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同法培训课件.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合同法培训课件可以认定合同成立的情形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其次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 其他形式” 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生效的几种特别情形 第四十四条其次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说明 (一)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其次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 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全部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商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 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值地阻挡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值地促成条件成就的, 视为条件不成就;合同生效的几种特别名师归纳总结 情形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商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第 1 页,共 8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 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益;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益;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信任行为人有代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有效;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益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例外:买卖合同说明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全部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见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全部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全部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名师归纳总结 要求解除合同并主见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能认定合同无效的几第 2 页,共 8 页种情形 合同法说明 (一)第三条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 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 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就适用合同法;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第十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 特许经营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合同法说明 (二)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 项规定的“ 强制性规定” ,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的后果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旧有效;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应当予以返仍; 不能返仍或者没有必要返仍的, 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缺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全部或者返仍集体、第三人; 违约金的调整合同法说明 (二)其次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恳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其次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次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其次款的规定, 恳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 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缺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 当事人又恳求对方赔偿缺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次十九条 当事人主见商定的违约金过高恳求予以适当削减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缺失为基础, 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形、 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正原就和诚恳信用原就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商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缺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名师归纳总结 百一十四条其次款规定的“ 过分高于造成的缺失”; 合同法第 3 页,共 8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就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效力合同中主要的问题点 * 合同法重点内容合同 是公平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 2 条) * 合同的定义公平原就合同当事人的法律位置公平,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法第 3条)自愿原就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第 4 条)公正原就当事人应当遵循公正原就确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合同法第 5 条)诚恳信用原就当事人行使权益,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恳信用的原就;(合同法第 6 条)公序良俗原就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 7 条)* 合同法的基本原就 案例:现年 60 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于 1963 年 5 月经恋爱登记结婚; 1996 年,黄永彬与比他小近 30 岁的张学英相识后, 二人便始终在外租房公开同居生活;后黄永彬因患肝癌病晚期住院治疗; 黄永彬于 2001 年 4 月 18 日立下书面遗嘱, 将其 6 万元的财产赠与张学英全部; 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0)泸纳证字第 148 号公证书;黄永彬因病去世; 黄永彬的遗体火化前, 张公开当着原配蒋伦芳的面宣布了 黄永彬留下的遗嘱; 张学英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讼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法院; 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原就和精神,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应属无效行为,据此,纳溪区法院依照民法通就第 7条的规定,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恳求; * 案例 *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商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酬劳;(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第 12 条)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益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 合同的内容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法第 44 条) 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生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名师归纳总结 (合同法第 52 条) * 合同的效力无效的合同第 5 页,共 8 页甲、乙双方签订的将无标签服装伪造成名牌进口服装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串通签订的将乙公司国有资产无偿转让给甲个人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甲为避税以赠与-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为名将房屋卖给乙(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无效合同案例以下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会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正的;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 54 条)举例:甲在乙商场购买服装时错看了号码丙趁丁急需用钱以月息 40%的利率向其贷款 5 万元 * 合同的效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举例 小明今年14 岁,在商场购买了部 公司签定一份销售合同iPhone 5 小王为公司一般员工,其擅自代表公司与乙 小张乘小李不在家,将其自行车卖给第三人(假如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就有效) * 合同的效力效力待定合同摸索: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分公司的法律位置:公司法第 14条明确规定 “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益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点织;摸索:合同加盖部门章的效力问题 * 合同中主要的问题合同主体违约金: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 必需按商定给付对方的肯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名师归纳总结 外的其他财产; 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损害赔偿: 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第 6 页,共 8 页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缺失;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补偿; 违约金最高限:当事人商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缺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其次款规定的“ 过分高于造成的缺失”;-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合同法司法说明二第29 条) * 合同中主要的问题点违约金、损害赔偿区分摸索:违约金过高?商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缺失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削减;(合同法第 114 条) 摸索:违约金过低?商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缺失的, 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合同法第 114 条)摸索:违约金与定金并存?当事人既商定违约金,又商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挑选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合同法第 116 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商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担保法第 91 条、担保法说明第 121 条) * 以下情形的处理原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 给对方造成缺失的, 缺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缺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缺失; (合同法第 113 条) * 损失的赔偿范畴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