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保修期管理规定.docx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设备保修期管理规定 设备保修期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b、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c、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b、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c、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的计算应以上述条款及进展商与安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的合同保修期限为准。工程竣工日若距物业接管日过长,导致接管验收时保修期已满者,应建议进展商适当延长保修期。 3、物业设备接管时,工程部、进展商、保修单位三方应就设备保修期(特殊是电梯)保修的内容、范围、期限,工程部维护的内容、范围,保修款支付,做出界定,达成共识,形成书面协议。保修期,保修单位供应的服务单一,难以达到企业标准,适应考评的需要,保修工作之外的保养内容需工程部自己做(或托付专业公司),书面协议有助于解决冲突、纠纷。 4、设备保修期时间内,工程部可托付专业公司对设备进行维护,机电设备可托付其做日常维护、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电梯可按标准责任合约形式托付,工作应以清洁、防腐、润滑、调整、紧固为主,不宜触及核心软、硬件部分。机电设备、电梯故障修理,工程部应督促保修单位解决。 5、保修期结束,保修单位结算保修金时,工程部须在结算申请书上照实填写使用方看法,并报公司品质技术部审核,行政部盖章。保修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工程部有权拒绝签字。 公司规章制度 销售工作描述 销售职位描述第 1 页 共 1 页