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对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方法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基层院“一把手”及班子的工作乐观性和主动性,推动基层院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市. 对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基层院“一把手”及班子的工作乐观性和主动性,推动基层院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对象: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任职不足半年者不参与考核) 二、考核方法:由市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于每年年终依据考核对象所在的基层院年度量化考核各项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和平常考核把握的状况,进行总体评定,并结合主客观因素,作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评价。 三、考核程序:1、被考核者述职并填写检察长工作绩效考核表和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表,要求考核对象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说明自己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2、民主测评。3、听取中层和干警看法(考核组可自行确定听取看法的范围和方式);4、征询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等部门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评价看法;5、查阅有关资料。 四、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养;2、组织领导力量;3、工作作风;4、工作实绩;5、廉洁自律。 主要考核“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带好队伍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效果。依据“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及单位工作实际状况,逐项考核。 五、考核评定档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档次。 1、经考核达到90分以上,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档次:思想政治素养高; 组织领导力量强; 亲密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经考核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多数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档次: 思想政治素养较高;组织领导力量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3、经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多数符合下列状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档次:思想政治素养一般;组织领导力量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六、奖惩:每年的考核进行年终总评后,检察长评比出前3名、班子成员评比出前10名予以表彰。检察长考核成果在后2名、班子成员考核成果在后10名者,进行诫勉谈话,当年不能评为市级以上先进或获得其它荣誉称号。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组提出看法,报市院党组打算。 2.对市院党组审核后的考核结果,应向各县区检察进步行反馈,同时可向市委组织部及县、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通报。 3.经考核认为“一把手”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建议进行届中调整。班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不乐观协作“一把手”搞好工作的,可商请调离。 4.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交市院政治部干 部处存档。其中考核表存入被考核者本人的绩效档案,其它文字材料存入文书档案。 5.考核结果较差的应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市院提出申诉。 八、考核纪律: 1、考核必需客观、公正、仔细负责,实事求是,得分和扣分必需严格按标准执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不公正考核者,一经发觉将赐予党纪处分。 2、考核对象在考核中不乐观协作、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将赐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4、考核对象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八、附则: 1、本方法由市院党组负责解释。 2、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检察院 管理站制度 管理部制度 粗加工制度Qiquha.Com 系统制度 纪委制度 纪律制度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