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抚恤规章制度(范本).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员工抚恤规章制度(范本) 员工抚恤规章制度(范本)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与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方法,悉依本细则。(二)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用。(三)凡因. (一)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与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方法,悉依本细则。 (二)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用。 (三)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公伤,一时不能工,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24个月为限。 (四)在职死亡,根据下列规定,赐予一次性抚恤金: 1.服务未满1年者,赐予1万元。 2.服务1年以上未满2年者,赐予2万元。 3.服务2年以上未满3年者,赐予3万元。 4.服务3年以上未满4年者,赐予4万元。 5.服务4年以上未满10年者,赐予5万元。 6.服务10年以上者,赐予6万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伤死亡者,除照第4条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呈报总经理核定,另行酌给特殊抚恤金,但以5个月薪津为限。 1.明知危急而奋勇抢救同仁或公物者。 2.不顾个人生命危急尽忠职守反抗强暴者。 3.于危急地点或危急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职死亡请恤,但在停薪留职后6个月内为限。 (七)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一份继承人以安排挨次表及同意书件等伴同申请表送交人事单位。 (八)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后呈奉核准后发给。 (九)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的挨次如下: 1.配偶。 2.直系血统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孙子女。 (十)死亡者如无遗族或遗族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亲临掩埋时,由公司指定人员代为掩埋,其费用在应给的抚恤金内支用。 (十一)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3个月内申请,但遇有人力不行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 (十二)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质量掌握 质量体系 实施方案 值班制度 班长职责 酒店保洁员岗位职责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