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某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某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为保障平安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3职责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 1目的 为保障平安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 消防设施设备根据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常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依据设备检查支配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 各部位的轻巧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准时更换。 4.7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消遣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状况配备轻巧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转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峻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平安标识管理规定 5.1 根据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便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仔细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 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状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平安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准时使用。 5.3.1.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准时报警。 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全部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掌握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掌握操作按钮等详细的字样标识。 5.5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 消防设备故障修理的标识。 5.5.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 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 消防设施器材根据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常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 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常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帮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选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巧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惹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猛烈震惊 7.3.1.2灭火器应保持洁净、干净、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晰。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需在接警时能准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常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别状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准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平安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准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需送到已取得修理许可证的修理单位(以下简称修理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缘由,发觉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准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敏捷。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准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觉有4.3.3.1条所列状况的必需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必需进行修理: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峻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觉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修理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修理后的灭火器,必需贴上修理标识铭牌: (1)修理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修理单位的名称、修理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修理年月。 (2)每次修理的铭牌不允许相互掩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修理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修理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必需报废。 (1)筒体严峻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峻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峻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修理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需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需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修理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常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敏捷、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常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敏捷,发觉问题应准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准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留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需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需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支配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需将发觉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平安责任人,并负责修理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觉问题准时提出整改看法,确保消防平安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全部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楚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觉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厉处理,赐予通报批判: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厉处理,并通报批判。 7.5.3全部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有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觉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厉处理,并通报批判;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厉处理,并通报批判。 旅行社职责 景区职责 景观职责 服务台职责 服务员职责 服务站职责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