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平安生产文明施工要求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分包人未征得平安防护设施全部人同意,擅自使用,并造成事故的,除责令分包人马上停止使用、担当事故责任外,总包人可对分包人追加惩罚2000元10000元/次。2、分包人擅自对总包人或其他分包. 1、分包人未征得平安防护设施全部人同意,擅自使用,并造成事故的,除责令分包人马上停止使用、担当事故责任外,总包人可对分包人追加惩罚2000元10000元/次。 2、分包人擅自对总包人或其他分包人已有平安防护设施进行更改、拆除的,总包人除责令分包人快速恢复原样外,还应对分包人惩罚2000元10000元/次。造成事故的,除担当事故责任外,总包人可对分包人追加惩罚10000元30000元/次。3、分包人的员工在施工现场必需正确佩戴平安帽。发觉未佩戴平安帽的,总包人对分包人经济惩罚100元/人次。4、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施工要求配置平安防护设施,如平安网、平安带、活动脚手架等。发觉未按施工要求设置平安防护设施违章操作的,总包人对分包人经济惩罚200元1000元/次。5、分包人应注意施工现场平安用电。擅自接入总包人已有平安用电系统的,总包人对分包人经济惩罚100元500元/次。如接入的线缆、配电箱(柜)、电源插座等产品不符合平安用电规定的,总包人对分包人经济惩罚200元2000元/次。如因分包人违章接入总包人已有平安用电系统而造成事故的,除担当事故责任外,总包人可追加惩罚分包人2000元10000元/次。6、分包人应在其施工区域需要设立醒目平安警示和防护设施而未设立的,总包人可对分包人经济惩罚100元300元/部位。如因分包人应在其施工区域需要设立醒目平安警示和防护设施而未设立且造成事故的,除担当事故责任外,总包人可对分包人追加经济惩罚2000元10000元/次。7、分包人的平安主管和平安员不到位或虽设立但资质不符合的,分包人除应快速按要求配备和设置外,总包人可对分包人经济惩罚100元300元。8、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平安负责人无故不参与总包人通知召开的平安例会,且又未托付代表参与的,第一次总包人可对分包人经济惩罚200元;其次次起总包人可对分包人加倍经济惩罚,计400元;此后,以此类推。9、分包人的员工须接受“三级平安训练”及持证上岗制度。发觉分包人工人未接受“三级平安训练”且在施工现场作业的,分包人应负责清除出场,总包人可对分包人经济惩罚100元/人次。10、分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需满意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江苏省平安生产监察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发觉分包人工人未持相应上岗证作业的,分包人应负责清除出场,总包人可对分包人经济惩罚200元/人次。11、分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需是平安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平安防护装置齐全、灵敏、牢靠。如发觉分包人到达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具必备的平安爱护装置,分包人应负责清理出场,总包人可对分包人经济惩罚200元500元/台(套)。12、分包人必需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若在施工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机械损毁等责任事故,分包人应乐观处理应对。如分包人不乐观组织抢救、救援,实行相应措施,爱护事故现场,破坏事故原始状态,造成事故分析成因条件缺失,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发包人惩罚外,总包人可对分包人经济惩罚10000元30000元/次。13、如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机械损毁等责任事故,致使包括总包人工程范围在内的停工整顿,分包人应担当总包人由此产生的停工整顿损失。 配货制度 配送制度 酒吧制度 酒店制度 酒水制度 采编制度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