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登记消除报告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隐患排查登记消除报告制度 隐患排查登记消退报告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加强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管理,保证隐患排查发觉的事故隐患的准时整改,依据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军工系统和民爆行业平安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 为加强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管理,保证隐患排查发觉的事故隐患的准时整改,依据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军工系统和民爆行业平安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对隐患排查发觉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登记台帐。 (一)公司安委会组织的隐患排查发觉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监部负责登记。 (二)各车间、部室隐患排查发觉的事故隐患属于本车间、部室自己能够独立完成整改的,由本车间、部室进行登记;如本车间、部室自己不能完成的整改项目,报公司安监部进行登记建档。 (三)隐患排查登记内容:隐患排查参与人员、时间、排查发觉的平安问题和事故隐患的部位、发觉平安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的验收状况等内容。 其次条公司对排查发觉的一般事故隐患,通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整改通知书要有整改单位责任人和下发整改批准单位负责人签字;对排查发觉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准时向上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条排查发觉的一般事故隐患按期限整改完成后,整改单位责任人要向下发整改批准单位书面汇报事故隐患的整改状况,并在整改回执上签字,整改批准单位收到整改回执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改状况进行验收,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隐患排查登记台帐上签字,一般事故隐患隐患消退;重大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验收,并登记建档,同时向上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状况,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消退。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整改过程中,要准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整改进度、整改存在问题等状况,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准时指挥、协调、解决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 主管职责 主编职责 乘务员职责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