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规范管理、节省开支,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学院日常工作的顺当开展,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原则上要遵循贵港职业学院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条例,为了使管理更具针对. 为了规范管理、节省开支,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学院日常工作的顺当开展,学院办公设备管理原则上要遵循贵港职业学院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条例,为了使管理更具针对性,特制定贵港职业学院办公设备管理方法,下文简称方法。 第一条 办公设备是指不在我院试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实习基地等实体)配置内的设备或散件,指各系、处日常办公领用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移动存储器等设备或配件。 其次条 安排到各系、处使用的办公设备,属领用行为,领用设备或配件分两种存放方式,即存放于系、处办公室或个人保管。领用人即是责任人,负责设备日常软件维护和管理。必需爱惜、珍惜办公设备。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识各种设备操作程序,防止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损失,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必需准时向学院设备管理处通报,并由专业技术人员修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拆装设备。由于个人缘由至仪器设备损坏或损失的,使用人要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计算机设备的软件维护由领用人自行负责维护。仪器设备的硬件修理,在保修期内的由相关责任人报供应商,由其供应服务;过保修期的硬件修理由学院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 凡属办公设备,不得公物私用,不得外借。 第六条 管理部门对领用设备或配件要定期抽查,检查设备或配件的使用状况和去向,并登记造册。 民政局制度 民政制度 气象局制度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