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县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县医院疑难病例争论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县人民医院疑难病例争论制度一、疑难危重病例争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争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二、病例. 县人民医院疑难病例争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争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争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至十天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争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争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争论,紧急状况即刻组织争论,非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争论。 三、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打算争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争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恳求汲取院外专家参与。 四、争论方式和争论范围: 1、全科病例争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与。 2、全院争论或外院专家参与的争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支配、组织,全院争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 五、争论程序:由主治医师具体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消失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与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争论,最终由争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六、经治科室争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预备。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