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 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第六章劳动福利制度6.1法定假期6.1.1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1.元旦一天2.春节三天3.国际劳动节三天4.国庆节三天6.1.2. 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福利制度 第六章 劳动福利制度 6.1法定假期 6.1.1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 1. 元旦一天 2. 春节三天 3. 国际劳动节三天 4. 国庆节三天 6.1.2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管理处将赐予员工发放当天 加班工资。 6.2年假 员工服务每满一年,可享有天的有薪年假。员工应拟定休假方案,休假需提前十四天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属有效。年假只准当年享受,员工主动放弃休假,管理处不予以补偿。假如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可作补偿,详细方法参照管理处规定。 6.3病假 6.3.1病假必需有管理处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医院发出之病假证明,并于病假当天通知所属部门方属有效,员工须在生病当天当班前一小时通知部门经理或主管。 6.3.2员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依据员工实际参与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赐予医疗期。详细条款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4婚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可另外享有七天婚假。婚假必需提前十四天向部门经理申请,并报行政人事部及呈交有关证明文件,批准后方属有效。 6.5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相当于休假时间的三倍时间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如有特别状况不能提前请假者,须在当天当班前一小时报告本部门经理并获批准,且于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申请时须说明理由,如无充分理由,事假将不获批准。 6.6探亲假 员工根据国家规定可享有带薪探亲假,申请手续须提前十四天办理,并呈交有关证明文件,批准后方属有效。 6.7产假 申请分娩假期必需有医院的产检或分娩证明,此假期按政府和方案生育规定执行。产假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在内。产假为有薪假期,工资按管理处规章制度执行。 6.8丧假 若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获三天全薪丧假。而兄弟、姐妹去世,可获一天全薪丧假。 6.9因工受伤或死亡 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伤亡需马上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伤亡者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 6.10社会劳动保险 员工依据国家和北京市规定享有养老、大病、失业等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 6.11医疗福利 员工可享有的医疗福利包括:大病统筹、体格检查。 6.12 住房 员工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不负担员工居住房屋的取暖费。 6.13培训 管理处可依据工作及业务需要,对员工供应必要的业务培训及理论培训。 薪酬制度 奖惩制度 考勤制度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 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