司、信通公司等部门指定专人参与配套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督办、统计报表以及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负责牵头编制、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问题,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策。第八条 营销部负责统一受理用户用电报装,组织召开公司业务会,审批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供电方案;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审批35千伏及以下配套费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收取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费用;协调业扩流程内相关事项;负责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配套费工程委托合同;负责签订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协议 ;负责收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移交设备资产清册等资料,明确权属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负责小区工程移交资产相关材料档案管理。负责联系市经信委、房产局、物价局。 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负责制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供电方案,对每个住宅小区项目指定客户经理,按照公司“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的原则,负责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内外部协调联系,办理具体业扩报装工作。计量部负责新建住宅小区低压批量表计安装工作。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协议条款的法律专业协助和指导;负责协议签订及手续办理中有关资产争议、纠纷和诉讼的法律专业协助和指导。 第十条 发展策划部负责将配套费工程项目纳入综合计划管理,对配套费工程逐户立项,纳入公司信息系统规范管理;组织开展110千伏及以上配套费工程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批复,并根据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报装容量确定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会同营销部审查35千伏及以下配套费工程接入系统方案;组织电力经济研究所参与规划局组织的项目总平面审查,提供规划设计指导意见;负责联系市规划局、城乡建委。电力经济研究所负责110千伏及以下项目工程可研、设计和用户接入系统设计;负责35千伏及以下项目工程可研评审和10千伏及以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结算审核;负责35千伏及以下配套费工程接入系统方案制定。第十一条 运维检修部负责参与供电方案审查;实施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以外的配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工作;负责审核配电运检工区在ERP中创建的设备卡片,生成移交资产卡片,动态维护设备台帐信息;负责小区移交资产的运行、维护、检修等管理工作;负责配合营销部对移交资产现场复核、清查盘点。 配电运检工区参与制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供电方案,负责新建住宅小区公用供配电设施设计图纸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停送电实施等具体工作;负责在ERP中创建设备卡片,在PMS、ERP中动态维护设备台账信息;负责小区移交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第十二条 基建部负责实施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配合财务部门编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配合营销部对移交资产现场复核、清查盘点。第十三条 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参与制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供电方案,负责合理安排调度运行方式,确保电网可靠经济运行。第十四条 财务资产部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将配套费工程项目收支纳入年度预算;负责牵头组织营销、运检、基建部门开展资产无偿移交工作;根据运维检修部提供的设备卡片在ERP中生成资产卡片并赋值,维护资产卡片价值信息;按照会计准则、设备资产移交清册,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目录的统一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转增资产。第十五条 物资供应公司负责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所需各类物资类设备材料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及执行,开展物资配送;编制并向财务部门提供物资合同现金流量支付预算,(此职责有待省公司明确)配合提供设备材料清单。第十六条 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参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审查,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参与或组织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第十七条 信通公司参与制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供电方案 ,负责新建住宅小区公用供配电设施通信部分设计图纸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停送电实施等具体工作;负责在ERP中创建设备卡片,在PMS、ERP中动态维护设备台账信息;负责小区移交通信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 负责收集工程通信部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移交设备资产清册等资料,明确权属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负责小区工程通信部分移交资产相关材料档案管理。第十八条 监察审计部负责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业扩报装全过程监督、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负责联系市审计局。 三、工作流程第十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总平面报规划局审批阶段,发展策划部应组织电力经济研究所参与规划局组织的项目总平面审查,项目总体规划需含项目供电规划,并明确内部供配电设施的数量及位置。(项目规划)第二十条 供电公司营业大厅统一受理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的用电申请,小区建设单位在取得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市规划部门批准的供电设施位置规划后即可到营业大厅办理用电申请。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受理用电申请后2个工作日指定一名客户经理。(用电受理)第二十一条 客户经理通知发展策划部开展工程立项,并确定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项目立项)第二十二条 工程立项后,客户经理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制定住宅小区供电方案,提交公司业务会。单电源客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制定,双电源客户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制定。(制定方案)第二十三条 营销部在供电方案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公司业务会,审批住宅小区供电方案。批复意见由客户经理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并通知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项目建设管理部门1个工作日内通知配套费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 (方案批复)第二十四条 客户经理协助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合肥市颁布的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筑面积,在方案批复后5日内到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办理首期交费手续(首期交纳建设费用总额的10%)。(首期交费)第二十五条 在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支付首期建设费用后,营销部牵头7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费工程委托合同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委托合同的签订工作 。(签订合同)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通知信通公司依据审批后的供电方案制定通信系统接入方案;同时通知设计单位依据供电方案和通信系统接入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图纸设计。一般小区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30个工作日,建筑面积在20-50万平方米6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图纸设计完成后,项目经理联系配电运检工区、信通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初审。设计单位按照图纸审核意见修改设计图纸,6个工作日内出版正式施工设计图纸报配电运检工区、信通公司签字盖章,并编制工程预算书、设备技术规范书。第二十八条 项目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设备技术规范书传递至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图纸设计、审核、提交)第二十九条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招标采购计划和技术规范书提交物资供应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收到后2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招标计划报送省公司物资部门,由省公司物资部门组织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招标采购) 第三十条 在供电方案答复后工程开工前,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协助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到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第二次交费手续(第二次交纳建设费用总额的70%)。