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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知识产权法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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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知识产权法知识点.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问产权法 一、学问产权的概念一 人们依法对自己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益 二 客体外形特点法定 三 客体不限于智力成果二、学问产权的特点一 客体非物质性1. 2. 3. 4.取得智力成果载体的物权不等于取得学问产权,反之亦然(例外:美术作品展览权)转让一方并不当然转让另一方 侵害一方并不当然侵害另一方 客体无法占有和公示,难以自力爱护二 专有性(排他性) :非经权益人许可或法律规定,不得实施受学问产权专有权掌握的行 为,否就侵权;来源物权学问产权生活体会、社会观念法律强制性规定侵权表现盗窃抢劫损毁侵占擅自实施受控行为爱护方法主要是占有(自力救济)法律强制力受到限制征收征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三 地域性:除非条约特殊商定,学问产权效力只限于国内 1. 著作权:伯尔尼公约依本国法在缔约国间自动爱护 2. 商标权、专利权:经国家机关授权或注册产生,不能自动爱护 四 时间性名师归纳总结 著作权学问产权期限第 1 页,共 17 页署名权爱护期不受限制修改权著作权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爱护爱护作品完整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著作权行政治理部门爱护;发表权爱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自一般作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 第 50 年的然12 月 31 日;人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截止于最终死亡的合作作者死亡后第50 年的 12 月 31 日;法人作品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爱护期为50著作财产权50 年内未发表的,邻接权表演者权人身权 财产权影视作品年,截止于作不再爱护;品 首 次 发 表作者身份确定后,匿名作品后 第 50 年的适用著作权法第2112 月 31 日;条的规定;爱护期不受限制表演发生后第50 年的 12 月 31 日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 年的 12 月 31 日专利权广播组织权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 年的 12 月 31 日创造申请日(非优先权日)起20 年-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有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日(非优先权日)起10 年商标权注册商标核准注册起10 年、可续展三、权益用完规章一 定义:学问产权全部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学问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学问产权权利人全部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完二 特点1. 穷竭权项的特定性1 被穷竭的不是人身权 ,而是财产权2 被穷竭的权益是法定的与商品的流通和购买者的使用有关的特定权益;2. 穷竭对象的特定性1 权益的穷竭是针对每一件合法投入市场的详细产品而言的,而不是适用于同一类的所有产品或同一系列的全部产品2 权益人对其尚未投放市场或被非法投入市场的产品仍旧具有排他性的肯定权益3. 穷竭(地域)范畴的特定性:1 国际用完:一般说来,权益人在一国投放其学问产权产品并不会导致其产品在其它国家的权益穷竭; 因此权益人仍旧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享有学问产权的产品的行为;2国内用完:既然学问产权具有地域性而且学问产权之间相互独立,学问产权在一个国家的用完并不意味着在另一个国家同样用完,也就是说, 学问产权用完也具有地域性;著作权发表权国内用完发行权专利权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国际用完商标权正品销售四、管辖一 地域管辖1. 侵权行为事实地、侵权商品贮存地、查封扣押地2. 共同侵权人择一起诉管辖3. 专利纠纷制造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销售地法院有管辖权4. 网络信息传播权侵权纠纷:网络服务器、运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二 级别管辖1. 原就:一审中院管辖2. 例外:特定基层法院管辖1 著作权:省高院确定的基层法院管辖2 专利权:最高法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3 商标权:省高院确定,最高法批准的基层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五、作品的概念一 定义: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名师归纳总结 1.作品是人类的智力成果;第 2 页,共 17 页2.作品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著作权法不爱护思想-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 作品要具有独创性二 独创性1. 独:成果源自本人,是独立创作的结果,而非抄袭品1 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包括恰巧相同的作品2 以他人已有作品进行再创作;存在可被客观识别的差异;(演绎作品)2. 创:表达作者特殊的判定和挑选,达到肯定程度的智力制造水准1 创作活动要有智力制造的空间,机械的映射不是创作2 不要求劳动成果比他人现有成果先进,不同于专利法上的制造性3 不要求具备高度文学美学价值三 侵权认定公式:接触 +实质性相像;是否具有独创性只涉及详细侵权领域六、不受著作权法爱护的客体一 思想1. 著作权法不爱护思想,只爱护对思想的表达2. 混同原就:假如一种思想只有几种有限的表达,这些表达也不被爱护3. 场景原就:文学作品中与特定主题紧密联系的的标志性场景不被爱护二 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有用功能1. 具有新奇性、制造性和有用性的技术方案,经过审查才能被给予创造人专利2. 著作权创作完成就取得,无需经过审查三 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1. 事实自产生起进入著作权法的公共领域,可自由使用2. 以外在的客观标准判定事实,观看其文体、表达形式3. 单纯的事实消息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事实,产生了混同四 官方正式文件:法律法规、政府决议、法院判决1. 国家要勉励公众加以传播和复制2. 与著作权垄断权的性质相反五 竞技体育活动1. 2.著作权法爱护对思想观念或情感有肯定美感的表达 体育活动呈现的是力气和技巧六 公共领域的作品1. 作者去世后 50 年2.