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依据“优质优酬”的原则和训练教学状况不断变化的实际,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乐观性,在已实行的“教职工嘉奖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本嘉奖条例。 嘉奖范围: 凡在训练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实施起始时间:2022年下学期。 嘉奖方法: 一、训练教学科研奖 1、优秀课奖: 在校级以上进行的竞赛课中,学校对评估为优秀课的老师进行嘉奖。 (1)获校级优秀课一、二等奖的分别嘉奖80、5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2)获湘潭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嘉奖150、120、100元。 (3)获湘潭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嘉奖240、200、150元。 (4)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嘉奖500、400、300元。 (5)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嘉奖1000、800、500元。 (6)获县、市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分别嘉奖200、300元。 以上六项中的获奖老师,如有固定指导老师的,从获奖金额中提取30%嘉奖指导老师。以上嘉奖由教学处在每学期期终汇总造册,报主管校长审核,并由教学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同一堂课按最高级别计算。 2、训练、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讨论奖 (1)教职工撰写的训练、教学、教研、管理等专题讨论论文,教材教法阅历总结文章,每篇1500字以上,学校赐予嘉奖(少于以上字数,减半嘉奖)。 在全国性正式发行出版的报刊杂志(ISSN和CN)上发表:第一篇奖400元,其次篇奖20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100元。(在高等院校学报上发表的,由高等院校的级别确定嘉奖级别)。 在省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ISSN和CN)发表:整体第一篇奖300元,其次篇奖15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80元。 在地市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整体第一篇奖100元,其次篇奖50元,以后的每篇奖30元。 专刊(专版)组稿发表:国、省、市、县级分别奖80、60、40、30元。 在县级报刊上发表:每篇奖30元。 凡与人合作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乡土教材或其他作为教材使用的书籍,有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书号(ISBN)的每篇分别嘉奖100元。(如篇名未单独标出,须出详细出版社或主编单位详细篇章的证明,同本书给奖不超过5篇) 论文在各学科年会上获奖的学校赐予嘉奖,犹如时又得以发表,按发表发放奖金。 全国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的分别嘉奖300元、150元。是其次篇的降一等进行嘉奖。 省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嘉奖150元、100元。是其次篇的降一等进行嘉奖。 湘潭市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嘉奖100元、50元。是其次篇的降一等进行嘉奖。 湘潭县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分别嘉奖40元、30元。 获学校一、二等奖的分别嘉奖30元、20元,并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发表(获奖)文章(要求用A4纸打印)交教学处5篇存档(统计时段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并由教学处在每年年终汇总造表,报主管校长审核。 以上7款,同一内容的文章,假如消失各级重复发表或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有两人以上,第一计奖金的60%,40%其余平分,且只奖本校;新调入老师本年度在原单位发表的文章且注明白原单位的不予给奖。 (2)老师个人或集体在教改中确定课题,有方案、有步骤进行教改试验,能结合课题和教改实践写成专题总结,且经认定确有推广价值的,学校赐予嘉奖。 经国家训练科研部门认定的,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 经省训练科研部门认定的,获省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3000元、2500元、2000元。 经湘潭市训练科研部门认定的,获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2000元、1500元、1000元。 经湘潭县教研部门或学校认定的,获一、二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 800元、500元。 (3)老师参与各级训练行政部门或训练学会组织的教案竞赛并获奖的,参照竞赛课的一半赐予嘉奖。由教学处评出的优秀教案,每人嘉奖50元。 3、指导老师奖 凡签订了指导协议,履行了指导职责(即听被指导老师10节课以上,指导的公开课获优秀奖,指导的教学论文获湘潭市二等奖以上),每人嘉奖200元。 4、老师自制教具和其他作品: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嘉奖400元、350元和3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嘉奖300元、25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嘉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5、讨论性学习课题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000元、800元、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600 元、400元、3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300元、200元、150元。 