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平安生产责任制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平安生产、劳动爱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状况。2、在厂长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平安生产、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常常性的组织全厂平安大检.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平安生产、劳动爱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状况。 2、在厂长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平安生产、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常常性的组织全厂平安大检查和平安生产竞赛活动。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平安操作规程。4、负责对职工进行平安学问训练,帮助训练部门、设备部门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训练,特别工种的培训和平安学问考核。5、督促车间进行平安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布平安的状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马上报告厂特长理。6、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议与试车工作,使之符合平安生产要求。7、组织编写平安方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8、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爱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爱护用品,并准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9、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平安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仔细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调查职责 调研职责 调解职责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