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罐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储油罐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储油罐区的消防平安管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储油罐和储罐区储油多,危急性大,简单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必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安评价,建立防火、防爆制度,常常进行防火巡查,严格进行消防平安管理,确保消防平安。(1)储油罐、储罐区. 储油罐和储罐区储油多,危急性大,简单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必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安评价,建立防火、防爆制度,常常进行防火巡查,严格进行消防平安管理,确保消防平安。 (1)储油罐、储罐区防火防爆应按GB50183,GB50074规定。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应按GB50151规定。 (2)储罐区应保持干净,防火堤内应无干草,无油污,无可燃物。 (3)储罐区排水系统应设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置阀门;油罐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准时清除水封井内的残油。 (4)储罐区内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储罐区应当按规定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保持完好。 (6)储油罐顶部应无油污,无积水。储油罐进出油管线、阀门应实行保温措施。 (7)储油罐顶的透光孔、检尺孔盖、垫片应保持完好,孔盖应盖严密。量油口应装有不打火花的金属垫片。 (8)储油罐上的呼吸阀、液压平安阀底座应装设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9)储油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 (10)钢制储油罐罐体应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接地点沿罐底边每30m至少设置一处,单罐接地不应少于两处。 (11)每年春季应全面检查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测试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12)浮顶罐的浮船与罐壁之间应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 (13)储油罐装油量应在平安罐位内运行。 (14)当凝油油位高于加热盘管时,应先用蒸汽立管加热,待凝油溶化后,再用蒸汽盘管加热。 (15)不应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上罐。在罐顶不应开、关非防爆电筒。 (16)储罐区内油管线动火、清罐作业应执行行业规定。 (17)储油罐着火,应马上报告,并停止着火油罐的一切作业。组织灭火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海运制度 消防制度 消防队制度 清洁制度 清算制度 渔业局制度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