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公式七 违禁作品问题:内容根本违法,不能合法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爱护七、作品的分类一 文字作品:包括数字、符号表达的作品,运算机软件二 口述作品:事先不存在,被即兴创作出来三 戏剧作品:通过演员在舞台上的表演将活的故事呈现给观众;哑剧四 舞蹈作品:通过躯体具有艺术感染力的活动来表现思想、感情的作品五 美术作品: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颜色或者其他方式构成有审美意义的平面、立体造型艺术品六 建筑作品:具有独立于有用功能的艺术美感七 有用艺术作品: 有用功能和美感能够在观念上相分别、艺术设计具有独创性、达到较高水准的创作高度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八 摄影作品:借助器材在感光材料或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九 影视作品: 摄制在肯定介质之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活动画面组成,并借助适当方式放映或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十 图形作品:1. 工程、产品设计图:由点线面和各自几何图形组成,包含着科学之美;2. 地图、示意图:画面美观、标注对象和方式表达了智力制造性十一 模型作品:具有艺术成分符合独创性要求的模型十二 运算机软件:代码化指令程序与文档八、著作人身权一 概论1. 作者对作品中表达出的人格和精神享有的权益2. 不行转让和继承;3. 不受期限上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都不适用4. 例外: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一样受 50 年期限的限制;二 发表权1.作者打算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的权益;公之于众是指以各种手段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指的状态2. 发表权一次用完3. 转让著作财产权推定作者许可发表作品1 作者生前无相反表示者,推定为同意发表,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在作者死亡后50 年内行使发表权;2无继承人或者没有受遗赠人的作品或者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发表权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三 署名权1. 抄袭侵害了复制权、署名权2. 原作品作者对演绎作品也享有署名权四 修改权1. 对作品内容做局部变更、以及文字用语的修正2. 一旦创作出新作品就是改编3. 与爱护作品完整权一体两面,没有存在必要五 爱护作品完整权1. 爱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益;歪曲是指有意转变事物的真相和内容;篡改是指对作品进行改动和曲解2. 没有转变作者的原意和思想感情,就不侵爱护作品完整权九、著作财产权一 复制权名师归纳总结 1.复制行为:在有形载体上长久稳固的再现作品第 4 页,共 17 页复制行为的分类:2.平面到平面:复印、翻拍、翻录、刻录、扫描、上传、下载、发送12平面到立体:具有肯定美感的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工业产品3立体到平面:置于公共场所的不侵权4立体到立体、无载体到有载体-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二 发行权1. 发行行为:面对公众供应原件或复制件、转移有形物质载体2. 发行权一次用完:复制件来源合法、发行合法、针对特定复制件三 出租权:1.有偿许可他人暂时使用电影作品和运算机软件的权益MTV)的著作权人;2.特定主体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12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主要指电视剧、有独创性的3运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运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公现场表演权现场表演机械表演放映权开展览权传无线广播播面对公众广播权以无线或有线方式转播权公开播放收到的广播网络信息传播权四 表演权1. 现场表演:由人对文字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进行的公开表演;免费表演构成合理使用的不侵权2. 机械表演:对作品的表演使用机械设备予以公开播放五 放映权:通过技术手段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作品的权益六 广播权1. 无线广播: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卫星的广播1 播放电影作品、录像制品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酬劳2 播放对作品的现场表演、播放录音制品i. 法定许可:无需 作者 许可,但需支付酬劳ii. 表演者有半个广播权:需要表演者许可,并支付酬劳iii. 录音制作者无广播权:无需录音制作者许可,无需支付酬劳2. 以无线或有线方式转播3. 公开播放收到的广播:接收到包含作品的广播节目后,通过扩音器、电视机等设备或手段向公众播放七 信息网络传播权:点对点的按需传播(交互式传播)八 展览权:1. 2.公开陈设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复制件的权益 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全部人享有九 摄制权:以摄制电影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益十 改编权:名师归纳总结 1.保留原作品基本表达的情形下通过转变原作品创作出新作品第 5 页,共 17 页2.未发表或对其进行后续利用可以构成合理使用翻译权十一 1.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装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益2.合理使用:将中国公民或组织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名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通过网络向少数民族供应十二 汇编权:将作品或其片段通过挑选或编排,聚集成新作品的权益十、外国人作品获爱护条件(三选一)一 外国人作品第一在中国出版;或者在境外第一出版,30 天内在境内出版(出版=复制 +发表)二 其所属国或常常居住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世界学问产权组织版权条约或TRIPs协定三 外国人作品首次在上述条约缔约国出版,或在非缔约国第一出版后 30 天内在缔约国出版十一、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行使一 职务作品1. 构成要件:1 作品创作者与单位有实质意义上的劳动、雇佣关系2 作品因履行职务行为的需要而创作2. 特殊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单位享有其他专有权1 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单位承担责任2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运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3 法定或合同商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3. 其他职务作品1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2 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畴内优先使用3 作品完成 2 年内i. 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他人以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ii. 经单位同意,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作品的,与单位协商安排酬劳二 托付作品:受托人依据托付人的托付而创作的作品1. 2.著作权归属:有商定依商定;无商定属于受托人 托付人权限:在商定或者创作目的范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不享有署名权三 合作作品1. 