获县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50元、100元、80元。 获校级一、二等奖者,每个课题奖80元、50元。 同一课题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给奖。 6、指导同学作品 指导同学作品发表或获奖,县市级每篇10元,地市级每篇15元,省级每篇20元,国家级每篇30元。 7、优秀教研组奖和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嘉奖教研组长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市级以上300元。被评县级训练、教学、教研先进工,嘉奖100元,市级以上200元。同类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计。 二、训练教学和管理工作质量奖 凡在训练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果者,学校赐予嘉奖。 1、教学质量奖 (1)、高一、二班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该班级同学数为N,设班级总参评人数为N1,NN1N2,N2为不参评人数,不参评人数由教学处依据每年招生状况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每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奖金总额为AN×K;0405学年度K取值为100; 合格率目标奖H:奖金额为HA/6,设定合格率目标为N1×98%,达成目标的老师数为M,某老师获奖数为H/M。 优秀率目标奖Y:奖金额为YA/6,设定优秀率目标为N1×55%,达成目标的老师数为M,某老师获奖数为Y/M。 班级全科优良奖Q:奖金额为QA/2,该奖金奖到班,由班主任安排,设某班同学中进入全班级前20%的人数为a,进入前40%20%段的同学数为b,进入前60%40%段的这生数为c,进入前80%60%段的同学数为d,该班所得奖金数X(Q×4/10)÷(N1×20%)×a+ (Q×3/10)÷(N1×20%)×b+ (Q×2/10)÷(N1×20%)×c+ (Q×1/10)÷(N1×20%)×d 转化后进生工作奖J:奖金额为JA/6,嘉奖的详细方案由训练处和教学处制订。 (2)高三班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高三同学总数为N,高三一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基础奖金总额AN×K,学校依据全市高三同学的详细状况确定奋斗目标,达成目标按基础奖金总额嘉奖,超目标进行加重嘉奖,未达成目标削减嘉奖。0405学年K取值为350。详细安排方案由教学处另行制订。 2、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 非教学人员(含试验电教、图书)在年度工作中仔细负责,履行了工作职责,无工作失误,目标管理评价80分以上者,学校予以嘉奖。详细嘉奖方案由主管处室另行制订,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行。奖金总额的确定上:设全校同学数为N,按每生K元计算,总奖金额AN×K,K值取20。(文化课老师中的非考试科目的老师参照本条进行嘉奖,详细方案由教学处另行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落实。) 3、教学常规优秀奖 教学人员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中,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下班辅导、问卷调查均达到“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教学优秀”证书,奖金200元(音乐、美术、体育、劳技、心美、微机等无作业的任课老师,二项达优即可)。 4、年度目标管理奖 目标管理奖是指教职工在完成目标工作任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目标管理评价后的嘉奖。全年设目标管理奖为K元。分二次发放,8月份发放K/2,1月份发放K/2。04年度K取值2400。另外全体教职工在一年一度职务考核中,考核为优秀的嘉奖300元。被评为年度学校“先进工”嘉奖200元。 5、试验电教图书工作奖: (1)理、化、生、劳技课老师所任教班级的试验考查和劳技操作合格率达98%(以训练局的抽查结果为依据),理、化、生老师嘉奖100元,劳技老师嘉奖300元。 (2)试验、电教组保证了全部演示试验和分组试验开出,试验电教资料齐全(如申请单、试验登记表、理、化、生老师试验档案等),并在一年一次的上级主管部门对试验或电教工作的检查中获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每位试验老师或电教老师“优秀试验员”或“优秀电教员”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 (3)文书、学籍档案、图书工作,在当年度的上级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工作人员分别嘉奖200元。 6、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奖 (1)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校级200元,县级300元,地(市)级400元,省级500元。 (2)优秀班级(奖班主任):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3)优秀团组织(团委书记)或优秀团干: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以上(1)、(2)项同时获奖,按(1)项嘉奖。 7、训练教学管理奖 学校根据全校训练教学总奖金额的10%的数额嘉奖全体行政干部。详细安排方案另行制订。 8、单项工作奖 被评为县(市)级以上综治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详细实施单位嘉奖共400元。 被评为系统或县(市)级以上创卫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详细实施单位嘉奖共400元。 教研、科技、体育、电教实 验、档案、图书、勤工俭学、人防、食堂、方案生育、基建管理、工会等工作在当年度的县(市)级以上的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赐予管理领导和详细实施单位嘉奖共400元。 党务工作评为县(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嘉奖管理领导和详细实施单位共400元。 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嘉奖学校全面工作业绩的光荣称号,每项嘉奖校长500元。 