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特地平安培训。未经平安培训.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特地平安培训。未经平安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煤矿平安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与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与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需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依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需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讨论同意,由平安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平安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6.已取得“平安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赐予50100元的罚款。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惩罚,一律由责任人担当,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方案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平安科负责检查考核。凡消失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总监工作内容 成本会计工作内容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