构成要件1 两个以上的作者共同创作作品2 具有共同创作、共享著作权的合意3 实际参加创作活动、对最终作品做出了独创性奉献2.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方式1 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分别使用2 不行分割的合作作品:协商一样行使或单独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益,并将所得收益合理安排3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无人受让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3. 作品爱护期:最终死亡作者有生之年加 50 年四 演绎作品名师归纳总结 1.定义:在保持原有作品基本表达的基础上,增加符合独创性的新表达形成的作品第 6 页,共 17 页2.未经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得演绎作品3.行使演绎作品著作权不得侵害原作品著作权,电影作品除外-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五 汇编作品1. 由作品或作品片段形成的作品2. 由不受著作权法爱护的事实、数据形成的作品六 电影作品1. 特殊的演绎作品:一旦原作品作者许可了演绎行为,就不得阻挡对电影作品的正常利用2. 特殊的合作作品:1 整体著作权由制片人行使,合作作者已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制片人行使2 其他合作作者有权取的酬劳,并在不损害电影作品完整著作权的情形下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单独利用七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原件全部人享有署名权以外的著作财产权十二、邻接权一 定义:不构成作品的特定文化产品的制造者对该文化产品的排他性权益二 表演者权1. 2. 3. 1 2 3主体:表演作品的人,作品是否过爱护期在所不限 客体:表演活动,对每次表演都有表演者权 表演者与著作权人关系 除构成合理使用外,表演者表演他人作品应经过著作权人许可 对表演活动现场直播:广播组织者应取得现场直播权双重许可、表演者应取得表演权 将表演活动录制下来出售:录制者应取得应当取得复制发行权的双重许可三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1. 录音录像制品1 内容:对表演活动的录制;表演之外人类活动的录制;纯粹自然界声音的录制2 录制者与著作权人、表演者之间的关系:都享有复制权、发行权、网络信息传播权四 广播组织权1.主体: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行机械表广播权网络信息出租权2.客体:节目信号人身权复制权权演权传播权现场录制权现场直播权表演者说明身份权后续复制权(首(半个广播禁止歪曲权次固定权、复制权)发行权)录音制 作者录像制 作者许可电视台播放广播组录制权、后续复转播权织者制权十三、合理使用只能在特殊情形下做出、与作品正常利用不相冲突、一 限制著作专有权益的三步检验标准:没有无理损害权益人合法权益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二 个人使用:为个人学习、讨论、观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具有商业目的;三 适当引用: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1. 转换性使用:通过增加新的美学内容、视角、理念使原作品在被使用过程中具有新的价值功能和性质2. 讽刺性仿照:为了对原作品进行讽刺或批判,对原作品进行改造形成新作品,表达对立的思想感情;四 时事新闻报道:为报道新闻在媒体上不行防止的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五 时事性文章、公众集会上讲话的使用:关于政治、放经济、 宗教的讲话或报道的刊登和播六 课堂教学和科研中使用: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包括合理范畴内向同学散发作品片段;以教学为目的,不得导致市场替代成效;七 国家机关公务使用:使用与公务有必定联系八 图书馆对馆藏作品的特定复制和传播:1. 主体: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2. 条件:1 通过网络在馆舍之内向读者供应作品2 作为复制对象的作品:以数字格式合法保藏的,或者为了储存版本的需要制作数字化复制件的3 必需实行加密和身份验证等技术措施,不答应复制到自带移动储备介质中九 对室外艺术品的复制:1. 理由:陈设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已经成为公共文化生活的一部分2. 方法:平面到平面、立体到平面3. 限制:不得存在市场替代或竞争关系十 制作少数民族语言版本:将中国作者发表的汉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通过网络向境内少数民族供应十一 制作盲文版本: 不以营利为目的, 通过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方式,向盲人供应已发表的文字作品十四、法定许可一 定义: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某种原本受专有权益掌握的行为无需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确应向著作权人支付 酬劳二 报刊转载:报刊之间的相互转载,对复制权的限制三 制作录音制品:1. 复制、发行录音制品,著作权人申明保留的除外2. 对作者 复制权的限制3. 直接翻录仍须经表演者和母带制作者许可四 播放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不包括电影作品、录像制品)五 播放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六 编写出版教科书:九年义务训练教科书和国家训练规划教科书七 制作和供应课件: 用于供九年义务训练教科书和国家训练规划,十五、专利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同学提名师归纳总结 一 概念: 国家依据创造制造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创造制造或设计的内容,以第 8 页,共 17 页及创造制造或设计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依法定程序在肯定期限内授-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予创造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益;二 特点:1. 独占性更强:二人碰巧各自独立完成了相同的创造制造,一人先申请获得了专利权,另一人不能获得专利权,假如在他人申请日之前没有制造相关产品、使用相关技术,就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创造制造;2. 以向社会公开技术为条件:3. 经审查后才能依法定程序授予:4. 地域等限制更加突出:1 经专利部门审查后才能授权,在国外不能自动爱护2 爱护期:创造专利为 20 年,外观与有用新型 10 年十六、创造一 定义:为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对产品、方法和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 创造的概念1. 正确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2. 必需是一种技术方案:3. 能够较为稳固的重复实施:三 权益内容1. 产品创造: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2. 方法创造: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十七、有用新型一 定义:为解决一般的有用技术问题而对产品的外形、案 二 特点 1. 具有肯定的外形或构造的产品 2. 