三、学科竞赛辅导奖 1、奥林匹克竞赛奖 数、理、化、生、信息学五科,对同学进行有组织有方案的培训,参与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由逐级筛选形式获奖的,给培训老师嘉奖,获奖等级和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 (1)获国际奥林匹克竞赛金、银、铜奖的,每人次分别奖5万、3万、2万元。 (2)参与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湖南赛区)获全国一等奖(高考优待加分20分),每人次分别奖2800元(进入湖南省集训队的每人次再加奖2000元),获全国二等奖的每人次奖800元,获全国三等奖的每人次奖300元。 以上两类中,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2、其它学科竞赛获(含音乐、美术、书法) 凡依据各级训练行政、教科所或训练学会的正式通知对同学进行有组织、有方案的培训,参与各级学科竞赛获奖,给指导老师嘉奖(其他群众、学术团体或刊物组织的各项竞赛不包括在内),获奖等级由组织竞赛的单位级别确定,获奖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800、400、2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200、100、60元。 获市级一等奖的,每人分别奖60元,获长沙市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30元和2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视同市级三等奖。 3、文艺汇演奖 学校文艺代表队参与省市文艺汇演取得名次,给组织者和指导老师嘉奖,安排比例为2:8。 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嘉奖2000、1500、1000元。 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嘉奖500、400、300元。 县一等奖视为长沙市三等奖。 同一内容,本年度逐级参赛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 4、科技活动奖 (1)小创造(含生物环境探究)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嘉奖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嘉奖2000元、1000元和6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嘉奖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2)小制作(包括标本、网页制作、电子小报)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给指导老师嘉奖1000元、800元和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3)科技小论文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篇给指导老师奖金800元、600元和5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500元、300元和200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每篇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以上三类中,同一同学、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四、体育卫生工作奖 1、学校体育代表队参与市中同学运动会,获得高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给体育组嘉奖400元。 2、教练员所带运动员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每人项嘉奖教练员100元;达国家一级运动员和健将运动员,每人项嘉奖2000元和5000元(此项以证书为准)。 4、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在市中同学运动会(高中甲级组)的竞赛中取得名次,给教练员嘉奖。 获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嘉奖300、200、150、100、60、40元。集体项目资金加倍。 5、参与省传统校运动会,高中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分别嘉奖800、600、400、350、300、250、200、150元,集体项目奖金加倍。 以上两项资金发至教练组,教练组依据得分发至个人。 6、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与省级运动会(省中同学运动会、省青少年运动会),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嘉奖教练员1200、1000、500、300、250、200元。集体项目按嘉奖等级的25%给奖。 7、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与全国中同学运动会获前八名,分别嘉奖教练员5000、4000、3500、3000、2500、2000、1500和1000元。 8、体育任课老师所任教班级的同学,在每学年一次的体育测试中合格率98%以上,且达标率95%以上,优秀率20%以上,分别发给任课老师奖金每班80元。 此项以所教班级的同学总数(55人/班)计算,个别身体特别的同学,必需经校医签署看法,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不纳入计算。“三率”必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核实为准。 9、毕业生高考体检合格率98%以上,常见发病率在2%以上,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4%,每学年上卫生训练课不少 于8次,同学健康档案及其它资料齐全,且在一年一度的卫生工作检查中进入先进先列,分别嘉奖医务室工作人员200元。 五、名师、优秀老师、特级老师奖 学校评出名优老师,市训练局及上级评比的名优老师,省训练厅批准的特级老师,校长依据实际状况提出嘉奖方案,经校长办公会争论打算进行嘉奖。 六、特殊贡献奖 对在维护社会稳定、爱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赐予重奖; 对教职工在训练教学、教学科研、学校管理、学科竞赛、学校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赐予重奖; 详细嘉奖方法由校长提出方案后,经校务委员会讨论打算后实施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