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酒店员工奖惩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HT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HT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嘉奖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意,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勉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其次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 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嘉奖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意,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勉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其次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其次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赐予嘉奖。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依据情节不同,均要赐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需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惩罚和过失单必需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惩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嘉奖 第十条 嘉奖的方法有经济嘉奖与行政嘉奖两种: (一)经济嘉奖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嘉奖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大事之一者赐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德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大事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平安,乐观实行措施排解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大事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嘉奖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 (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嘉奖外,另赐予特别嘉奖。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嘉奖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嘉奖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与人数以肯定的比例安排。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嘉奖,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嘉奖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嘉奖的办理见员工嘉奖程序。 第四章 惩戒 第十八条 根据规定的标准(规章 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的惩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的执行状况,假如违反有关纪律、规章 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的完成状况,假如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惩罚与行政惩罚两种: (一)经济惩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其次十条 员工有下列大事之一者赐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稍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平安卫生工作经劝说不改正者; (四)不听从上级领导工作支配及工作调动者; 其次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大事之一者赐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阻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说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其次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大事之一者赐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稍微者; (三)因个人缘由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有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其次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条 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惩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峻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其次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门店制度 门诊制度 门诊部制度 阅览室制度 阅览制度 防保科制度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