该外形、构造或者组合解决技术问题十八、外观设计 一 定义: 对产品的外形、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颜色与外形、感的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 特点: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1. 对工业产品外观的设计:可以重复再现、批量化生产;对于产品的整体再现2. 对产品外形、图案和颜色的设计:3. 富有美感:十九、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一 完成方式、内容或专利申请方法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秩序的创造制造二 自然规律、自然现象和抽象的思想三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 动物和植物品种五 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六 对品面印制品的图案、颜色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1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二十、创造、有用新型的可专利性一 新奇性:不属于现有技术且无抵触申请;1. 现有技术:“ 申请日以前” 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如展览、生产、销售、使用、讲座、出版)的技术2. 抵触申请: 有人就同样的创造或者有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3. 宽限期例外(相对性) :创造、有用新型(留意:没有外观设计)的申请人于创造创造“ 公开后 6 个月内” 申请专利的,视为尚未丢失新奇性:1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 首次” 展出的;2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 首次” 发表的;3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二 有用性:(所述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成效;三 制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1. 该创造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2. 该有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二十一、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一 新奇性:不得属于现有设计且无抵触申请(在懂得上与创造、 有用新型的新奇性相同);二 具有区分于现有设计的特点(可视为独创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点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分;三 非冲突性: 即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二十二、专利申请日一 先申请原就:1. 两人以上就同样创造制造申请专利的,授予申请日在先者专利权2. 同一天申请的,应协商确定;否就,均驳回申请二 申请日:申请文件的送达1. 当面送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2. 邮寄送达:1 邮戳清楚的:以 寄出 的邮戳日 为申请日2 邮戳不清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收到日 为申请日三 优先权日1. 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创造或者有用新型在外国“ 第一次” 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 第一次” 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6 个月 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据国际条约、双边协议、互惠原就享有优先权的,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在中国提出申请的日期;2.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自“ 创造或者有用新型” 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的申请日3.期为在后申请的申请日;须留意:“ 外观设计” 申请不适用国内优先权;依据创造或有用新型外观设计名师归纳总结 国际优先权12 个月6 个月巴黎公约、 TRIPs 第 10 页,共 1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国内优先权12 个月国内法4.主动提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3 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二十三、单一性原就一 含义(一创造一申请;一申请一创造;一创造一专利权);1. 一件创造或者有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创造或者有用新型;2.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二 单一性原就的表达(创造专利与有用新型专利的竞合):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创造制造既申请有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创造专利,先获得的有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舍弃该有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创造专利权;三 单一性原就的例外1. 2.属于一个总的创造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创造或者有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像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二十四、创造专利的审查程序早期公开、迟延审查机制一 早期公开:1.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创造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 18 个月即行公布;2.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申请人的恳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二 暂时爱护:1. 2.创造专利权人可就授权前、申请公布后实施其创造的行为收取费用;暂时爱护内的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2 年时效自授权之日起算;三 实质审查:1.创造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 年内,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2. 申请人无正值理由逾期不恳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3.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创造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4.二十五、专利权爱护期限一 创造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有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运算;二 起算点的确定;专利权爱护期的起算点“ 一律” 依照在中国专利局的“ 实际申请日” 作为起算点,“ 不以优先权日” 作为起算点;三二十六、职务创造一 职务创造的类型:名师归纳总结 1.