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检查制度(一).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食品卫生检查制度(一)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一)之相关制度和职责,食品卫生检查制度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选购、进货关,特殊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选购、进货关,特殊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选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平安;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输渠道。 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输。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马上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特地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四周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准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力量相适应。 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殊是外观与食品相像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肯定距离,便于通风。 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与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同学必需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看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实行特别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痛苦;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平安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平安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1、我单位申请许可经营范围为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为; 2、我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依据其次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马上实行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潜在风险的,马上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4、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干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平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开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平安所需的温度等特别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平安、无害;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平安标准限量的食品; 3、养分成分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别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根据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准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食品平安标准规定必需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养分成分及其含量。 六、根据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留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方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平安有关法规和学问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阅历,批判和嘉奖,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平安标准。 八、帮助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平安监督、监测。 食品平安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平安监督检查。 二、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状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需有记录。 五、发觉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设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四周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修理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需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选购管理制度 一、选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选购各类食品应留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选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选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选购腐烂、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特别、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选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峻污秽不洁、严峻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选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选购人员应记录选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留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