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规定.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项目材料掌握管理方法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项目材料掌握管理方法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行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一条项目办工.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需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阅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当。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喜爱本职工作。 其次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需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纳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具体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到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觉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状况不相符时,必需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担当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觉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准时参加检验、验收,每消失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担当相应的费用; 3.消失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消失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嘉奖1000元10000元。 董事长助理工作内容 办公室文员工作内容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办公室文员工作职责 董事长秘书工作职责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