“ 主要” 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创造制造;第 11 页,共 17 页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创造制造;2.1履行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创造制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完成的创造制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安排的任务“ 有关” 的创造制造;本单位包括“ 暂时” 工作单位;二 职务创造的权益归属;1. 单位:专利申请权属于所在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 研发者:1 优先购买权: 所在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创造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益;2 署名权: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创造人或者设计人;3 获得嘉奖权、获得酬劳权;二十七、托付创造一 研发者:没有商定的享有专利申请权二 托付人:优先购买权三 研发人获得专利权的,托付人可以免费实施二十八、合作创造一 专利申请权共有,一方不申请他方不得申请二 他方有优先受让权三 舍弃自己专利申请权的原研发人可以免费实施二十九、职务作品与职务创造职务作品职务创造执行单位任务单位作者单位创造者优先使用权(2 年)著作权专利申请优先受让权、 署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著作权署名权权、专利权名权、获酬权特殊职务作品一 特殊职务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运算机软件二 职务创造:执行单位任务、劳动关系调动 三十、特殊作品与创造的对比1 年内、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作品 创造合作托付三十一、外部关系单独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专利申请权共有,一方不申请他利,并将所得收益合理安排方不得申请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著作财产他方有优先受让权内部关系权无人受让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舍弃自己专利申请权的原研发人有可以免费实施受托人无商定,权益属于受托人托付人托付人可以免费使用、优先购买不视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一 专利权用完(国际用完) :1. 专利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无需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名师归纳总结 2.用完主体:先用权人、强制许可人、专利权人及被许可人第 12 页,共 1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二 先用权人实施特定行为:1.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预备;非公开方式的使用;2. 可以仅在原有范畴内连续制造、使用三 暂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对专利的使用:1. 外国运输工具暂时通过中国领土2. 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 专为科学讨论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1. 将专利产品或方法作为科学讨论和试验对象加以使用五 为供应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特地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三十二、商标获得注册的实质条件一 标致具有显著性: 能够将这种商品服务的供应者与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供应者加以区分的特性1. 固有显著性:一个标志与它所指代的商品服务之间的联系弱通用标志: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描述性标志: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标识与商品服务的联系强 没有固有显著性1 整体判定:构成商标的要素结合在一起以后,作为一个整体能够识别商品、服务的出处2 相关公众:以目标人群的熟悉为依据2. 获得显著性:经过长期使用宣扬的描述性标识、产生其次含义后可以获得显著性3. 显著性退化:固有显著性的商标在长期使用后可能逐步丢失显著性,可以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二 三维标志不具有有用功能和美学功能性1. 商标法不爱护有用功能2. 商标法不爱护美学功能三 标识内容不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 3.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 5. 6. 7. 8. 9.与说明实施掌握、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 红十字”、“ 红新月” 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鄙视性的 夸大宣扬并带有欺诈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连续有效四 不得误导性使用地理标志名师归纳总结 1.地理标志:标识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主要第 13 页,共 1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打算于该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2. 地理标志个人、企业不得注册,只能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团体、协会或具有监督才能的组织注册五 不损害他人的在先权益1. 以不正值手段抢注他人已有肯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 恶意” 抢注2. 代表人、代理人抢注被代表人、代理人的商标:1 外国人注册: 在中国没有惯常居所的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机构应托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2 未经同意抢注,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 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1 第一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留意力为准2 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应当进行隔离观看比较、显著部分比较、整体观看比较3 考虑印章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4. 注册与他们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5. 侵害他人其他在先权益: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1 在先权益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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