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技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医院科技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医院科技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科技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医院)为切实加强科室管理,严厉工作纪律,确保科室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需. 科技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医院) 为切实加强科室管理,严厉工作纪律,确保科室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需提前请假。个人因病因事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超假未准或超假未续假者,一律视作无故旷工。 二、工作人员出差和病事假,必需履行请假与报告手续。审批程序为: 1、一般工作人员1天以内,由科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3天以内由处分管副处批准,3天以上由处长批准; 2、中层正、副职1天以上执行院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三、请假1天以上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超过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病休证明。假期结束后,要准时销假,因故需续假的要准时办理续假手续。 四、平常以处为单位进行考勤,设立考勤记载簿,考勤记载必需真实、可信。 五、科室工作人员遇到特别状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或不能参与会议的,要事先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归岗后要准时销假。 六、考勤结果作为行政管理人员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1个月或有旷工者,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良。 七、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水务局制度 水厂制度 水库制度 水电制度 污水制度 河道制度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