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办法.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平安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我矿平安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平安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平安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财政部、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我矿平安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平安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平安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财政部、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方法(财企202216号),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其次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大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内,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管理原则)大路工程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方案,合理使用的原则。其次章 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状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平安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平安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大路工程平安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平安防护设备、设施费用。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急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示、指示等标志、标牌。3、平安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平安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平安用具、漏电爱护等设施。4、施工机械、设备平安检测费用。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平安检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平安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别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6、施工现场平安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平安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急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平安网、棚等。7、其它平安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应计入平安生产费的其它平安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平安防护物品配备费用。主要包括: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费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救生船、消防车、抢救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2、现场作业人员平安防护物品配备费用。现场作业人员平安防护物品主要指为爱护施工人员平安与身体健康,依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需配备的平安帽、平安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平安防护物品。(三)平安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主要包括:1、日常平安检查费。指承包人专职平安员日常平安巡察所发生的车辆、照相、摄影器材使用费。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2、专项平安检查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平安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平安生产过程中的特别部位、特别工艺、特殊设备的施工平安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3、平安评价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平安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平安施工专项方案进行争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四)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主要包括:1、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费。指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托付专业平安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费。指依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平安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3、重大危急源的监控费。指对项目重大危急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过程监控不在此列。(五)平安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主要包括:1、平安技能培训费用。包括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平安操作规程培训、平安学问训练等支出的课时费;平安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平安学问竞赛、技能竞赛、平安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平安阅历沟通、现场观摩等费用;平安标语、条幅制作费等费用。2、应急救援演练费用。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大事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六)其它直接用于平安生产的费用。指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承包人依据项目实际状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平安生产费用。其它平安生产费用由承包人依据项目实际状况,在投标书中从以下范围内列支:1、办公用品费。专指专职平安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费用。2、嘉奖费。指对专职平安员工资以外的平安目标考核嘉奖所支出的费用。3、雇工费。指为保障施工平安,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4、其它费用。指在招投标时不行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与监理人认可,可在平安生产费中列支的其它与平安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第六条(其他平安费用)除第五条所规定的平安生产费用以外,承包人应当将其他用于平安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应综合单价中,不得在平安生产费用中计取。第七条(特别状况)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属于平安生产费用范围,但单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应当结合项目实际状况将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可以不受平安生产费用比例限制。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八条(使用原则)平安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挤占或者挪用。第九条(承包人职责)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平安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平安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承包人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平安生产费用,严禁采纳虚报手段套取平安生产费用。第十条(监理人职责)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平安生产费用使用状况进行监理。监理人发觉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存在平安隐患或者未落实平安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人可临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准时向发包人报告。第十一条(发包人职责)发包人应当定期对承包人的平安生产费用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并且准时公布检查结果。第四章 费用的使用第十二条(计量支付原则)平安生产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应当采纳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能够以详细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平安生产费用,应当采纳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对于无法以详细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纳详细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平安生产费用,可以采纳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第十三条(使用方案)承包人进场后,应当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本项目的平安生产技术措施及平安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方案,并报监理审核。 第十四条(承包人申报)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平安生产费用使用方案,依据实际状况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平安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计量申请表,并报送下月平安生产费用使用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与当月工程计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核。采纳现场计量的平安生产费用计量凭证可为平安器材选购、培训训练等发票、平安防护等临时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全部凭证都必需经过承包人专职平安员签字验收,项目经理审核,平安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采纳总额包干的平安生产费用计量由承包人供应当事人签字、影像资料等材料,由承包人专职平安员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平安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第十五条(监理审核)监理人收到平安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平安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后,应当在7日内对承包人的平安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平安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第十六条(业主支付)发包人对经监理人签字确认的平安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监理人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与当月工程款同时支付给承包人。第十七条(使用摊销)对于采纳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平安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详细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确定。合同中没有商定的,由监理人依据实际状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第十八条(超支处理)承包人平安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的平安生产费用总额的,由承包人自行担当或依据合同商定处理。第十九条(余额处理)平安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规定的平安生产费用总额,并且经监理人核实,承包人的确已按相关规定落实平安生产措施的,发包人不得支付余额部分的平安生产费用。其次十条(分包状况)承包人依法将工程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由分包人实施的平安措施、分包工程平安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其次十一条(劳务合作)承包人存在劳务合作的,劳务人员在本项目所发生的平安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担当。第五章 监督管理其次十二条(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实施管理的大路工程建设项目平安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与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检查中发觉的问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发包人与监理人督促整改,并在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其次十三条(违规受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准时受理实施管理的大路工程建设项目平安生产费用计取与使用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投诉。其次十四条(罚则)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违反本方法相关条款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实施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赐予责令改正、通报批判、警告以及罚款等惩罚。第六章 附则其次十五条(方法制定)本方法由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用于本公司下的各项目部。其次十六条(施行日期)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品牌制度 品管制度 品质制度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