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2年耒阳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 .pdf
-
资源ID:27247093
资源大小:50.25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4.3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2年2022年耒阳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 .pdf
1 耒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耒阳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讨 论 稿)规划分局、各股室、执法大队、村镇办:现将耒阳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耒阳市城乡规划局二 0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6 页 - - - - - - - - - 2 耒阳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条为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基准。第二条在耒阳市规划区范围内发生的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适应本基准。第三条处理办法一、有下列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之一,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影响的,为严重违法建设行为,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一)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环境卫生或者生产、生活秩序的;(二)改变规划条件的强制性标准,且无法纠正的;(三)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其他情形。(四)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确定的公用设施用地行为。城乡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包括: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 - - - - - - - - - 3 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二、有下列违法违章行为之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应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给予限期改正,并按法定程序补办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但经采取改正措施后能满足城乡规划要求的建设行为,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动工的,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 的罚款, 每栋不少于1 万元的罚款。(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有以下违法行为的:(1)对超面积部分处罚标准按耒阳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筑处罚标准表进行处罚(附表见后)。(2)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处罚标准按(附表)同地段、同类别的标准进行处罚,其中改变为商业的违法违章建筑必须经全部相关利益人同意。(3)改变建筑立面效果(包括造型和色彩)可以采取改正措施并消除影响的处罚标准:按外墙面积50 元/ 平方米的处罚。(4) 未经定位放线或基础、 管线等隐蔽工程未及时验线的,擅自改变规划红线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6 页 - - - - - - - - - 4 一般违法建设行为的建筑按2 万元 / 栋处罚,较严重违法建设行为的建筑按5 万元 / 栋处罚 ; (5)改变规划要求的广告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一般违法建设行为按1 万元 / 处进行处罚, 较严重违法建设行为按 2 万元 / 处进行处罚。(6)改变规划要求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管线项目,一般违法建设行为按30 元/ 米处罚,较严重违法建设行为按 50 元/ 米处罚。(7)未按规定标准建设停车位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每车位20000 元的罚款。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或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5倍的罚款;2、规划设计方案提供虚假指标的,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的罚款,屡教不改的,取消其在耒阳市范围内的规划编制资格。3、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二倍的罚款。四、有下列违法违章临时建设行为之一,依照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不自行拆除的,一般违法建设行为按临时工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6 页 - - - - - - - - - 5 程造价的 30% 处罚,较严重违法建设行为按临时建设工程造价的一倍处罚,临时建筑工程造价按300 元/ 平方米处罚。(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一般违法建设行为处1 万元罚款, 较严重违法建设行为处5 万元罚款。六、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一般的,对单位并处50-80 万元,对个人并处5-8 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对单位并处80-100 万元,对个人并处 8-10 万元的罚款。七、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 元的罚款。八、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5 页,共 6 页 - - - - - - - - - 6 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一般的,对单位并处5-8 万元,对个人并处1-3 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对单位并处 8-10 万元,对个人并处3-5 万元的罚款。九、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一般的,对单位并处20-30 万元,对个人并处10-15 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对单位并处30-50 万元,对个人并处15-20 万元的罚款。十、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情节一般的,对单位处 1-3 万元,对个人处1000-5000 元罚款;情节恶劣的,对单位处 3-5 万元,对个人处0.5-1万元的罚款。第四条对耒阳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因特殊原因需要减免的,由局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 单位及个人有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处理到位的,对其新建项目的报建申请不予受理。第六条本办法由耒阳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第七条本办法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附:耒阳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处罚标准表。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6 页,共 6 页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