同时将交费情况通知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项目建设管理部门1个工作日内通知配套费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 (第二次交费)第三十一条 配套费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依据配套费工程委托合同及供电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交底会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对监理单位和运维单位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中提出的缺陷及时消除。负责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联系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问题。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停电事宜,提前10个工作日将停电工作计划报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及配电运检工区。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通信施工事宜,提前10个工作日将工作计划报供电公司信通公司。(土建施工)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按国家及供电公司工程监理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进行把关,在变更报告、工程签证上进行签字确认。对于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出具监理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工程监理)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工程土建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进行预验收,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报配电运检工区、信通公司进行中间验收,配电运检工区、信通公司在验收资料齐全,具备验收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间验收。(中间验收)第三十四条 土建验收合格后,配电运检工区、信通公司出具土建验收合格通知书,监理单位安排施工单位开展电气施工。第三十五条 电气工程合通信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进行预验收,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报配电运检工区、信通公司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配电运检工区、信通公司在验收资料齐全,具备验收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电气施工、通信施工、竣工验收)第三十六条 验收合格后,配电运检工区、信通公司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施工单位在收到通知21个工作日内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并将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送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项目建设管理部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提交公司监察审计部组织审计。审计完成后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通知配套费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结算报告报送公司营销部办理资产移交或资产分界协议。(项目审计)第三十七条 营销部在资料齐全具备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分界手续,并会同财务部办理资产移交。(资产移交)第三十八条 验收合格后,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通知计量部开展小区低压表计批量新装,计量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小表安装工作,报配电运检工区和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开展验收。同时通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到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第三次交费手续(第三次交纳建设费用总额的20%尾款)。(小表安装、交纳尾款)第三十九条 小区低压表计批量新装验收合格、小区开发建设单位20%尾款结清后,市场及大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将验收和交费情况通知配套费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向配电运检工区申请送电。第四十条 开闭所涉及变电站10千伏(或20千伏)出线间隔送电的,营销部在接到配电运检工区竣工报告后向调控中心及运检部发送间隔命名及开关间隔调试通知,调控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间隔命名,运检部接到调控中心间隔命名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间隔送电前调试工作;对不涉及变电站10千伏(或20千伏)出线间隔送电的,配电运检工区在报送送电计划前5个工作日,向调控中心提供开闭所条图、柱上开关位置及线路条图,调控中心核准后在送电申请批复的同时下达开闭所间隔、柱上开关的命名编号。第四十一条 配电运检工区向运维检修部报送送电计划,同时向调控中心申报送电申请,调控中心按照送电计划对送电申请进行批复,下达开闭所继电保护定值,制定送电方案;不涉及对客户停电工作的,运维检修部在具备送电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送电,涉及对客户停电工作的,在满足公司对外公布的停电公告时限要求的情况下及时安排送电。(竣工送电)第四十二条 工程验收送电后,运维检修部、信通公司根据审计后的竣工决算报告和设备清册在PMS、ERP系统创建设备卡片并维护设备信息。财务资产部门同步生成资产卡片并完成转资。(创建卡片、资产转资)第四十三条 运维检修部、信通公司按照国网公司运行规程,牵头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移交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移交设备的安全运行与正常供电。(运行维护)第四十四条 工程项目结束,验收送电后10日内,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工程档案目录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送工程项目资料备份,项目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档案。(项目归档)四、有关要求第四十五条 对于紧急项目,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工期,开通绿色通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提高效率,尽力缩短工作时限。第四十六条 营销部要按照市规划部门核定的新建住宅面积和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费用,并将资金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统一管理。要严格区分电费和配套费资金,完善营财一体化接口,及时将费用收取信息传递至财务部门,按规定收费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发展策划部要对配套费工程视同自建工程逐户立项,纳入公司信息系统规范管理,未纳入信息系统进行单项管理的用户工程原则上不得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财务资产部要将工程支出比照自建工程项目管理,通过“在建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各项工程成本应依法合规取得原始凭证,成本归集要规范、完整、准确、及时。第四十七条 制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考核指标,设定考核目标值。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督办,定期考核各环节指标完成情况,编发督办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各环节考核指标目标值附后)第四十八条 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或重大事项,项目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事项,同时调查核实原因并提出考核处理意见,汇报公司领导。 五、附则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合肥供电公司编写并负责解释。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13年12月24日附件一: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各环节考核指标附件二: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作(业扩)流程图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各环节考核指标指标类别指标名称年度指标目标值专业指标工程设计设计单位资质合格率100%客户工程典型设计应用率100%技术规范及导则符合度100%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资质合格率100%客户受电工程入网安全质量标准合格率100%客户工程中间检查率100%隐蔽工程查勘率100%物资管控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率100%设备材料到货及时率100%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到位率100%预决算编制偏差率3-5%综合指标公示率100%客户工程设计质量满意度优良客户工程施工质量满意度优良客户工程设备质量满意度优良客户投诉率0业扩受电工程平均接电缩短时间比上年度缩短10天管理指标报表完成及时率100%档案完整度优良 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首期交费手续(10个工作日内,费用总额10%)营业大厅受理申请,确定客户经理(2个工作日内)客户申请供电公司小区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立项(2个工作日内)签订配套费工程委托合同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委托合同(7个工作日内)现场勘查、制定住宅小区供电方案(单电源20、双电源45个工作日内)收到业务方案批复(2个工作日内)召开公司业务会(5个工作日内)通知配套费工程项目部(3个工作日内)图纸设计(20万平米以下30,50万平米以下60个工作日内)图纸审核(5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二次交费手续(费用总额70%)出版正式设计图纸(6个工作日内)提交设备招标采购计划至省公司物资部门(7个工作日内)土建施工土建监理中间检查(资料齐全,具备验收条件5个工作日内)电气施工电气监理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具备验收条件5个工作日内)编制审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报告(28个工作日内)内审(7个工作日内),完成后报外审,外审完成后通知配套费工程项目部资产移交或资产分界手续(5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三次交费手续(费用总额20%)低压批量装表(3个工作日内)通知配套费工程项目部送电(满足公司对外公布停电公告时限)资料归档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